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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北京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时间:2017-08-25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落实市委要求

  中心党委重温了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特别是深入学习了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

  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讨论了落实巡视整改的方式方法。中心党委认为,这次市委第十二巡视组专项巡视,是对中心进行的全面考核体检和深刻的党性教育。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准确客观、具体深刻,直指根源、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中心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根本上纠正“四风”问题意义重大,中心党委坚决落实市委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任务

  4月21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袁方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袁方同志先后主持召开7次中心党委会、7次整改领导小组会、1次整改动员部署会,扎实有序推进落实整改任务。中心党委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形成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压实了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工作全覆盖。

  (三)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条逐项抓紧抓好

  中心党委多次讨论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视意见提出的问题,列出了4个方面10个项目45条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具体任务、成果形式、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坚持把整改措施与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做到应改尽改;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从健全体制、机制、制度入手,着力推动解决一些制约中心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对照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党委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在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一)在“党委设置虚化,未尽党委责任”方面的整改

  1.对“党委工作缺少规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党委工作规则》,厘清党委职责,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委工作机制,《党委工作规则》已于6月14日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

  二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中心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已于6月14日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

  三是修订完善现有的《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列入议事日程,听取专题汇报,集体研究决策,坚决纠正“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委会问题,修订后的《党委会议事规则》已于6月14日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

  四是加强党委工作部门(党群工作部)的力量,在现有编制基础上再增加1个编制,实现专人专责,此增编一事将于中心机构改革时完成。

  五是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机构改革结果,在今后的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党委委员全部参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是无党委会议记录本、干部选拔任用记录本问题已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2017年1月起,配备了党委会议记录本和干部选拔任用记录本,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保管。在之后的党委会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表决等情况,确保有据可查。

  2.对“领导中心改革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关于事企分离、机构调整工作的部署,确保顺利完成事企分离和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对中心工作的要求以及当前人才工作、干部测评工作的发展形势,多次专题研究中心机构改革方案,主动提出改革思路,并将机构改革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

  3.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委每年召开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补充到《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中,以党委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长期坚持。

  二是5月24日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会上总结了中心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并传达和部署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两项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立行立改,2017年2月,中心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均已签订了2017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将“党委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会,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补充到《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中,以党委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坚持下去。

  五是于6月8日召开中心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会,中心全员参加,会上总结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邀请市信访办专家作关于信访工作的专题讲座。

  六是强化制度建设。包括:进一步完善已有工作制度;制定《中心纪委执纪监督工作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信访监督办法》等新制度,上述制度修订和3个新制度已于6月14日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纪检业务培训力度,6月8日,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会后,邀请专家为中心全体员工作关于信访工作的专题讲座。

  八是设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中心领导轮流主持接待日,信访接待日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一个工作周的周五下午为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通过上述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二)在“流动党支部建设缺失,党费经费使用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4.对“流动党员管理管不起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确定流动党支部划分标准及人员数量,明确提出:按照党员人数不超过50人、单位数不超过20家标准,对联合党支部进行划分。该项制度完善工作已于6月14日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印发。

  二是对于现有支部情况进行调研并制定支部划分方案,完成支部书记、委员选举工作,要求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存档单位必须建立单建党支部。支部划分方案已于6月20日前制定完成;支部建立工作已作出部署,目前正结合中心机构改革工作进程,持续推进。

  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流动党支部,要求其成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至少1名书记、2名委员;对支部委员会委员缺失的党支部,要求其补齐配齐党支部委员;目前,已对支委成立和支委补充工作作出部署,正结合中心机构改革工作进程,持续推进。

  四是6月20日前开设党员微信公众号,构建便捷的沟通平台,便于支部开展活动。

  五是待流动支委班子基本配齐后,每季度组织一次流动党务工作者培训。

  六是关于流动党员党费收缴的问题。第一,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要求,修订中心原有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及《流动党员党费收缴、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两个制度文件,长期坚持。第二,流动党员党费由每月10元改为按工资收入分类收缴。党费缴纳时限从原来的6个月调整至3个月。此项工作已作出部署安排,结合中心机构改革结果,我们将持续推动改进。第三,通过党员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强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络,定期对超过三个月未缴纳党费的党员给予催促提醒,微信公众号6月20日前开通,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对“流动党员经费使用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的办法》(京组发〔2012〕11号)要求,对《中心流动党员党费收缴、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在流动党员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党费及活动经费使用范围明细和审批流程执行。修订后的制度已于6月14日党委会讨论通过,长期坚持。

  二是从严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的办法》,规范流动党员工作和活动经费使用范围,今后,把流动党员经费用于培训党员及开展党员教育的资料开支,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创新党员教育和党员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同时鼓励支持流动党支部自行开展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和健康向上的党员活动,确保资金充分利用、发挥实效。

  三是建立流动党员工作和活动经费使用台账,实行支出公开。从今年起,坚持每年年底将当年经费的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中心广大党员和流动党员通报公布,接受监督。

  四是关于流动党员经费用于慰问流动党支部干部问题:今后,我们将停止对流动支部书记的物品慰问;同时,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心流动党员党费收缴、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在流动党员经费使用过程中,规范经费使用的范围及审批流程,坚决维护流动党员经费使用的严肃性。

