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高级搜索

平谷:以“四个转变”践行“四种形态”

时间:2016-09-26

  今年以来,平谷区纪委把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有力抓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通过“转变执纪思路,转变监督形式,转变考核机制,转变教育形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层落实。

  一是转变执纪思路,抓住“纪律”这个牛鼻子。认真把握好一般性线索、指向性明确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紧紧扭住“六大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群众反响强烈、线索明确集中的违纪问题坚持做到“有问题速立、立案后速查、查实后速结”。审理室主任列席区纪委常委会,实现审理关口前移,用好纪律尺子,统一执纪尺度、确保执纪平衡。

  二是转变监督形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报告制度,组织区级班子成员及区属处级班子成员填报个人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等情况,并签字承诺遵规守纪,收到以提醒促落实的效果。建立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以记实手册等形式,实时记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三是转变考核机制,抓住责任制检查这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导向作用,完善改进考核机制,综合反映出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与纪律审查等各种监督执纪方式的考核内容,把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作为考核基层的重要指标,引导各基层单位转移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四是转变教育形式,体现组织对受处分党员的关心。积极探索开展对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机制,明确回访教育对象、时间、内容、程序,分级负责实施,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处分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