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2日至9月29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市科委党组(合并巡视北京科技协作中心)进行了专项巡视,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市科委党组(以下简称“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委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深化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截至目前,制定的11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07项,完成率90.7%。2017年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委党组立即举行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蔡奇同志听取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原因,正视存在问题,认真总结教训,自觉做到思想上认账、行动上坚决、措施上果断,以猛击一掌的警醒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痛下决心、立行立改,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落细。11月16日,委党组举行全委处级及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蔡奇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连续举行党组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对号入座,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从思想认识、纪律规矩、管理制度、主体责任等方面深刻反思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就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和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谈认识和体会,深刻认识存在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中央和市委要求,坚决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任务。委党组在巡视反馈意见的当天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并建立了巡视整改督查问责制度,按照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推进整改、整改情况小结、向党内和社会通报公开整改情况、后续整改工作等六个阶段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工作要求。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明确了“提高认识、深入剖析,痛下决心、立行立改,强化问责、固化成果”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3个方面11项问题,与巡视反馈意见一一对应,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制定了118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同时,组织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开展查摆问题并举一反三,剖析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深刻剖析问题,层层推进整改任务。委党组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逐一核实和推进巡视整改。党组书记许强带头深入研究全局性重要问题的整改措施,明确了制定完善全委预算编制与项目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等整改工作思路。领导班子成员精心组织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研究分析巡视反馈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委党组建立了整改工作调度机制,每周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限期完成;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的问题,尽快研究起草相关制度;对应该解决但受制于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对问题相对集中的直属单位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帮助领导班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指导整改、督促落实,完善制度、规范发展,扎扎实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站位不高,主动性欠缺”的问题
(1)加强学习研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创新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中央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决策的重大意义和市科委的使命担当,着眼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一目标来谋划和推动工作。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站在更高层面谋划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牵头研究制定了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科技服务业、医药健康产业等五个高精尖产业的指导意见,为全市产业新发展勾勒“路线图”。党组会专题研究通过了市科委“两贯彻一落实”实施方案。2017年先后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16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3次。组织全委系统13名局级干部全部参加了市委组织的专题研讨班,组织举办了全委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委处级以上干部集中一天半时间学习研讨如何推进“两贯彻一落实”。
(2)坚持职责定位,协调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认真履行市科委作为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处统筹协调、联络服务、督促检查和推进落实职能。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北京办公室工作机制与运行方案。推动本市分别与科技部签署《共同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协议(重点任务)(2017-2018年)》,与教育部签署《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合作协议》,与自然科学基金会签署《联合资助基础科学中心合作意向书》。组织召开了北京办公室第三次全体会议。坚持“主力要出征、地方须支前”,持续深化院市合作、央地合作机制,形成了推进中科院和北大、清华等10余所高校深度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任务分工方案。完善“月滚动、季督查、年考评”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估。牵头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215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督查评估,完成率超过96%。牵头制定2018年度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及任务、项目清单,已通过北京办公室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
(3)聚焦重点区域,加快“三城一区”建设。建立“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工作定期会商机制,围绕创新政策、人才引进、重大项目推进等共性问题,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开展工作会商。统筹推进“三城一区”建设规划的编制。会同“三城一区”各专项办,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督导和调度会,倒排计划,锁定节点,强化督导,确保落实。“三城一区”各专项办均已分别组建了专业化团队,由各专项办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积极遴选国际知名战略咨询研究团队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研究。
2.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1)加大科技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力度。发挥市科委作为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明确提出“加大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28条’政策落实力度,探索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已经专项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从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中关村先行先试和全面创新改革、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开放协同创新等方面,研究制定了2018年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推动科技管理部门职能从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推动直接管理具体项目的工作模式,向主要负责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总体布局和政策创新及对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实施评估和监管的模式转变。精心组织编制2018年部门经费预算建议方案,突破原有专项设置,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主线,以“三城一区”为主平台,聚焦服务国家战略,超前布局基础前沿,推动原始创新,引领高精尖产业发展,着力解决北京发展突出的科技问题。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调研,促进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就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并形成《关于促进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的报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工作方案及专项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服务支撑,引导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探索成立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支撑成果转化的新模式,致力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高端“硬技术”和前端原始创新,引导杰出创新人才落地北京创新创业,引导适合首都战略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落地北京孵化。目前,已完成了科创基金设立方案,确定了实现“三个引导”股权投资项目过千亿的目标,成立了科创基金统筹联席会。