  五是关于流动党员经费用于党员“游玩”问题:立行立改,在今后组织党员活动时,中心将严格按照市纪委2014年6号文件精神,就在北京本地组织党员活动,确需去外地的,一定提前书面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六是关于超出党费经费使用范围问题。今后,我中心将严格管理流动党员经费的使用,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的办法》两个制度来执行,切实发挥党费经费在党的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党费经费使用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在“基础工作相当薄弱,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方面的整改

  6.对“基础工作相当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后中心的职能定位和机构属性等,进一步规范中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修订完善《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正式出台。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选拔任用干部都制

  定严谨的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将推荐和考察结果与日常掌握情况相互印证,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推准考实。在干部提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将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意见留档备查,杜绝以听代记、以口头代书面的不规范做法。

  三是坚持按规定使用《党委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会议记录专用薄》,详细记录任免理由和班子成员讨论、表决等情况。

  四是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有关精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各环节可追溯、可倒查。中心立行立改,已按照《北京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将历年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选拔任用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填写纪实表。

  7.对“干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规定,全面叫停因私出国(境)审批。

  二是进一步规范中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监督,从严掌握,除组织允许的特定事由外,一般不予批准。

  三是排查清理、即知即改。及时对巡视组指出的中心5人保留事业编制在直属企业任职取酬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中心已于2016年1月将这5人的人事关系全部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其事业身份。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有关规定,规范中心人员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在“违规违纪问题频发,廉政风险较大”方面的整改

  8.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中心下属企业购买11.95万元购物卡的问题:经查,这些购物卡分两部分,分别是发给公司全体员工的节日补贴5.95万元和用于市场推广的6万元。关于节日补贴部分,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3人已于6月9日前按面值退还6000元、员工已按面值在6月工资中补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012.09元。关于市场推广部分,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已于6月9日前退回全部款项6万元。

  二是关于下属集团公司购买11.9万元购物卡的问题:经查,这些购物卡均用于发放员工节日补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3人已于6月9日前按面值退还6000元、员工已按面值在6月工资中补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9151.44元;同时对《双高集团福利与津贴管理办法》作出相应修订。

  三是关于下属企业购买办公用品支出4.5万元的问题:经查,该下属企业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形式,来进行市场推广。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已于6月9日前退还全部4.5万元。

  四是关于下属企业购买高档服装的问题:经查,系下属企业为员工统一购置的职业装,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已于6月9日前按服装原价退还1.2128万元。

  五是关于下属集团公司两笔公款吃喝的费用6000元和3397元,6月9日前,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已退还全部款项。

  除上述退款外,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公款购买购物卡、涉嫌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禁而不止”三方面的问题,下属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一是于6月14日召开了集团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党总支领导班子围绕巡视组提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检查,要求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立行立改、绝不再犯,并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批流程、严控费用支出等多项整改举措,目前已制定《双高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双高集团招聘管理制度》和《双高集团业务招待费及工作餐管理办法》三项制度。二是在集团内部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围绕公款购买购物卡、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核实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自查自纠工作正在进行中,对已发现的问题已立行立改。

  六是关于发放员工过节费的问题。第一,全面核实、查找问题。经查,发放的过节费实际上是中心全体员工的节日补贴及部分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于中心对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掌握不及时、不准确,导致一直以过节费名目发放节日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学习政策、即知即改。中心已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将原“过节费”发放名目调整为“节日补贴”,并严格按照市财政有关要求进行预算和发放;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问题,中心已于2014年初将原有发放形式予以纠正。第三,规范制度、严格管理。目前,中心正面临机构改革调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保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绩效工资的管理,规范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是关于三名班子成员占用两处办公用房的问题。立行立改,目前,三名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已腾退完毕。

  9.对“廉政风险疏于防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违规成立企业,擅自向企业注资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第一,要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第二,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及规定;第三,要按照中心机构改革工作整体安排,坚决推动事企分离,有序将双高集团从中心剥离。

  二是关于下属企业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的问题。中心要求下属企业一方面要明确管理责任、严格把关,每个岗位、每名职员都切实负起责任;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关制度,对装修行为和工作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在集团内部建立起长效机制。

  10.对“抽查发现有1名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责成该名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修订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重新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三、以标本兼治为长效目标,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中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目前,中心巡视整改工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集中整改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没有结束,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中心党委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贯穿到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掌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中心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执行主体和推动主体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中心领导班子及所属各部门干部的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制定完善每一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在建章立制、抓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二是坚持抓好后续整改各项任务。对已经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总结经验、形成规范、抓好管理,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的问题,深入研究,找出问题根源,按计划抓紧推进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按照任务分工逐件督办、逐个对号销账;对需要向上级请示或需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的工作,做到不等不靠,主动抓紧做好请示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及时推进;对需要长期改进提高的工作,以“驰而不息、持之以恒”的态度,抓好日常的督促检查,严防问题出现“反弹”,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切实推动中心人才工作健康发展。以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抓好巡视整改与中心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差距查不足,深入研究做好新时期人才工作新特点新趋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做好双高人才中心和海外学人中心工作,为首都北京的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780381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44号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邮编:100037;电子邮箱:sgzxd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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