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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亮点⑦】北京:为“纪律部队”织密“规矩网”

时间:2019-01-28

2018年3月19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举办青年干部“我学监察法”座谈交流会。

2018年10月18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召开第四轮纪检监察内部督导工作动员部署会。

 

  坚持从严教育、开列“负面清单”、完善内控机制……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建制度立规矩,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始终坚持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坚持从严教育,勤为打铁“蓄能”

  打铁的人必须先做铁打的人。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发挥“头雁作用”,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市委中心工作开展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全年共计37次。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专题培训班3期,切实深入推进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落实。首次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练兵,通过“学”“炼”“考”“比”,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2018年,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278人次。

开列“负面清单”,亮明行为底线

  “不准发表、传播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准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不准对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今年,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列出“不可为”的负面清单。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风险点,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列出“负面清单”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立起规矩、亮明底线,这既是高标准、严要求,也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为防止履职过程中出现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等行为,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对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案件工作实行登记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北京市纪检监察干部公务回避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审查调查权力,构建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将责任压力传递到每个环节,为自我监督划出清晰的制度路径。

开展内部督导,完善内控机制

  2018年4月至6月、10月至12月,市纪委市监委分别开展第三轮、第四轮内部督导,对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组等8个派驻机构、隆达轻工控股纪委等8个市管企业开展常规督导。随后对尚未接受过督导的32个派驻机构、42个市管企业纪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强化内部督导、完善内控机制,是规范纪委监委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内部督导制度的意见》,在2018年开展两轮督导,覆盖派驻机构和市管企业纪委两个板块。内部督导聚焦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纪检监察组织存在工作不规范、不严谨、不专业问题。完善制定制度和工作操作规范,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探索在一届任期内,对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市委巡视办和巡视组、派驻(出)机构、各区纪委区监委、市管企业纪委、市属高校纪委等纪检监察组织全部纳入督导范围,至少督导一次,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形成了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北京内部督导经验”。(文/郭云峰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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