3.关于“政治领导责任弱化”的问题
(1)修改和完善党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市科委党组会议规则,建立了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明确了党组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权限。对委党组议事清单进行了修订,将审议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总结等五类事项纳入其中,进一步明确了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边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2017年先后召开委党组会18次、党组专题会9次,进一步加大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力度。
(2)规范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强化科技经费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研究制定《北京市科委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需求导向、总体统筹、规范有序”原则,优化预算编制工作,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平公正的预算编制管理机制。加强科技经费的审计监督,修订《北京市科委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任务经费审计要点》等管理制度,推进“科技计划廉政风险信息化综合防控平台”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持续开展监督,切实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不同的管理或服务措施。
(3)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定规范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内容和程序。建立委党组研究直属单位工作机制,将研究直属单位工作纳入新修订的委党组会议事清单,每半年集中研究一次,推进直属单位科学管理、规范运行。
(4)立行立改,落实上级决定。针对某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市纪委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后,委党组迟迟未做出行政开除处分的问题,委党组已作出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决定,并执行落实到位,责成原单位追回发放的全部工资。
(5)认真落实超标准办公用房整治工作。制定市科委办公用房整改方案和针对每个超标准办公用房实际情况的整改措施,整改后的办公用房经市政府办公厅检查,全部符合标准。有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在机关公示栏进行了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清理整改全覆盖,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清查,指导4个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全覆盖、无死角。
(二)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4.关于“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不明显”问题
(1)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和中央关于科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合。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方法,开展思想碰撞,梳理工作思路,研讨工作目标,深入探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举措,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同时将相关学习研究延伸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将每年召开一次委党组务虚会列入委党组会议事清单。年底再次听取并研究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部署与进展情况。委党组在2018年1月中旬召开了务虚会,梳理总结年度工作情况,研究细化2018年重点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查,营造履职担当、攻坚克难良好氛围。委党组成立专门工作组,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到20个处室和23个直属单位进行调查,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先后谈话179人次,召开座谈会62人次,发放调查问卷248份,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701条。委党组听取了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情况报告,研究审议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在委机关办公楼设立了18个固定展板区域,展示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核心内容、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部署安排、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事件和重要历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就等,激发干部群众投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热情。建立党员承诺墙以及党建活动园地,通过荣誉榜,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5.关于“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对直属单位和直属单位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将每年专题听取或研究一次直属单位和直属单位投资企业党建工作列入委党组议事清单,定期研究分析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将研究直属单位和直属单位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每半年研究党建工作机制中。委党组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强化和规范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从2018年起,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中,进一步突出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将领导班子成员向委党组会汇报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重要事项列入委党组会议事内容,进一步强化委党组会对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建工作的指导。每半年组织汇报一次,相关要求已经列入委党组会议事清单并落实。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树立普通党员意识,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支部党员的批评,按照规定参加民主评议。党的十九大召开后,11名局级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共同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先后为普通党员上党课14次。
(3)加大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明确委党组和机关党委制度建设分工,原则上涉及全面工作的制度由委党组制发,属于具体党务工作方面的内容由直属机关党委制发。直属机关党委已制定《市科委规范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市科委机关党支部使用党费的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6.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制定党支部书记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将通过支部换届、干部交流等方式,结合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进行调整。从2018年起,除行政领导为非中共党员的直属单位外,新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均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织了年度支部书记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管党治党能力的提升,提高支部书记开展党务工作能力,增强书记对“支部班长”身份的认同感。
(2)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关要求列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为确保开好2017年度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委领导牵头成立了10个督导小组,对基层党支部开展督导和指导。通过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党务活动,强化规范填写支部活动记录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工作留痕。
(3)加强对机关借调党员和直属单位所控股(独资)企业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从借调人员的数量、组织管理、办理程序、管理使用等方面进一步进行规范。已将委内借调人员数量压缩减少了50%。对借调时间半年以上的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处室的党支部。对直属单位所控股(独资)企业的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研究制定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强化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7.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信访举报办理报告等内容的研究力度。发挥委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建立委党组每年听取信访举报办理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报告等制度,相关事项已列入委党组会议事清单,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举措。委党组听取了审计工作半年汇报和年度信访工作报告。研究出台了《市科委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对信访工作的管理。
