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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创新党内监督手段促主体责任落实

时间:2016-05-09

  近日,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巡察和监事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监事工作暂行办法》,北京市总工会完成了对机关权益部、法律部和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的集中巡察。重点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工作情况、购买社会服务情况进行巡察,以建议书的形式反馈了整改意见,推动整改落实。这是市总继去年8月启动巡察监事工作以来,开展的第二批集中巡察。

“巡察监事”扎紧监督权力的笼子

  近年来,随着首都工会事业的创新发展,市总本级资金体量不断增大,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渠道不断提升和拓宽。在面向社会广泛购买服务的同时,市总党组认识到,工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党风廉政建设“保驾护航”。

  市总党组明确提出“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合作经营、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七个方面为廉政风险重点监督领域,在以往巡视工作的基础上,以集中巡察和日常监事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

  一是巡察强化多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工作面向市总机关系统全部产业工会、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协会,与重点任务督查工作紧密结合,由机关党委(纪委)牵头,联合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和经审办等部门组成工作组,从任务完成清单和购买服务项目执行结果入手,聚焦程序,倒查过程。以联系服务职工多、承担重点任务多、使用市总经费多的“三多”部门为重点,了解项目从前期论证立项到最终效果评估的每个环节,并走访服务提供商、评估的第三方、受众等,将内部监督与外部评价有机结合。

  二是监事重在防范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监事工作主要针对直属事业单位,以经常性列席事业单位党委(支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查阅会计凭证、合同文本等的方式,监督决策过程,发现问题倾向及时提醒,防范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监事工作以制度为依据,指导事业单位对照市总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同时,监事力量还下沉到具体执行部门,特别在经济合作、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

  三是整改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实效。建立“两上两下”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撰写工作报告,根据市总党组的审议意见形成整改建议;“一下”,以整改建议书的形式向被巡察及相关单位(部门)反馈整改意见;“二上”,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向市总党组会汇报;“二下”,按照市总党组要求组织“回头看”。

两批巡察推进“三个转变”

  截至2016年3月底,巡察监事工作共参加各类会议、活动192次;对市总机关资管部、宣教部、基层指导部和权益部、法律部、社会工作部等6个部门分两批开展了巡察,反馈整改建议书6份。

  巡察监事工作稳步推进,成效也“立竿见影”:

  一是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部门也梳理出自身“三重一大”事项,并明确决策程序;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及行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程序,解决“议什么”和“怎么议”的问题,改变了个别单位党委(支委)会议事决策功能弱化,与行政办公会界限不清、替代或合并的情况。

  二是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2015年,市总工会先后研究制定38项规章制度(含9项修订),并针对事业单位下发了制度建设指导性文件目录,涉及落实“两个责任”、事业单位运行等方面的41项制度,着力纠正过去“有惯例无制度”和“有制度不执行”的情况。

  三是决策留痕进一步强化。市总工会党组专门发文规范事业单位会议记录工作,并印制统一的专用记录簿,要求党政一把手签字背书;事业单位有关决策事项在会前要上报相关材料,会后要上报会议纪要,做到决策必上会、上会必留痕。

没有“休止符”的新常态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绝不是一句空话,虽然通过两轮巡察监事工作有力推进了全系统党风政风的转变,但是市总工会党组仍然要求巡察要“持续发力,弛而不息”,在2016年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扩大工作覆盖。扩大巡察工作范围,下半年计划对3个产业工会和2个协会组织开展集中巡察。监事工作由9家试点单位扩展到全部17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与干部考核和部门(单位)绩效考评密切结合,为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及时调整巡察监事工作中发现的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提出建议。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巡察监事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力量,特别要选优配强事业单位专职纪检干部,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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