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九巡视组对市金融局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9日,市委巡视组向市金融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1月10日,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反思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要求全局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向党中央看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要把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提高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本领结合起来,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局党组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郝硕博同志任副组长,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党组成员按分工牵头所分管处室的相关整改工作,各处室、各支部按分工认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保证整改任务有序推进。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
制定《市金融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视整改问题清单及工作分工》。对巡视反馈的七方面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分解,明确整改任务、主管领导、牵头处室、负责人、完成时限。对每项整改任务,进一步具体化、精细化,形成具体整改措施39项116条,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带头整改、带头抓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统筹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整改任务按时落实到位。
(四)着眼长效机制,筑牢制度基础。
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既聚焦具体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改,又举一反三,查找堵塞制度上的盲点漏洞。在党的建设、干部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22项,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标本兼治。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真正刚性约束,确保工作做在前面,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指示精神,按习近平总书记第二次视察北京指示精神,把发展金融业作为首都疏功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0年视察北京时提出的首都金融“五位一体”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定位,抓在实处,干在前头。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事关首都金融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上党组会审议。三是深化对“十三五”时期首都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对《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进行任务分解,提出一批支撑首都金融长远发展的工作抓手和政策创新。四是加强党组会议题设计,对承担的市委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一批首都金融创新发展和安全稳定的基础性、战略性和长远制度性议题上党组会审议。五是聚焦重大战略任务组织调研,围绕金融助力疏解非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制定党组全年调研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高质量的党组专题调研,前瞻把握住首都金融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
2.关于“对党组会决定的事项督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督查联络人制度,对党组会议定事项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检查联络协调工作。二是建立督查信息系统和工作台账,根据督办事项时间节点,及时催办,全程跟踪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每年年中和年末,将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完成情况在全局通报。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督办事项作为处室和干部个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局党组会议定的重要事项拖延、敷衍,落实不力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关于“党组沟通交流不够,整体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到党组会议事决策全过程,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提升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个别酝酿,增强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好《中共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明确工作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四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工作沟通交流,经常性坦诚开展谈心谈话,实现红脸出汗、团结鼓劲的效果。
(二)在“党建工作薄弱”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组关于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措施》,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的各自主抓和分管责任,研究制定思想政治建设、党建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文件。二是把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建工作常态和重要抓手,强化党员身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尤其是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三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好党组中心组学习、金融大讲堂和干部培训等思想政治阵地作用,开展党性教育。四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谋划,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践行合格共产党员标准。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活动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对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核实,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履行作为普通党员义务。二是制定《市金融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市金融局党日活动制度》,明确规定支部活动内容和局领导参加活动次数。支部活动记录本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情况,半年和年终上报局党组。对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活动情况定期检查,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小组)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予以批评教育,杜绝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的行为。
3.关于“思想建设工作比较弱,方式方法不够,没能做到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展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深入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党史的专题学习,定期举办读书会、党小组讨论会等交流心得体会。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科学合理设计支部书记党课内容,评选出一批精品党课。三是丰富方式方法。组织安排好课题调研、在线学习、讲座、论坛、业务研讨、参观践学等活动,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督促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四是开发党建APP,让党的知识随身带,党日活动电子化,党建工作可评比,党规党纪随手查,让党建工作融于日常工作。
4.关于“机关党委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抓紧制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机关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等机关党委工作制度,经党组会审议后,正式印发全局贯彻执行。二是严格新党员审批程序。制定《市金融局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预备党员转正等程序。三是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全局党员组织关系均在机关党委,转入转出手续证明齐全,无失联党员。四是研究制定《市金融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规范调入调出组织关系等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
5.关于“党支部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机关基层党建基本内容、程序、规则。二是建立支部党建工作台账,各支部按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加强督查检查。三是加强支部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每年组织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小组长党建知识培训班,对党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试,纳入对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的考核。四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及时将重要问题提交支部会议讨论。五是加强支部生活会上的党内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支部安排专人监督整改。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市金融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党组和班子成员职责任务、工作抓手和监督问责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年中,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年底,在梳理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一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总结,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认真做好述责述廉述德。三是细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基层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职责任务,配备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2.关于“班子成员缺乏‘一岗双责’意识,‘两手抓,两手硬’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组书记逐一与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强经常性监督。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开展一次专题约谈。三是制定《市金融局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实施办法》,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四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严肃问责。
