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9月29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北京排水集团开展了专项巡视。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北京排水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排水集团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北京排水集团党委认为,市委巡视组对集团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抓住了本质和关键,原因分析实事求是、中肯深刻,集团党委深受警醒,深受震动,深感不足,全面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以彻底改、改彻底的信心和决心,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1月10日和11月15日,集团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深刻反思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存在的思想差距和工作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讨,按照市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梳理整改事项,认真研究整改分工,精心制定整改方案。11月18日,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贯彻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蔡奇书记的重要讲话犹如当头棒喝,振聋发聩,使集团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严峻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深刻感受到市委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坚定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更加增强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全力落实整改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进一步全面审视集团在党的领导、党建工作、履行“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形势和任务,为抓好巡视整改指明了方向。集团党委按照蔡奇书记指出的市委巡视中发现的十二类突出问题和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对照剖析,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自觉做到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集团党委切实认识到,集团在党的领导、党建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关键是“两个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必须要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全面、从严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11月21日,集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集团主要领导进行宣讲,围绕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做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在整改工作中,集团党委深入研究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抓好整改工作放到把握国有企业发展方向、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水环境治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中考量,以完成“军令状”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统筹抓好集中整改工作,集团党委成立了由党委成员组成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加强企业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污泥处置、监督执纪等6个专项工作组,将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11类问题分解为40个具体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三级责任制,确定了整改目标和时间进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实行整改进度定期反馈机制,将整改工作列入集团党委和经理班子督查督办事项,实行整改问题销号管理,切实做到事事落实、件件落实。
(三)聚焦问题,真查真改。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1类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68项,制定和完善制度12个。整改过程中,坚持严格执纪问责,实施党纪处分6人,批评教育、作出检查7人。巡视工作期间,集团党委主动开展内部巡察,认真检查所属企业在“两贯彻一落实”、企业党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即查即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企业工作的各方面和日常工作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团党委主动查找现实工作能力水平与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制定改革发展措施,全力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切实把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聚焦攻坚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集团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协调推进工作小组与市区属地政府对接,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协调加快属地政府拆迁工作。在拆迁工作基本落实的基础上,集团党委和经理班子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分工包干,加强现场施工督导和协调,全力组织落实项目任务。二是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和聚焦攻坚任务完成。(1)黑臭水体截污项目: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全部完成了32条段黑臭水体截污管线工程,并全部通过市水务局验收。(2)聚焦攻坚项目:截至2017年12月17日,全部完成了集团承担的2017年建设任务。
2.关于污泥处置任务未完全到位问题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集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整改完毕。一是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层层落实撤场责任制。二是在实施中统筹调度、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同时积极开拓污泥产成品资源化利用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完成撤场任务,于2017年12月23日前,全部完成了3个临时堆肥场的撤场工作和土地恢复。
3.关于落实“三年行动方案”滞后的问题
在集团承担的“三年行动方案”项目任务中,除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因电力供应滞后尚未达到运行规模,其他项目均全部完成。针对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仍未达到方案规定的污水运行规模的问题,一是集团主要领导挂帅,挂账督办,加快推进外电源及综合管廊工程进度。二是持续推进问题的解决。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电力外管线工程随综合管廊实施,该综合管廊建设受历史遗留问题开工受阻,市委办局及相关区正在全力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此问题。
(二)“党建工作缺失、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方面
4.关于党建工作领导不力问题
针对集团党委很少专题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党建工作与生产运营会议大多同时部署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研究修订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首先从领导班子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上加强提高;二是集团党委认真梳理企业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了《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团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内容、方式、考核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大力加强责任落实。三是集团党委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所属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党建工作任务。
针对集团未建立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机制问题。一是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认真加以落实。二是集团组织开展了内部巡察工作,检查发现二级企业在党的领导、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两贯彻一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党组织改进提高,并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巡察机制。三是将履行抓党建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
针对三分之一的二级公司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支委会的问题。一是集团在内部巡查中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组织指导二级公司整改;二是指导集团二级企业健全完善了党组织议事规则。
针对1家二级分公司换届选举推荐提名及考察情况造假、支委选举结果发生候选人落选的问题。一是对该分公司2名主要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对该公司经理和非候选人当选为支部委员的人员进行了交流调整;三是集团党委研究修订了《集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定》,对选举程序进行了细化;四是对集团党委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了书面检查。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松散问题
针对党建工作力量薄弱、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党建工作由综合部门兼管等问题。一是集团将原党务综合部门党委工作部调整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党务部门建设;二是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均成立了党群工作部,加强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三是集团对二级企业党群工作部部长人选严格把关,实行了任前备案管理。
针对3个二级党组织设立滞后于所在公司成立超1年以上问题。集团对新成立项目公司党组织设立时间进行了规定,明确在公司设立时即成立党组织,不以公司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针对1个二级公司党支部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未设立支委会问题。一是该分公司于2017年7月选举出了支部委员会。二是集团党委进一步梳理所属党组织建设情况,对于5个成立不足一年、支部已成立但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集团所属单位,立即组织开展这五个单位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