(2)为机关纪委配备专职干部,加强机关纪委力量配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以来,委党组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工作协商沟通机制。已为机关纪委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的工作职责。机关纪委依据《党和国家工作机关基层组织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机关党委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织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抽查。
(3)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形式。制定市科委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分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以书面方式细化主体责任内容,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和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根据不同层级岗位职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细化相关要求。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形式,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直属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年度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评优资格。
(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委党组召开了全委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以发生在身边的3起违法违纪案件为例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委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警示教育,梳理风险点,查找不足,以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式进行反思,做到警钟常鸣。党组书记许强在全委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严肃提出全面加强廉政纪律的要求,委党组印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向全体干部群众通报有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警示教训,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
(5)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核实某直属单位原主任请假审批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作时间纪律的意见》,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请销假制度。纪检监察组专门约谈该同志,本人对长期未能正常上班进行了反思,已恢复正常工作。该直属单位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休病假的原主任严格遵照病假工资制度发放工资。组织对直属单位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管理。调查处理北京科技协作中心某下属公司私设开发奖问题,该公司涉及22人已全部退款,对该公司总经理予以撤职,启动该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调整程序,对该公司董事长、经营班子、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分别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某集团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制定完善关于人事任免和薪酬管理的有关办法,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不落实”问题
(1)进一步夯实履职工作基础。驻委纪检监察组先后组织召开组长会、组务会、专题会等18次,深入细致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形成两个“1+N”制度体系。以《驻市科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为主线,制定了与机关纪委职责划分、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信访举报工作、审计监督联动、双向联络和日常监督清单等6项配套工作细则和制度,形成“1+6”履行监督执纪工作制度体系;以《驻市科委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为主线,制定了19项细化的配套制度,形成“1+19”规范内部工作与管理的制度体系。
(2)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严肃问责。对巡视反馈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逐件调查、严肃处理。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处级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其中开除党籍1人次、党内警告1人次、行政撤职降为科员1人次、行政警告2人次;诫勉问责3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作出书面检查8人次,追缴并清退违规违纪款项。对巡视组移交的9件问题线索,已办结8件。撤销职务1人次、免职1人次、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10人次。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对下属单位2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移交问题线索涉及的违规违纪款项进行了清退。
(3)开展对问题线索综合分析工作。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开展了“大起底”工作,逐一进行检查分析,特别是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重复信访问题进一步细致梳理,深入分析研究,建立重复信访问题台账,对有关问题组织专件核查;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每月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每半年对各监督单位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向各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反馈通报制度。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分析,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指出了具体意见,向党组专题报告。
(4)加强对直属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监控。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廉政风险信息化综合防控平台”的作用,对各直属单位2016年以来承担的工作任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统一填报“信息化综合防控平台”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线上监控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直属单位承担的课题和工作任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5)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科委党组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检查。对2017年以来各监督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外事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组对外事工作的领导。委党组审议修订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办理出国(境)的申请、审批,规范超期团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制定全委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二是规范外事经费管理。2017年度已将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正式纳入行政经费预算(三公)序列,直接拨入市科委行政服务中心代为管理的本级行政账户。三是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的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实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因私出国(境)情况记录备案制度。四是对出访团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对“7个团组存在停留时间超规定”的问题,委党组责成有关处室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某直属单位人员持因私护照办理公务并报销费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责成有关处室作出检讨,对该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外事专办人员进行诫勉问责。
(2)清退违规发放激励费和通讯补贴。某直属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激励费2.38万元,委党组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该单位领导班子向委党组作出深刻检讨。某直属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1.66万元通讯补助,委党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问责。
(3)规范公款消费支出。对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发生的费用进行了清退。委党组对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4)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全面梳理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严格清理规范市科委领导干部(含离退休人员)兼任职务,对与本职工作关系密切、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兼职的人员按规定完善了审批备案手续。某直属单位已退休的副主任和某直属单位科级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款项已全额退回,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工作,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兼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兼职条件、审批流程、加强监管等方面要求,规范对兼职行为的管理。