3.关于“‘五表一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时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及时更新发布“五表一书”有关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内容及风险等级评估、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五表一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系统学习和转化运用,按廉政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梳理全局各处室廉政风险点,制成廉政风险防范应知必会手册,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五表一书”内容和廉政风险点的定期考试和随机抽查,让“五表一书”成为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的结合点。研究在市金融局办公系统中接入党风廉政监督系统,推动廉政风险智能防控。
4.关于“机关纪委制度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础性、系统性制度文件的制定。制定《市金融局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实施办法》、《机关纪委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二是对现有机关纪委工作制度进行完善。重点修订完善《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机关纪委文件批办制度》3项规定。三是充实机关纪委专职工作力量。
5.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廉政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对廉政风险涉及的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发挥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合力,制定工作规则,建立机关纪委统一领导,纪检委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处室日常廉政风险进行监督,作为落实“五表一书”的重要抓手;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三是转变工作方式,在警示教育上,认真落实关键节点提醒制度、违规违纪事件通报制度、廉政事件约谈制度;在监督手段上,发挥好明察暗访、巡访、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效能监察和协同监督等专项监督的作用;在风险防控上,建立廉政风险收集、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关键重要岗位和人员的监督,防范岗位风险。
(四)在“交易场所重审批轻监管问题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要素市场清理整顿“回头看”的要求,对交易场所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二是修订并严格执行《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格交易场所审批。三是加强对各区交易场所监管的业务指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四是对现有交易场所业务范围进行规范整合。五是加强要素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切实加强交易场所监管和对违规交易场所的查处整治力度。
(五)在“对购买社会服务监督管理薄弱,存在廉政风险”方面的整改。
1.关于“购买社会服务金额大,涉及被委托的单位多,选择随意性强,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局购买社会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对于机构审批、监管等应当由政府直接承担的工作,一律不购买社会服务。二是建立选聘律师事务所、课题承担单位备选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选取社会服务机构。三是规范购买服务费用支出审核和支付程序,通过公平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服务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加强课题管理和成果转化,修订《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年度课题计划,对课题立项、中期评估、结题评审各环节的时间、人员、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对2015、2016年全局课题及研究成果,印制成册发各处室学习,在工作中加强转化应用。
2.关于“应由机关人员承担的工作交由社会服务机构承担”,“内部管理制度没有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处室将日常履职范围内的工作交由社会服务机构承担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机关纪委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整治不敢碰硬、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的现象,对懒政怠政的干部坚决问责。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在社会服务机构聘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要求聘用社会服务机构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四是编制和完善《市金融局内控手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各处室财务经费支出开展延伸审计。加强对购买社会服务的质量效益的评估考核,不定期抽查社会服务机构工作日志,严格审核工作量。
(六)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方面的整改情况。
对于“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公务舱”情况,相关领导干部已主动说明情况,补缴了机票差价款7500元,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相关责任处室也作了深刻检查。
对于有的处室“套取会议经费,设立小金库”问题,开展全局设立小金库专项自查,并将根据问题线索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调查处理。“虚构会议支出供个人挥霍”、“超标准召开会议并向监管对象转嫁会议费用”问题,待市纪委移交线索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以此为镜鉴,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认真检查单位在内控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程序,严格审核把关。
(七)在“执行条例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完善”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北京市处级干部选拔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抓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工作,党组和班子成员对选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二是科学制定合理的选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的选任工作方案认真执行,执行中如果需要修改工作方案,需提交局党组研究。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含)党组成员到会才能召开,讨论干部决定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党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因故不能参会,应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并说明原因。
2.关于“处级干部空缺率高”,“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问题的整改。
一是金融局已于2016年晋升4名正处职,7名副处职,2名副调研员,处级干部空缺率高的问题已基本解决。根据现有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干部选配方案,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规定程序,加快补充处级干部。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分运用选调干部、社会招录、基层遴选、接收军转干部、挂职交流等方式,引进和调入紧缺岗位干部。三是关心干部成长,加大对干部专业培训力度,帮助解决干部本领恐慌问题。四是统筹考虑工作任务和干部队伍情况,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多岗位锻炼,稳定干部队伍。
3.关于“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借调人员规定》,已借调到期的一律不再续借,对存在私自借调人员情况的5个处室立即整改。私自借调的11名人员中,已有4名退回原单位,其余人员在3月9日前将工作交接完毕,退返原单位工作。对来自被监管单位的借调人员,目前已退回1人,其余人员3月9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后,退返原单位工作。二是统计全局使用编外人员情况,摸清人员底数。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外人员使用。三是制定市金融局IC卡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局使用IC卡情况进行摸底,加强对编外人员使用IC卡的管理和教育,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IC卡进行清理。
4.关于“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逐卷逐类逐页逐项核查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失的材料,认真甄别材料的真伪,及时督促补全缺失资料。二是抓好鉴别、分类、整理、装订四个关键环节,实行随办、随收、随审、随归,做好整理归档。三是加强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党团材料、奖惩、审计、学历变更证明等材料审核复核力度。四是梳理2013年以来全局干部专题班、各类培训班、在线学习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五是制定《市金融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严格公务员培训登记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金融局党组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狠抓制度建设,以积极构筑长效机制,更加严明的纪律和更加扎实的作风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坚决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局党组更加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对巡视问题都要对号入座,自觉认领。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层层示范、层层带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入手,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增强纪律意识和党性观念。要支持派驻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更管住“关键少数”。结合金融监管服务工作实践,深化对廉政风险防范规律性认识,完善以“五表一书”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依据党纪党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以巡视整改促进作风转变。
深刻剖析巡视整改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发现隐藏在思想角落的“四风”尘埃,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及时组织对巡视整改任务的“回头看”,查找制度盲点。同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探索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新发展动力和新动能。
树立起“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好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转化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首都金融创新发展、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的强大动力,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中强化责任担当,廉洁履职、勤勉履职,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01120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电子邮箱:jgdw@bjjr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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