针对2个实有100名以上党员的党总支未动态调整为基层党委问题。集团党委研究决定,集团所属两个党总支调整为党委,两个单位成立了党委筹备组,加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建立了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党组织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6.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问题
针对1名干部提任未履行民主推荐程序、5名干部破格提拔未事先请示报告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立即纠正,经研究决定,撤销了未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的1名干部、破格提拔未向上级征求意见的5名干部的任职;二是按照《北京市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暂行办法》、《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干部选拔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规定要求,研究修订了《集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了《集团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对民主推荐、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程序各环节和具体工作做了充实和细化,进一步完善了选拔任用制度,严格地加以落实执行;三是对集团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了书面检查。
7.关于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
针对2名中层领导在社会组织兼职超过1个的问题。一是集团已向相关协会提出了该2名中层领导在协会不再兼职的意见,退出了兼任职务;二是集团进一步对集团领导和中层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理,已全面落实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要求。
针对15名集团中层在下属企业兼职超过1个的问题。一是认真研究落实了集团中层干部兼职清理方案,清理兼职涉及24名领导人员、63个岗位。二是统筹集团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干部人才库,为集团新项目的开展做好干部人才储备。
针对6名中层副职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对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备案情况进一步进行了集中检查,均做到应备尽备。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了书面检查。
针对个别干部因私出国(境)目的地与申报审批时不一致的问题,对该同志予以了党内警告处分。
(三)“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主体责任缺失方面
针对“集团所属某分公司经理应追究纪律责任,但集团党委至今未按规定处理”问题,对该同志予以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针对“集团某中层正职干部先后办理了两个国家永久居留资格,未向组织报告;集团党委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处理”问题。一是对该同志予以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降低一级岗位的行政处罚。二是进一步开展了“裸官”排查,逐一排查,认真摸底,建立台账,按照规定加强管理。三是严肃问责,对集团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了书面检查。
针对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一是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集团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认真加以落实。二是新配备了集团纪检监察部副部长,充实了纪检监督部的部门领导力量。三是指导集团基层党组织设置纪检委员。在28个党组织中,有21个设置了纪检委员;有2个党组织的党员人数超过3人、不足7人,只设党支部书记;有5个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党组织,其中四个单位现已完成选举工作,同步配备了纪检委员,另一个单位因该单位负责人工作变化需另派人选,相关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四是对涉及资金大、廉政风险突出的集团所属工程建设企业,由集团相关领导和纪检监察部、审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等部门协同进行指导,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五是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
针对推进“三转”不到位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集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职责由集团组织部承担;进一步理顺了集团纪委聚焦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不参与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9.关于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针对执行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对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执纪。二是对有信访件反映某分公司被盗价值1万余元置装卡的问题,集团纪委进行了认真调查,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集团纪委加强跟进,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针对运用“抓早抓小”存在差距问题。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巡回教育、专题学习、《清风北排》宣传册等方式,传达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针对“集团机关食堂购置高档白酒用于接待”问题。一是立即查封了集团机关食堂购置的高档白酒。二是严肃问责,对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责令做出了书面检查。
针对个别班子成员2次驾驶集团公务车辆带家人出行问题。集团党委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名领导在集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了检查,主动上缴了两次违规使用公车时发生的费用。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规定,集团党委研究制订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办法》,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11.关于内部员工成立公司与集团进行交易、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一是集团纪委和审计部对某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管理漏洞,责令该公司停止与本企业离职人员经营往来,对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限时整改。
二是该公司立行立改,取消了相关企业供应商资格,除正在执行的合同按合同条款继续执行完毕外,该公司不再与其发生新业务合作;对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全部追回了超出合同约定多支付的金额1.13万元。
三是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集团经济往来工作若干规定》,从制度上防范风险,坚决防止发生利益输送问题。该规定明确要求,集团及所属企业的经济往来活动,不得选择从集团及所属企业关键岗位上离职和退休、自本规定施行之日5年内,或在关键岗位新离职和退休5年内的人员,所任职、兼职的私营企业等。
四是进一步完善集团和各二级单位集中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流程,积极利用国家、集团集中采购业务平台,全方位提高集中采购管理水平,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管理。
三、坚定不移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
当前,北京排水集团正处于深化企业改革发展、提升水环境治理整体建设水平、聚焦攻坚本市水环境治理重大任务的关键时期,集团党委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发扬锲而不舍、“钉钉子”的精神,在整改任务初步完成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深入进行,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北京排水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观念,坚决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举一反三,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深入整改,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已健全和修订的制度,认认真真抓好贯彻执行。对已处理的问题,继续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北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集团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集团党委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发展正确方向,聚焦水环境治理重大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工作、狠抓落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部署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事业向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四)全面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下大力气抓好党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工作指导检查,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监督管理制度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落实集团党委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预防和惩戒。支持、推动集团纪委聚焦主业,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设备供应、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三重一大”落实情况检查,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过程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六)严格工作考核。根据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在今年集团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集团内部巡察工作机制和制度,集团党委每三年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全覆盖内部巡察,并充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等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七)严肃纪律规矩,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明底线、知敬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集团党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办法》,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避免“四风”反弹。加强把廉政文化融入到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10-88386815;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邮政编码:100044;电子邮箱:bdc@b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