10.关于“科技项目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1)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招标条件的应招尽招。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根据不同类型科技创新活动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招标投标、公开征集、定向委托、连续稳定支持相结合的科研项目遴选机制。着力建章立制,制定《北京市科委预算管理若干规定》,明确项目(课题)组织方式,在预算通知中要求各处室根据项目(课题)的研究内容明确项目(课题)建议采用的立项组织方式。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合规。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建立权责分开,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2)规范评审立项流程,强化跟踪检查。研究落实《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机制,结合当前我委事业单位的改革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为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服务机构,逐步依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成果转化跟踪调查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预防腐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针对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承办权问题,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公开招标选择大会总承办商。针对今年正在执行的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由市科委有关处室共同监督本项工作任务经费使用过程中关键环节,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4年来“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驻委纪检监察组、审计处联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已经开展了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
11.关于“对事业单位监管缺位”的问题
(1)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监管。一是研究违规调入人员整改。有关问题已和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沟通,本着积极稳妥原则推进下一步整改工作。对违规调入人员的调入过程开展调查,将结合调查结果对违规调入人员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二是各直属单位已对编外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予以免职处理,逐一清理了私自设置的主任助理、总工程师等岗位,取消擅自提高的职级待遇和越级提拔的干部任命,免去编外人员担任直属单位正、副科级职务,明确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三是出台加强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措施,明确了对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资福利、财务资产等方面全面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
(2)加强对事业单位资金的监管。一是对全委房产出租情况彻底排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两个直属单位的房租收入,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遵守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加强风险补偿金的监管,将风险备偿金所产生的利息划转该资金的专用账户,本息合一,待履行完风险备偿协议后退回市财政局。市科委和某直属单位、北京银行已经对该专用账户签订了资金托管三方协议,实行授权支付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财政科技经费的监管,对某直属单位使用科技经费违规列支装修工程款的问题进行调查,责成该单位领导班子向委党组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该直属单位制定和完善决策机制,按照市科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及时书面向市科委请示报告。对某直属单位超过规定列支劳务费问题进行调查,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将违规领取的款项进行了清退,督促该单位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3)加强对直属单位所属企业的监管。一是对直属单位所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按照独资、控股、参股、基金投资、受市政府委托代持五个类型完成梳理。推进存量企业清理退出工作,委党组研究审议《市科委系统所办企业清理整合工作方案》。按照“清理一批”“划转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拟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及所办企业管理办法,对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和所办企业的管理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市科委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的某公司已停止一切未采取担保、抵押、质押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出借资金行为,出借的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该公司明确对外投资禁止“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的“七不准”措施。该公司已全部收回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和利息,已停止一切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行为。三是该公司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投后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流程,实施健全有效的投资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完善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投资行为。
同时,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认识,加强警示教育,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工作,把核查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历时2个月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委党组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议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上,全面准确地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结合科技工作实践深入思考,自觉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党的十九大思想学习贯彻好,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党组织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组把方向、谋大事、抓全局作用,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谋划和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对重大工作任务、方案、规划和“三重一大”事项的领导决策,强化宏观统筹和系统协调。
三是勇立潮头,全力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自觉站在服务国家和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谋划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北京办公室秘书处的统筹协调、联络服务作用,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进“三城一区”建设战略规划,将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在方案中、落实到行动上。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巩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从党建基础工作抓起,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和完善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统一领导、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的作用,使党建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党支部,实现层层有任务、层层有责任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是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结合巡视整改工作,集中研究制定一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规范权力、政务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廉政风险。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强化对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着眼全委统筹,在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全覆盖,促进整改措施循序渐进,取得突破。
六是强化规范决策,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组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条例法规为指导,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和谐民主向上的工作氛围。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要求,使党组运行更加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152996;通讯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邮编:100195;电子邮箱:jgdw@mail.bsti.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