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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4-12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

  (一)深刻反思,提高认识。

  我委党组按照市委巡视组整改要求并对照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指出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蔡奇书记带队到我委现场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的讲话精神,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我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距。

  1.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中央对首都规划建设发展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等重大决策。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作出工作部署,在很多工作上对我们委以重任。对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我们虽然也能及时传达学习,在组织推进、抓好落实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中央和市委的期望、要求相比,我们深刻认识到我们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得还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得还不透彻,对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把握得还不到位,从而导致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不系统不全面,贯彻落实措施不细致不具体,操作实施执行不坚决不果断。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的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够,习惯于从“业务”眼光看待工作,满足于用技术指标指导规划编制实施,缺乏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敏锐性,视野不够宽广,往往局限于规划国土部门自身,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等工作中,没有真正从中央决策、国家战略的高度研究制定人口、资源、环境、交通、住房等重大问题的综合政策,没有真正从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角度整体思考推进工作。

  2.对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规划国土部门要履行好职责使命,必须要加强党的建设,用党建工作来引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但我们对落实中央和市委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部署认识不深刻、不到位,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而导致在具体工作中抓党建与抓业务在精力分配和工作安排上不平衡。这就造成了我们对落实党建工作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制度缺失,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没有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缺乏监督检查,对委属二级单位及分局等工作一线的实际情况掌握不深不细,管理不严不紧,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到位。规划国土部门承担着艰巨的工作任务,同时也面临着巨大风险和诱惑的考验,因此,特别需要有一支严守纪律和规矩的坚强干部队伍。但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对班子队伍的要求不严,存在着“宽、松、软”的现象,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从而导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抓班子带队伍的措施不够有力有效,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对党的纪律规矩要求不严,对苗头性问题没有做到抓早抓小,对明显违纪的行为处理得不坚决不果断,存在着高举轻放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坚决整改。

  市委第七巡视组向我委反馈意见后,我委党组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两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党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整改问题推进情况,班子成员根据分管的部门,领任务、抓落实,把自己摆进去,负责将每一项任务整改到底。

  委党组召开了全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大会,进一步提升认识,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召开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号入座,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挂账销号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一个问题也不放过,直至整改到位。

  (三)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委党组在持续推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不断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带领全委进一步提升认识,统一思想。通过巡视整改反馈出的具体事例查找系统中的共性问题,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治本之策。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积极探索更加符合规划国土工作特点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风险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结合巡视整改工作,目前已制定、完善、修订各项制度二十余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到常抓不懈。

  党组以巡视整改为抓手,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和作风建设力度,先后对4个党组织进行了问责,对一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队伍切实起到了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着重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规划国土部门落地生根并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在政治意识不强、站位不高,“两贯彻一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落实不力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树牢规划先行理念。委党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围绕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城市副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任务,研究提出了创新规划实施体制机制、抓好规划体系和重点任务落地,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充分发挥“一核”作用推动雄安新区和城市副中心两翼联动、带动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耕地保护统筹占补平衡,以及强化控规管理、加强老城保护、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体系、加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地质矿产管理等具体工作思路。委党组系统梳理了涉及我委的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关工作事项,印发了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好主体责任。委党组自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委党组集中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讲解、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总体规划实施政策解读等专题,对全委干部进行党课教育和政策宣讲解读;针对我委涉及到的热点问题,统筹做好政策舆论宣传引导,对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等重大措施,主动发声,加强政策解读,定期在专题工作会上通报研究舆情监测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对二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对涉及我委出现的负面舆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在政治站位不高,砥砺奋进的精神不足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委党组召开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找政治站位不高,砥砺奋进精神不足的问题。在委党组会上,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专题研究推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赋予我们的改革任务,重点对于改革成果未落地任务,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和“清单式督查”制度,改革方案形成直观量化的《改革任务进展月报表》,建立例会制度,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

  《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12项未落地改革成果中须在2017年底前完成的任务共8项,7项现已全部完成,经批准1项已延期至2018年完成。须在2018年-2020年完成的任务共4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强化落实“疏整促”的大局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

