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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强公仆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天经地义。这种关系不能颠倒。”这一重要论述,通过“为公”“为仆”四个字,精准概括了党员干部的身份本质与行为准则。可以说,“为公”与“为仆”既回答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根本问题,也指明了“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的前行方向,两者共同构成了人民公仆的完整内涵。

  为公,不能有私心。公与私的界限,是衡量党性强弱最直接的试金石。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古人云:“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意思是说,身在公门就不该谈论私利,执行公法就不能偏袒亲族,秉公举荐贤才就不应回避仇人。为公者,必须超越私心、私利、私情的羁绊。方志敏“经手的款项,总在数百万元”,但安贫乐道,坚持“为革命而筹集的金钱,是一点一滴地用之于革命事业”;黄开群因战争造成右眼失明,但他“公私两个口袋分得清”,不多吃多占公家一分一厘……这些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用一生践行了“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崇高境界。对于当下的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公”字是涵养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一课。

  为仆,不能有官气。所谓“官气”,就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摆架子、搞特权的官僚习气。而“为仆”,则要求党员干部放下身段、俯下身子,做人民的勤务员,做群众的贴心人。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不搞特殊化,正是我们党长期以来的优良传统和铁的纪律。任何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当官做老爷的特权和利益,这是由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所决定的。朱德同志一生不摆架子、不搞特权,董必武在其60岁生日时赋诗“甘为民仆耻为官”,朱德和诗道“只见公仆不见官”——这两句诗,正是老一辈革命家不忘根本、躬身为民的生动写照。坚决破除“官气”接“地气”,不断厚植为民情怀,心里装着群众、把群众当亲人,真正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方能守好“为仆”的本分。

  “为公”与“为仆”,最终看行动。公仆,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一件件民生实事中,彰显于一个个关键时刻里。群众评判一个党员干部好不好,不看说得多么好听,而看做得有多实在。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次耐心的解释,都能让群众感受到温暖;反之,一个冷脸、一句硬话、一次推诿,都可能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仆意识持续增强,官僚习气自然消退。

  “为公”与“为仆”,字虽简,意却深。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持续涵养正确政绩观,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人民立场,彻底摒弃“官本位”思想,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自觉将“人民公仆”的身份认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合格答卷。(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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