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进行了专项巡视。2018年2月27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向国管中心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国管中心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市委第八巡视组对国管中心提出的巡视反馈意见。会议认为,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要从切实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审视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敷衍,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国管中心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巡视组进驻以来,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形成了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建章立制
国管中心始终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中坚持问题导向,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10个问题47个项目,形成了巡视整改任务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合部门及时限要求。聚焦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和内部管理等重点问题维度,全面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先后新建制度8个,修订完善制度12个。
(四)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为确保整改任务一一落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等会议上,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反复强调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
(五)狠抓关键环节,增强规矩意识
国管中心坚持对问题不回避、不姑息的鲜明态度,直面问题、动真碰硬。针对巡视中提出的领导班子兼职过多、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公车私用等问题,该说明的说明、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截至目前,已清理领导人员兼职140余项,就1名部门副总经理因私出国(境)核实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进行了汇报,对1名涉及公车私用问题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坚持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逐条逐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薄问题
一是不断充实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在原党支部建制下,为加强对党建、组织人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国管中心设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先后设立了党群工作部、党办、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等党的工作部门。
二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各自的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同时明确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分别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完全与总经理办公会区分,规避了以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组织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
三是不断推动党组织建制调整工作。接受巡视期间,国管中心党支部已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沟通,形成了《中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升建党委的请示》。2018年4月20日,国管中心党支部收到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党组织建制的批复》(京组字[2018]86号)。
四是不断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的落实。国管中心党支部积极研究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设工作,计划同党组织建制问题一并落实解决,并按照要求推进党建专职副书记配备的有关工作。在下一步完善二级企业运营管理及人员配置工作方案拟定及实施工作中,同步研究并认真落实党组织设置及党组织负责人配备事宜。
2.持续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制度的学习贯彻。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北京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京办发[2016]5号)和《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针对重大舆情、重点敏感时期不定期传达部署、学习领会上级组织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完善了干部考核和检查监督机制。2017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年终组织开展意识形态检查,将考核得分情况代入中层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否定性指标纳入全员年度绩效考核。
3.持续提高规矩意识,着力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一是严守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把关作用。积极开展自查,对2014年以来新成立的下属独立法人企业进行了一一梳理。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金融街E9项目租赁方案及2家企业设立、10家企业章程未经审议决策等具体问题,立行立改,补充履行了审批程序。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2014-2016年下属公司向摩根投资管理公司支付咨询费用未经国管中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制定了完善治理架构、严格执行预算及支付流程等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严格依法治企,积极开展企业清撤及治理结构调整。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对下属企业清撤及治理结构调整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方面认真梳理下属独立法人企业及投资项目整体情况,研究提出下属企业清撤及治理结构调整工作建议;另一方面结合国管中心实际,研究提出做实部分下属独立法人企业的方案,切实解决下属独立法人企业运营管理及专职人员配备问题,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作用。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关于国管中心所管理企业清撤及治理结构调整工作的请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决策监督机制。组织工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文件,积极主动与市金融工会等上级工会组织沟通,研究起草了《国管中心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及时研究《国管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国管中心党组织建制调整,按照工作方案有序开展职代会筹备。严格履行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和职工福利待遇职代会批准程序,发挥好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监督作用。
4.持续增强使命担当,推动国企改革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对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机制的主动探索研究。坚持立行立改,接受巡视以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事项的比例大幅提高。国管中心计划于2018年底前积极推进与上市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谋划成立公募基金公司、参与组建科技创新基金、组织开发中证北京50ETF基金等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事项。成立战略管理部,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方案编制确定为战略管理部的一项重要职能,设置专人专岗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对划入国有企业融资需求的主动调查研究。按照市政府、市国资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平台功能,结合划入企业投资规划及资金需求,通过投资融资、资本整合、股权运作、价值管理等多种资本运营方式,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加强与划入企业的资本合作,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总经理办公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支持王府井重组、支持北京新能源汽车与前锋股份资产重组、开展对所划入上市公司股权的资本运作等议题。
