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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8-24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3月3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农研中心(市农经办)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视以来,中心党组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接受巡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中心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成果。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中心党组始终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以认识的清醒到位确保整改的主动自觉。4月25日,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书记吴宝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中心党组认为,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符合实际,中心党组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视整改以来,中心党组书记吴宝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要求中心全体同志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巡视整改的政治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积极把巡视整改作为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良好契机,坚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中心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考验,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5月2日,中心成立以党组书记吴宝新为组长、班子成员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党建工作组、调研工作组、经管工作组、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组、信息化工作组、社团管理工作组等6个专项整改工作组,所有班子成员依据分工牵头负责落实各专项整改工作。组建了由中心机关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巡视整改督查小组,建立周协调、月通报及重点问题协调会制度,坚持开门整改。中心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1次主任办公会、1次巡视整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全体机关党员干部会,以及6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明确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根据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和整改要求,党组书记吴宝新同志牵头组织制定了《市委专项巡视市农研中心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5月5日经中心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下发各支部。中心党组针对巡视反馈的3大类11个方面重点问题,制定了41项共8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清单台账,办结销号,强化督办。5月31日中心党组召开了中心机关党建工作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 6月15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吴宝新同志强调,中心要形成合力、抓党建促发展,一切有利于提升中心影响力的工作要主动推进,一切有利于促进中心发展的工作要主动推进,一切有利于提高中心凝聚力的工作要主动推进,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整改取得实效。

  (四)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如期完成。中心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吴宝新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专项整改工作。各处室、各单位主动担责、攻坚克难、立行立改,形成了上下联动、真抓实改的氛围,真正做到事事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中心党组坚持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共同提高,不以会议部署应付整改,不以制度完善代替整改,不以阶段完成等同整改。针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果断作为、立行立改;对于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健全制度、持续攻坚,争取尽早全面解决。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不折不扣逐条落实

  截至目前,根据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3大类11个方面重点问题细化的25项具体问题,除“机关党建工作弱化”“决策研究能力不够强”“对‘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落实不够”“尚未与行业协会脱钩”等4项具体问题需要持续整改外,其他问题21项具体问题已全部设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今年底前全部完成。现已修订完善了7项制度规定,拟新制定的其他22项制度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一)“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中心党组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6月15日,中心党组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抓实求效”为主题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主动担责,通过党内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严明纪律,从思想深处消除了“‘清水衙门’、没有财权、事权,廉政风险小”的消极认识,牢固树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

  二是通过抓好班子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明确了党组每月至少学习1次,每年至少专题研讨4次。巡视以来党组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和研讨10次,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中央及市委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成为中心党组的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动各项工作。中心党组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巡视整改工作,中心党组组织召开2017年党建工作会暨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吴宝新同志对今年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部署,并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进。6月26日,党组书记吴宝新同志结合传达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讲了1次党课,并要求班子成员分别讲1次党课。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心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

  二是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落实。制定了《中心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修订《中心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各支部书记和党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全覆盖。

  三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中心党组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定期研究和检查,加强具体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存在的“慵懒散”“宽松软”问题,加强党性教育和日常监督,采取党员大会、周末大讲堂、支部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组织观看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光盘、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等方式,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在2016年4月制定《市农研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基础上,巡视整改过程中又制定了《市农研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主任办公会的组成人员、主要任务、议事规则、会议记录等相关要求。

  二是建立主任办公会与党组会议事决策的衔接配套机制。编制了中心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内容目录清单和决策流程图,着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聚焦“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明确会前、会中、会后有关工作程序,加强监督问责,推动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三是规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会议记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记录必须体现讨论过程和具体决策意见等内容,严格做到会议专人记录、专人保管、专人负责。比如,明确由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记录工作,涉及干部任免事项由人事处同时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簿》上进行记录。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监督体制不顺”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建设和改革工作部署,目前已经取消市农研中心内设纪检组,归口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新的体制已经从今年5月份正式运作,市农研中心领导班子中内设纪检组长职位已经取消。

  二是建立了与派驻纪检组的对接联系机制。目前,中心党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小组,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做好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和开展好相关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明确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明确派驻纪检组与中心党组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发挥好派驻纪检组在“三重一大”决策和落实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中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作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部门,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接受工作指导。中心人事处聚焦选人用人监督关键环节,在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实施办法》。