  委党组围绕“首都”的特殊职能定位,强化对“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政治意义的认识,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突破原先局限于区域发展和具体项目的工作方式,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角度思考推进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推动机构整合的前瞻性。委党组积极探索推进“两规合一”工作。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在将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现状基础数据的前提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指标、空间布局等做好了充分衔接,在市级层面实现了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的转变。同时,我委结合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两图合一”工作,在研究制定“两规合一”的建设用地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两图合一”的现状底图和规划底图,并研究拟定了“两规合一”相关规划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我委结合分区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乡镇区域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将做到“两规”规模指标、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的一致,在区、乡、村三级层面做到“两规合一”,形成“一个文本、一张蓝图、一个数据库”。

  委党组针对在系统改革合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动区级规划国土部门整合,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区级规划国土管理机构实行全垂直管理,建立规划分级管理机制,明确市区两级规划国土管理职责分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市、区联动落实规划的格局。制定印发分局“三定”规定,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审批集中办理、提高效率。拟订了《委属单位和分局所属单位机构调整初步方案》,按照经营类、公益类、行政类分类进行改革,增强事业单位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

  委党组从严把关,严格要求分局按规定配备科级干部。完善制度,强化对分局干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关于分局科级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的原则,要求分局党组在酝酿阶段就要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委人事处批准后方可启动。

  委党组针对给区分局发文仍有加盖原市国土局公章的问题,在2017年6月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处室整合到位后,于2017年6月26日印发了《关于启用委印章及委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7〕202号),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启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印章,原两个单位所有印章停止使用。

  委党组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合并工作进展缓慢,部门衔接不畅,干部思想波动大,工作积极性和专注度不高”问题,下发了《关于做好分局整合组建准备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加强分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要求分局党组自觉担当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守土尽责,把责任压实,引导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3.在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履行核心职责缺位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充分发挥首规委办公室职能作用。委党组组织开展了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在京规划建设情况和需求调研,重点了解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目标和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建言献策。修订完善了《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是严格落实控制性规划管理。委党组进一步完善控规管理制度,按照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依据规划法、规划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了审批流程、明确了受理要求、加强了公众参与、强化了部门衔接、规范了上报审批。

  委党组结合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问题,全面实施新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开展新一轮控规编制为契机,严格落实新总规。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切实减重、减负、减量发展的原则,组织各区政府开展中心城区和新城城区新一轮控规编制工作,编制工作中将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增强控规科学性和权威性,从严控制规划调整。

  通过运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已经对全市部分区域的现状建筑进行了分析测算,并将测算结果统计、复核;正在对全市部分区域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归纳总结经验,将相关研究成果和管理经验纳入中心城控规,形成高度管控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监管。委党组针对代征土地管理问题,制定出台了《北京市代征城市道路用地规划实施管理意见》,对全市代征土地转移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核对筛查,已初步摸清了底数。2018年内,建立未实施代征用地台账,组织开展未实施代征用地落图工作,部署全市未实施代征用地专项治理,加强对摸底排查出来的未实施代征用地移交工作的监管。2018年至2019年,将加强代征用地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代征用地系统,把历史遗留项目和新项目中代征土地情况纳入规划管理系统,做好审批、监管、移交等落图工作。

  针对无名道路命名问题,已制定印发了《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名称管理的意见》。列出工作计划,分类分批命名。

  针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在施代征地块问题,已进行了项目梳理工作,将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代征用地移交工作。

  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需加强的问题,我委党组正在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标准、空间布局及实施路径等内容进行规划和研究,并将在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规中加以落实。

  4.在巡视整改不到位,委党组缺少“钉钉子”精神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委党组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研究决定将前两次巡视反馈意见纳入此次巡视整改任务中重新梳理,统一研究,整体推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每周至少研究1次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委领导带队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检查,2018年初结合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

  委党组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仍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针对个别分局存在的干部档案问题、建筑设计所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委党组分别给予两个分局党组检查问责处理。针对某委属二级单位存在的长期未建立正式党组织、监管党费使用情况不到位等6项问题,委党组给予该单位党委通报问责处理。针对某委属二级单位存在的以行政办公会任免干部、未经上级批准调整内设机构等7项问题,委党组给予该单位党委检查问责处理。委党组对上述4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责令4个单位进行书面检查,并分别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问题已整改。

  委党组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明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在全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从上到下认真做好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认真抓好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廉政记实工作。紧密结合工作特点,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性,结合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流程认真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提出廉洁过节要求,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发出廉政提醒通知,通过明察暗访,对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委党组关于实施党内问责工作程序的规定。下一步,结合机构整合后业务流程变化带来的新问题,还要继续查找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