三是切实加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及时组织相关领导和责任部门立即开展自查,对照京国瑞基金等设立目的和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项目进行了梳理分析。按照市国资委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京国瑞基金方案调整的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准的方案开展投资及运营管理工作。启动投资方向有偏差的项目退出工作,目前已形成1个项目的股权退出实施方案,力争于2018年底前完成退出。在今后的投资工作中,国管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着力增强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大局意识、不断强化使命担当精神,严格规范投资方向和投资行为。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立行立改,京国益基金已于2017年11月在巡视期间完成设立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推动党建管理体系完善。以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审议通过了《国管中心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国管中心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要坚持在每年3月前研究当年党建工作,并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化要求。
二是强化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国管中心组织各党小组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坚持举一反三,在新修订的《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每年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党员因事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需向所在党小组提前请假,党小组组长负责安排专人对其进行补课。”结合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新设了置业投资党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架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根据新的工作分工依次分别编入各党小组,严格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进一步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国管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管理办法》和《国管中心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对“三会一课”召开的频率和内容等进行详尽规定,明确将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各党小组长年度述职内容。领导班子为党员上党课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四个同步”。国管中心7个党小组组长牵头组织对19家下属独立法人企业章程进行修订,根据工作需要,对准备清撤的企业进行情况说明,对存续企业章程增加党的建设相关内容。截至目前,相关11家企业章程修订工作已经国管中心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相关企业已陆续启动各自的内部决策流程,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从严从实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1)加大内部竞聘、公开选拔等市场化配置干部力度,加快落实优秀青年人才竞争性选拔及内部竞聘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股权管理公司业务人员遴选相关准备工作,适时做实引导基金管理平台,打通员工到下属独立法人企业培养锻炼的通道。(2)进一步畅通员工了解干部现实表现情况的渠道,扩大员工在民主推荐、谈话推荐、民主测评、“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中的参与比例。(3)通过问卷调查、意见信箱等方式,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看法。
二是健全完善人才成长机制。(1)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借调工作等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畅通优秀人才动态配置的渠道。完成了3名专业人才借调中国雄安集团的推荐工作,其中1名已于5月下旬赴中国雄安集团工作。(2)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明晰企业发展战略,积极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宣贯,加强中层管理人员带队伍能力。(3)与知名机构进行合作,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脱产培训,有针对性开发符合员工需求的培训课程。通过遴选方式选派3名骨干员工赴华润大学参加经理人培训项目。(4)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倡导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是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1)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国管中心选人用人制度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2)进一步规范国管中心关于选拔资格条件的规定,在新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暂行规定(试行)》中对任职条件进行规定,明晰了部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3)进一步规范国管中心领导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工作,在新制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对试用期以及及时做好国管中心领导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是严格规范领导人员兼职。修订《外派董监事及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外派董监事等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有关规定对国管中心兼职进行调整,严格规范领导人员兼职,部门副职及以上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不超过1项,其他兼职一律清理、不再兼任。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规范落实主体责任。(1)及时修订《国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原第三章第十条修改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国管中心领导班子组成,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2)及时修订《国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带队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差异化检查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被考核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强化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体现了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的原则。(3)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式做出调整,在体现各部门个性化、差异化的同时,依据各部门实际制定了量化考评指标。由党组织负责人与分管班子成员、分管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两级层层签订、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和警示教育。一方面注重及时传达上级组织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最新精神,先后传达了市管企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市国资委党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通报》。另一方面狠抓关键少数开展警示教育,按照《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党组织负责人对11位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分管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一同参加谈话。组织国管中心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赴海淀区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此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项提醒谈话,并就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组织进行学习。
2.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强化监督责任
一是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制度。(1)根据新形势下现行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国管中心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对涉及案件管理、保密和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具体条款分别做出整理和规范。(2)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巡视反馈意见,纪检监察部已建立与财务管理部、法律审计部和内控评价部门联动机制,财务管理部、法律审计部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通报审计情况、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配合开展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等。
三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传达中心领导关于深化运用检查考核结果一对一谈心谈话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以检查考核反馈结果为主要依据,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提醒谈话,针对部门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3.提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一是着力解决超范围发放工资及为职工子女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自2018年起根据股权管理公司人员增加情况,严格纳入国管中心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已于2015年2月停止为职工子女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做法;今后将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现象发生。