  (2)“监督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系列专项治理工作。在派驻纪检组指导下,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重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治理力度。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巡视发现3名处长不如实申报问题,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精准发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实”问题

  (1)“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把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谋划、相互促进。中心党组坚持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今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2次。指导机关党委、纪委和各支部进行了及时换届,配齐了各级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各项工作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制定《中心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对中心机关党建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17个支部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规范党支部党建工作记录,每半年抽查1次,严禁把业务工作混同于党建工作。落实年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述党建制度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支部书记与处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力量。制定机关党委、纪委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完善相关会议和工作制度。强化机关组织建设,充实机关党建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同时采取公开遴选、内部选调等方式,在年底前再调整配齐2-3名专职党务干部。

  (2)“‘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中心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两学一做”的核心内容。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周末大讲堂的好做法,全年不少于10期,上半年已举办6期。要求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支部学习活动,时间相对固定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积极拓展“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大讨论成果,积极开展“迎七一、迎十九大”、争创模范党支部和模范党员系列活动,“七一”前后各支部均组织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切实加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培训。经党组研究,明确从今年开始每年举办1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举办1期支部委员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同时,积极鼓励党务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调训、培训。

  (3)“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至少1次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至少参加4次所在支部活动,并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制度。一把手与班子副职、班子副职与分管处长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副职每年与分管处室不少于50%的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特别是在干部群众遇到困难、职务调整、出现苗头性问题时,主动约谈、提供帮助。

  三是班子成员要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作表率。带头加强理论武装,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弘扬优良作风上作表率,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优秀业绩;在严格自律上作表率,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有差距,攻坚克难精神不足” 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作谋划站位不够高”问题

  (1)“从北京城市定位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谋划工作研究思考问题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工作站位。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加自觉强化“四个意识”,提高工作站位。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破解涉农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党组决定,7月中下旬召开1次班子专题研讨会。

  二是精准推进改革,提升工作谋划科学性。发挥中心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落实中央、市委确定的农村重大改革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抓紧开展决策研究工作,积极配合市农委制定北京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意见。基本完成了土地确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会同市农委做好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针对全市未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的现状开展摸底排查,力争提前完成剩余2%难点村的改革任务。

  三是立足本职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心年度“四点一书”。根据中央、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改革要求,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心年度调研工作要点、经管工作要点、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要点、资源区划、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要点和中心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从顶层设计上统筹安排了中心年度重点业务工作。

  (2)“在助力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设置课题开展系统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发挥决策咨询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重大问题,紧紧抓住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这个“牛鼻子”,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研究制定《中心加强和改进首都“三农”战略研究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首都“三农”战略研究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聚焦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展战略研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正在抓紧建立京津冀“三农”战略研究沟通协调机制,年内举办1次三地“三农”问题战略研究对接交流会。统筹提高课题立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作为中心调研工作的重中之重。调整了2017年调研课题立项内容,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课题今年达到了4项,占课题总数的31%。

  2.关于“决策研究能力不够强”问题

  (1)“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农村改革与发展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决策参考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农研智库”建设。组织召开了“农研智库”建设专家座谈会,正在着手研究制定《中心加快推进“农研智库”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心在全市“三农”工作中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积极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研究对策,服务和助力首都 “三农”改革发展。

  二是落实中心重大课题调研的责任制。加强对首都“三农”发展新形势新问题的分析研判,中心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首都“三农”改革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一把手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项重大课题研究,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项重点课题研究。

  三是借用“外脑”助力首都“三农”决策研究工作。发挥首都科研智力人才资源聚集的优势,加强与中农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农研中心及各大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通过合作研究、信息共享、智力分享等途径,积极探索加强“农研智库”的有效方式。

  (2)“对‘三农’热点难点问题投入精力不够、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不多、研究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梳理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关于集体经济论述资料,开展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集体经济转型升级问题研究。

  二是开展重点村整治后集体资产风险管理问题研究,解剖麻雀,找准症结,明确重点,确保取得试点研究成效。

  三是开展乡村观光休闲产业提档升级问题研究,强化生态融合发展问题研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四是在丰台、大兴等地扩大乡镇统筹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研究,进一步探索乡镇统筹的科学模式。

  五是在完善海淀农资委试点的基础上,在大兴等区稳步扩大农资委改革试点,着力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效机制。