  针对某所属二级单位未建立正式党组织问题,经我委党组和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撤销该单位临时机关党委和临时机关纪委,设立党委和纪委。目前,该单位正在抓紧按有关程序推进党委组建、明确职责等工作。

  (二)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存在政治偏差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我委党组不断强化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委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组议事清单,定期研究党建方面的重要事项。严格审核确定党组会议题,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议。党组会已多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事项。另外,涉及预算编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等议题,全部上党组会研究。委党组针对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党委)会问题,要求各委属单位及分局党组(党委)结合机构整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重新制定党组(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议事清单,从党组会主要职责、决策原则、议事规则、工作程序、会议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是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委党组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关,结合全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重点对二级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将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坚持对凡提必核问题从严要求,组织全委各单位再次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个党内法规,做到对处级干部的培训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漏报个人事项的4名干部,再次进行批评教育,重新查核他们的个人事项,并对个别干部档案进行重新审核,未发现漏报、瞒报问题。

  委党组针对某分局个别干部档案问题,对分局党组进行了问责处理,对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主要负责同志会上做了检查,给予发生问题的同志通报问责,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出现的问题,委党组举一反三,建立干部档案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强化管理。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在全委范围内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真实、管理规范。加强组工网建设维护管理,建立信息定期更新和年度检查机制,提高干部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时性。

  三是强化党组抓班子带队伍意识。委党组针对下属单位存在的班子成员不团结、民主生活会、党组会未正常召开等问题,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加强二级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委系统各单位已按要求召开了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提出改进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对二级单位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和查核工作。针对个别分局召开党组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记录不规范问题,委党组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的若干规定》,规范了各级党委(党组)会记录工作标准,严肃会议记录人员工作纪律和要求,分局整合到位后还要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针对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有关规定》,明确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安排轮岗交流。在委机关改革过程中,处级干部52%、科级干部60%进行了轮岗。

  按照委党组部署,相关分局已将相关执法案件梳理完毕,并立即开始办理。委党组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履职监督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执法履职考评办法》,立足于违法案件履职程序全程评估,每年对各分局履职进行考评打分,对排名靠后的分局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并由委领导约谈分局“一把手”;二是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基层国土执法履职情况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执法领域“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研究开发执法辅助系统,为实现基层执法履职全程监管,聘请技术单位开发履职监管平台;四是进一步加大重大典型案件的市级公开查处、挂牌督办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2.在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解决“宽松软”问题。驻委纪检监察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从严要求、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受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与机关纪委共同研究协调信访接访工作机制,分别建立信访和问题线索台账,不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集体研判,及时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内监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加强分级管辖,对办理结果严格把关,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举报件及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加紧办理。目前,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调查处理,已于2018年2月底前办理完成。

  二是确保“三转”落实到位。驻委纪检监察组强化“三转”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委党组将在分局机构整合组建中,按照分局“三定”方案设立纪检办公室,明确编制、领导职数,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工作指导,结合分局机构整合,明确要求分局纪检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三是强化“四种形态”运用。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约谈函询和诫勉的程序规定(试行)》和《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做好廉政谈话,规范谈话记录。半年来提醒批评21人、诫勉谈话2人。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情况,对于记录不规范的提出改进要求。督导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个别不能坚持原则的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提出批评。下一步,委党组、驻委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支持分局纪检组长开展工作,要求其对违纪违法现象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监督执纪权力运行,制定了《驻市规划国土委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驻市规划国土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规程(试行)》。驻委纪检监察组向委党组提出《关于选优配强分局纪检监察干部的建议》,对不称职、作风不过硬的纪检干部进行了约谈,委党组结合规划国土分局机构整合工作,对不称职、作风不过硬的纪检干部作出组织调整,把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敢于较真、岗位匹配度高的干部选任为纪检组长,选优配强纪检组长,强化分局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分局重组后,委党组着手建立对分局及委属二级单位班子巡察制度,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工作办公室,组建若干巡察组,在3至4年内对分局和二级单位巡察全覆盖。

  3.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重缺失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规范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修订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等。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深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特点,明确工作重点。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重点任务。分批对全委处级干部和党务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提高干部对自身工作政治意义的认识,强化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委党组紧密结合巡视整改任务落实,逐条对照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召开全委各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市区两级处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全覆盖学习培训,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抓好党建的政治责任,强化制度落实。

  明确党日活动要以开展学习教育、走访调研、开展政治纪念日等活动为主,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发挥党日活动对党员教育管理、凝心聚力、促进工作的作用,避免党日活动形式化、娱乐化和庸俗化。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对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和党费管理使用等七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

