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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违纪行为

时间:2016-05-10

  近日,密云区纪委制定下发《关于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违纪行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确定查处重点。包括:盗采盗运矿产资源、污染大气、污染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破坏文物、古建筑、传统文化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的;对密云水库水源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履行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管职责不力的;在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违规审批工程项目、开发利用规划的;在植被恢复、河道治理、古建筑修缮等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山区生态林管护等专项资金的;其他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

  二是开展专项清查。从4月25日至7月24日,区环保局、水务局、文委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将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全区涉及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执法情况、工程项目审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管理问题等,认真进行自查清理,第一时间上报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把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违纪行为摆在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突出位置,将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内容,将涉及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职责的执法单位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建立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管理机制,凡涉及破坏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问题的,优先初核、深挖细查、快查快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持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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