  (3)“课题研究切合北京“三农”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成果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全市经管系统调研工作的统筹指导。每年召开1次全市经管系统调研座谈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接“天线”,又接“地气”,加强调研成果的考核和实际转化应用工作,树立正确的调研工作导向。

  二是培养求真务实的调研工作作风。修订了《市农研中心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2-3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次。坚持驻村入户制度,调研人员每年驻村入户不少于7天。

  三是提高调查研究的业务能力。加大对调研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围绕解决首都“三农”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增强调研人员专业素质和务实作风,拟组织中心及系统内调研人员培训班2次,培训调研人员100人次。

  3.关于“经管工作开展不够实”问题

  (1)“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顺涉农部门经管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与市农委的沟通协作,联合组织了北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培训,开展了全市村级财务公开检查,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考核评定标准(试行)》,实现了数据资源共享。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农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制定了《加强全市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意见》。

  二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积极探索优化集体经济绿色、高端、创新产业模式,着力推动区域差异化发展。开展2016年北京市集体经济经营情况专题研究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演变研究,形成了2个专题报告。指导石景山、海淀等区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专题研究,组织起草了《关于提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博展股份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政策的落实。推进村级干部权力清单试点工作,会同市农委联合组织召开座谈会,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在216家市级示范社推广应用“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管理系统”,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股权管理系统,为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打牢基础。

  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发挥农村审计“权力紧箍咒”作用,指导各区重点抓好土地征占补偿款管理使用、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有效预防治理“小官贪腐”问题。规范农经审计行为,起草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南》,编制农经审计工作统一文书和参考文本,积极推动审计人员电子化管理,着力提高农经审计工作质量。

  (2)“服务和指导基层农经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对基层农经工作的服务指导。研究制定《市农经办服务和指导基层农村经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职责、履职清单和考核标准等。定期组织召开系统研讨会、务虚会和学习交流活动,围绕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主动热情地提供服务、指导和帮助。

  二是发挥村务公开触摸屏作用。在深入基层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专项报告,摸清1300台村务公开触摸屏使用现状,针对存在问题研讨触摸屏有效应用方法,加大对基层使用电脑触摸屏的培训和服务力度。

  三是发挥农村 “三资”管理系统作用。组织召开专家与业务干部研讨会,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专项报告,提出了解决“三资”监管系统应用不理想问题的对策建议,着力强化农村“三资”管理系统的综合分析、预警监测和有效监管作用,提高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的科学性、可靠性。

  四是加强对专业人才队伍的教育培养。适应“会计审计统计”工作升级为“三资”管理的新形势,加大沟通协调和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对乡镇、村经管人员、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4.关于“信息管理统筹不够好”问题

  (1)提高统筹领导能力。调整并完善北京市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制定下发《2017年北京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市三农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协调。

  (2)强化服务指导工作。从提高组织保障、加强政策扶持、指导项目建设、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信息化在农村区域和农业行业领域工作的支撑作用。

  (3)扎实推进“智慧乡村”建设,在认真研究分析乡村项目推进中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产生的原因基础上,已完成《北京智慧乡村项目运行情况分析专题报告》,提出了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指导,扩大市级试点的区域覆盖面等相关解决方案。

  (4)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已会同农业部信息中心等单位对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摸查梳理,下一步将主动攻坚克难,围绕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开展战略研究,实施制定相关指导意见。

  5.关于“攻坚克难力度不够大”问题

  (1)“实现农民高水平的共同富裕方面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参与做好低收入村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加强低收入村和低收入农户监测分析工作,把握需求和帮扶重点,完成了监测手册和低收入村资料汇编,形成了低收入村和低收入户帮扶数据分析报告,为市区相关部门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通过做好股份分红工作促进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年内研究制定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指导基层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农民收益分配权益,

  三是通过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联合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平谷等区开展“核心社员贷”创新产品试点工作。配合做好农业部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底按时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金融互助试点。

  (2)“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立法方面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这一问题,党组责成相关处室牵头,重点结合《民法总则》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立法工作及配套法规建设。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缺失的现实情况,学习和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把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抓实抓细。

  (3)“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针对这一问题,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坚持从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示范作用入手,以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为依托,组织全市合作社产品进社区展销推介活动。做好北京农联星级会员评定工作,以星级会员示范带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困境。在全市选取若干家市级示范社,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试点项目。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2015年理论与政策研究基本经费预算用于印刷费、会议费等28.04万元问题。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后,中心立即规范项目经费开支,2016年以来在预算执行中,中心已不再从调研基本经费、项目经费中列支印刷费、会议费等费用。

