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拓宽线索渠道 推进依法行政

  近日,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海淀区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为监察机关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要素”明确受理范围。受理对象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等四类。受理范围为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发现但无权处理的问题线索。受理问题包括在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存在工作态度恶劣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等11项问题。

  “三步走”规范办理流程。《方案》规定,问题线索实行双月报送制,对突发的、重要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无问题线索要零报告。区纪委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台账,逐件跟踪办理;问题线索经区纪委初审后,按管理权限转相关单位核实办理,重要的、典型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直接办理。对直查问题线索,一般在两个月内办结,办理结果由区纪委直接反馈;对转办问题线索,要求相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将办理意见上报区纪委,由区纪委统一反馈。

  “三措施”强化责任传导。《方案》明确,区纪委将对转办问题进行抽查,适时检查办理意见落实情况,并将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区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考核评价。对问题线索报送情况,定期报区委区政府并进行通报。三是发挥问责威力,对不及时报送、该报送不报送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办理问题线索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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