  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党费管理使用和划拨支部工作经费进行了规范,建立了支部党费使用、审核机制,加强监管;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支部活动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所属支部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支部记录不规范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支部记录本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支部活动不规范的支部进一步核查,进行了批评。委党组要求全委各级党组织必须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支部工作的政治性、思想性,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支部生活。

  (三)在党组对所属单位失察失管,“制度笼子”没有扎紧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频发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消费支出。委党组结合2018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委党组针对所属二级单位存在餐费支出次数多、金额大等问题,对其进行了认真检查,给予该单位党委检查问责处理。委党组举一反三,依据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对下属单位经费支出监管,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继续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提高认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控薄弱环节;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三是严守过程监管,加强审批管理;四是强化预算控制;五是严格收入控制,效益确定支出。对于性质特殊的差额预算单位,委党组要求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与各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相挂钩,并限定业务招待费使用部门。

  针对某分局在购酒消费上的问题,该分局立即整改:一是专项研究,立行立改;二是加强教育,严守制度。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同时全委系统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管理,已组织机关和分局干部进行财务内控管理系统培训,资金申请及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用信息化手段管控、用制度约束。委直属单位根据机构整合情况,力争在2018年内实现内控信息化管控。

  二是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委党组对某所属二级单位在参加学会年会期间,游览景区、报销餐费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将报销的餐费全部退回,对于涉及此问题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问责,其他人批评教育。

  委党组举一反三,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狠抓制度执行,堵塞监管漏洞。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重点对 “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虚报冒领差旅费的;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五种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规矩意识,严肃党的纪律。委党组针对巡视指出的规矩意识淡薄,无视党的纪律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处理,制定了委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已对擅自举办“庆典”活动的委属二级单位党委给予通报问责处理,委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针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委党组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按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完成整改,对乘坐交通工具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于涉及某分局某领导违规乘坐交通工具问题的线索,驻委纪检监察组已进行初核,对当事人做出了诫勉谈话处理。

  2.在涉及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委党组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工作风险防控,梳理出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目前已经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人员管理类,如作风建设、考勤考核、人员培训、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监督管理制度等;业务处理类,如疑难问题会商、错件追究、业务自查、质量抽检、行政诉讼复议、信访处理、权籍调查制度、收费、上门服务等;档案管理类,如档案的移交、查阅、借阅、查询、库房管理等;相关业务类,如钥匙盘管理、印章证书管理、信息数据管理、票据管理等。

  继续提高登记全流程中信息化技术参与程度,实现全流程信息系统可追踪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人为自由裁量的可操作空间,在各个环节留痕,前后环节相互监督,便于后续责任追究;已经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等,形成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及处理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使违法违纪问题得到及时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3.在财政资金管控不力,存在廉政风险和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方面的整改措施。

  我委已收回各分局历史滚存结余资金,由财务处统筹管理。具体措施为:一是梳理区财政资金,按照预算项目、工作和资金的对应关系,根据区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二是清理以前年度事业基金和历史滚存结余,今年不再使用的资金一律上交委财务处,纳入今年追加预算中或逐年安排使用;三是各分局年末不再使用的市级资金,一律上交委财务处。

  委党组针对个别分局隐匿截留财政资金问题,已对该分局党组进行了检查问责处理,委领导对分局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该分局已经将食堂账户资金转回分局基本账户,并按照资金处置原则进行处置,同时制定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审批、监管流程及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上会制度;二是加强财经纪律及各项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分局财务制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内控手段。同时,委党组举一反三,要求各分局重新确认食堂账户资金,核定一定时间内需要使用的资金额度,加强资金管理。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两贯彻一落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一丝不苟、全面系统地融入到规划国土各项工作之中。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论武装,扎实抓好中心组学习和理论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巡视整改为动力,促进队伍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打造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业务精良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规划国土系统工作涉及的利益巨大,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多,委党组全力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当好班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自己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委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建立与驻委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要节点、重要部门的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要求,深化执行好我委的具体规定。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面对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新要求,市规划国土委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委党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正确认清形势,坚定政治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统一思想行动,严守纪律规矩,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谋划部署好新的一年和今后的工作,带领全委、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振奋精神、勇担重任、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工作的重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市规划国土委赋予的重大职责,不辜负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推动首都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07354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编:100045;电子邮箱:yuxueguang@bj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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