  二是党组责成计财部门对近三年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对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问题提出严厉批评。

  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党组重新修订了《中心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京农经[2017]36号)》,明确要求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和预算组织实施,严禁违规扩大开支范围,不得自行调整,确保预算经费依法依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管理,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过程跟踪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测评打分,并作为绩效奖惩依据。

  (2)“项目经费用于出国(境)考察培训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心党组对此承担领导责任,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批评。

  二是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暂停今年所有出国(境)项目计划,今后不得再从项目经费用作出国(境)考察培训费。

  三是对于“2015年9月赴美、加考察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项目”中列支机票款,在“农口专项调查及重点研究项目补助项目”中列支国外租车费和住宿等费用”等问题,中心党组责成相关责任处室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四是制定《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因公出国(境)的证件管理、审批管理、人员批次频率、经费来源、旅行社筛选、管理责任、出国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加强规范出国(境)考察培训费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委托费支出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心党组对相关责任处室因为赶预算支出进度而提前支付的问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二是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控对外委托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对外委托项目,如确需外单位参与支持的课题项目,应以合作研究形式开展。中心每年课题类对外委托项目的金额控制在课题总经费的5%以内。2017年下半年暂停审批对外委托项目,对2017年上半年已委托项目加强监管。

  三是制定《中心项目对外委托费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项目的控制、监督、审计、检查。明确委托协议约定,规范对外委托资金使用和成果约束,加强对委托项目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审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规范对外委托经费的支付方式,杜绝一次性付款方式,原则上委托协议签订生效后先拨付经费60%,初步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40%经费。

  五是关于 “2014年市农研中心本级和经管站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资金达481.22万元”,问题。中心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做出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同时对这些项目专门进行了内部审计,未发现违规问题。

  (4)“稿费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关于“《北京农村经济》《北京农村年鉴》等8个项目列支的稿费、劳务费126.06万元,仅提供了18.88万元的个人发放明细”问题。在2015年市审计局审计后,中心已进行了督促整改,通过与邮政局等部门沟通,取得了全部发放明细,并存入会计档案保管。2015年审计后,党组已对责任处室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处原处长到龄免职退休,副处长在干部选拔中暂缓提拔,对接任处长予以了提醒,该处工作人员退回编审费、稿费。

  二是中心党组对2014年制定并执行的《稿费及专家咨询费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不严密负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批评。并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中心班子成员主动退出按当时管理办法领取的编审费。

  三是再次修订《中心稿费及专家咨询费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起,中心在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心主办的内部刊物中领取稿费、编审费,不得在中心内部领取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四是自2017年7月起,坚持以我为主办刊方针,《北京农村经济》编辑部不再与相关社会单位续签委托办刊业务协议。

  (5)“部分资金在下属自收自支单位和行业协会结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首先要求将农产品产销信息协会、北京农史研究会、北京金融协会等三个协会结余资金411752元,退回上缴市财政,责成相关处室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二是经党组研究决定,从2017年6月起不得再向中心所属社会团体委托项目资金,对已委托协会承担的中心项目要加强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协会每季度向中心计财处报送经费使用情况。

  三是关于“2015年154万元以委托费形式拨付中心培训部,年底资金结余60余万元”的问题,在2015年市审计局审计后,中心已立行立改,按照审计决定的要求已将结存资金全部收回上缴市财政。

  四是关于“2014年拨付‘北京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淘宝特色馆项目200万元,资金闲置两年”问题。中心党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同时要求尽快安排支出,并引以为戒。该联合会已对将要开展的4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以上资金将于2017年底前完成支付。

  2.关于“课题管理有漏洞”问题

  (1)“项目经费管理与课题管理脱节,课题预算申报与实际支出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对相关处室责任人进行批评,要求对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梳理,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是党组研究制定《中心研究类课题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审核管理制度》,统筹中心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课题申报管理,建立研究类课题项目预算申报联审工作机制。每年制定科学的调研课题指南,严格审核控制目标管理任务书新增课题、更改课题题目,确需调整的及时向市财政局做好预算调整变更审批工作。

  三是制定《关于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基本经费使用管理的意见》,细化使用原则、预算编制、开支范围、规范管理等内容,并抓好制度落实。