二是着力解决餐费食品费开支频繁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在报销招待费时,需填写《业务招待费报销明细表》,由报销部门详细列明招待类别、事由、被招待人员姓名、参与接待人员姓名等内容,并由部门负责人把关,确保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及时修订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采暖费报销管理办法》和《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员工出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相关费用的规范管理。在2018年度预算制定时,严格控制国管中心招待费预算不高于上年。坚持立行立改,2018年一季度本部共发生招待费1.5万元,同比降低67%。
三是着力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1)经查,车辆相关的领导人员并无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但行政工作人员存在公车私用情况。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违规使用公车的处理意见,国管中心党支部指派专人会同组织部、纪检监察部对公车违规使用责任人开展了诫勉谈话。(2)除责成责任人补缴相关公车私用所发生费用2127.50元外,按制度扣发两个月规范管理奖金1000元,共计3127.50元。(3)对国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重申纪律要求,周末和节假日封存公务车辆,及时扎紧扎严制度的笼子。
(四)关于“四资一项目”监管不严,易发违纪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服务采购。对原有《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严格界定了服务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量化了各种服务采购方式的金额标准(如预计费用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采购事项,应采用招标方式等)、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服务采购规定以及服务商评价要求、明确了法律审计部、纪检监察部、采购部门等在服务采购活动中的职责,使标准更严格、要求更细致、表述更清晰。
二是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1)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管中心对外订立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印章的管理部门对合同签章这一关键控制环节的有效性实施日常监督。法律审计部负责对合同文本进行事前审核,对合同签章情况采取抽查等方式实施事后监督。(2)适时组织建设合同管理系统,将合同签章及上传归档作为系统管理的关键控制环节,实现从“人控”到“机控”的转变。(3)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部分国内外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组织,抽查两张入账发票,未能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明细的问题,责成综合管理部开展自查反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报销制度,一般情况下公务活动不再委托旅行社组织;如确因时间紧急等需要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需经国管中心总经理批准同意,同时要求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明细作为报销凭证,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下属企业管控。(1)国管中心高度重视下属企业管控问题,计划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类是具备可以实现人员、业务独立运营条件的单位,国管中心适时将这类企业做实,并按各自法人治理结构开展运营,同时加强成本费用管控;第二类是对已经完成设立目的或者情况发生变化无需再存续的企业予以清撤;第三类是不具备独立运营条件需暂时保留的企业,对这类企业将实行扁平化管理,继续由国管中心相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修订完善了《国管中心资金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管中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其支出均得到有效控制。(2)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下属企业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中介费等费用支出问题,要求各部门按照分解数据开展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按费用类别撰写自查材料,纪检监察部对自查材料进行核查。(3)在上述措施实现过程中,均按现有流程对所属企业严格管理。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1)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形成一套以监督、评价、整改为闭环的管理机制。坚持每年对国管中心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有效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研究整改,及时更新《国管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完善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2)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形成一套将法律审核作为关键控制点嵌入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在规章制度审议、经济合同签署、重要决策前须先由法律审计部签署审核意见,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实施监督。将审计、合规、内控、法律审核等共同构建国管中心风险控制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3)根据实际和业务需要,从主要借助市场中介机构力量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内外部审计监督相结合、依靠自身力量与借助市场中介机构力量相结合的较全面的审计监督。加强内外部审计的结果运用,及时组织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
三、切实坚持举一反三,把巡视整改成果不断深化巩固
根据市委第八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国管中心在为期两个月的巡视整改工作中,通过深入学习研讨、全面完善制度、强化督导检查等方式,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只是阶段性的,与市委、市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国管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整改工作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努力做好“五个坚决落实”。
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国管中心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各级干部的纪律约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
二是坚决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严格执行《国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将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常学常更新;坚持妥善做好重大敏感时间点或重大舆论热点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是坚决落实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要把好政治方向,坚定走中国特色国企改革发展之路;要把好改革方向,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四个中心建设的大局;要把好发展方向,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动摇,增强企业规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牢牢把握政府职能延伸平台功能定位,对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第一时间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坚决落实人才干部队伍建设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规范选人用人条件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加大内部竞聘、公开选拔等市场化配置干部力度。通过专业化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丰富干部阅历,培养复合型人才,畅通优秀人才动态配置的渠道,真正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五是坚决落实抓好后续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杜绝“交卷”倾向和“过关收场”行为。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总结经验、形成规范、抓好管理,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向上级请示或需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的工作,做到不等不靠,主动抓紧做好请示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及时推进;对需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出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8582939,58582222;通讯地址: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12层;邮编:100033;电子邮箱:dflz@bscom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