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落下帷幕,大兴区纪委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带头学习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书磊在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全会结合北京市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明确了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6年,大兴区纪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区委、开发区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力度。总结推广基层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增强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意识。
二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审查工作。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大与审计、财政、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着力发挥区域协作、异地交叉办案和专案组承办三项新机制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让全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受到严格的纪律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工作,将测试成绩纳入领导干部评奖评优的考核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纪律观念。
四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继续组织第三方调查机构和政府特邀监察员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有序引导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参与监督。严厉查处各种“穿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对治理不力、监管失职的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严肃问责。
五是进一步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选用标准,强化纪委书记向反腐倡廉领导小组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扩大基层监察科长述职述责范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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