  四是关于“2013年-2016年中心申报课题题目调整比例达2/3”问题。党组要求相关责任处室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科学编制预算,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课题委托合作过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后中心原则上不再批准对外委托项目(含研究类项目和试点类项目)。对确需委托的课题,由中心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统一研究决定。经批准开展对外委托业务的,须严格履行受托方资格审查或招投标程序,杜绝“优亲厚友”、“友情赞助”等情况发生。

  二是关于“2013年-2016年,中心委托合作的课题占课题总数的55%”问题,中心党组要求相关处室说明情况并严格审查已委托课题的委托业务合同,严格审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切实加强对外委托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合同约定落实。

  三是关于“2013年二道绿隔项目对外委托经费142.6万元,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党组责成相关处室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

  (3)“课题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心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试点类课题项目,改变以往试点类课题过多过滥的情况。确需列入试点类课题项目的,须经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统一研究决定。

  二是将试点类课题与研究类课题一并纳入管理范畴,原则上均不得对外委托。对已批准的对外委托项目进行严格监管,加强成果管理。

  三是修订《中心调研课题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对课题经费使用、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时间进度等指标的考核力度,“成果转化应用”的权重应占到80%,考核导向侧重于课题成果的实践运用,进一步提升课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关于“对行业协会监管不严”问题

  (1)“尚未与所属行业协会脱钩”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了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党组下发了《市农研中心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京农经党[2017]3号),清理规范后,兼职人员从24人减少到17人,减少了7人;兼任的社会团体职务从41个减少到18个,减少了23个。目前保留的11个(均为在学会研究会兼职),暂时保留的7个(均为在中心所属行业协会兼职),符合中央和市委有关政策要求。

  二是加强对中心所属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管理原则,中心党组研究制定了《市农研中心加强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京农经党[2017]23号),从登记管理、财务管理、兼职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党建工作、推进协会脱钩试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加强了对社会团体专项财政资金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把社会团体纳入到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体系。

  三是逐步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目前,中心共有4个行业协会。由于未能列入今年全市行业协会改革试点,今年着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争取2018年完成与北京观光休闲农业行业协会、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脱钩,2019年完成与北京市农产品产销信息协会、北京市农村金融协会脱钩。

  四是做好学会的移交管理等工作。目前,中心主办的研究会2个,承办的1个。目前,已将承办的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秘书处移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管理,同时拟将主办的北京农史研究会移交给北京农学院管理。

  (2)“存在在下属学会协会报销费用或领取专家劳务费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在下属协会报销费用或领取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责令相关人员对情况予以说明,对涉及的违规问题,对相关处室及个人进行严厉批评,对不当收入予以退回。

  二是关于“2014年中心工作人员在农史研究会报销各种费用共计7.42万元”问题,根据市审计局审计决定,2015年中心已整改落实,相关人员退回了费用并上缴市财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三是关于 “2013年9月北京城郊会报销中心会议费2.69 万元”问题,目前已责成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作出检查,视具体情况再予以相应处理。

  (3)“协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责成计财处对相关具体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同时采取具体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修订《中心所属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狠抓规定和制度执行,全面加强对协会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社会团体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三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社会团体开展专项审计。健全社会团体内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对“跨协会报销费用”“个别协会餐费较高”问题,要求计财处负责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对没有正当理由的支出一律退回报销的费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三、坚持深化巡视整改,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市委第七巡视组的指导下,市农研中心(市农经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中心党组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视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遵守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不断从政治和大局上找差距,真正向核心看齐。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努力营造中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扛起“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首善标准管党治党,抓好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和基层组织“两个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关键少数”引领全体党员,汇聚中心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力量。继续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三)严守政治纪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深化巡视成果。在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上继续用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带头遵守制度规定。继续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思想。继续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对立行立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逐个对号销账;对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坚持综合治理,分阶段推进,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构建长效机制。

  (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努力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把巡视整改纳入中心全局工作,坚持整改落实与全面提高中心谋划站位、服务首都“三农”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将整改落实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紧密结合,将整改落实与全面提高中心各项业务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将整改落实与强化内部管理、杜绝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努力在解决首都“三农”重点难点问题上下足功夫,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助力首都“三农”新发展,开创中心各项事业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486611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七号院3号楼918室,邮编100192。电子邮箱:nyzxxxz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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