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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档案局(馆)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6-07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8月30日至11月2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市档案局(馆)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6日,市委巡视组向市档案局(馆)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档案局(馆)党组当天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对照分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局(馆)党组明确要求,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好巡视整改任务,使整改落实成为严明纪律的过程,成为锤炼党性的过程,成为提升工作的过程,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局(馆)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扎扎实实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局(馆)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制订了《局(馆)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任务,制定详细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与反馈意见一一对应、逐条逐项完成整改。

  (三)统筹安排,抓紧整改。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局(馆)党组将整改工作纳入局(馆)整体工作计划,制定了《局(馆)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解表》,梳理出8项67条整改任务,根据任务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整改。对于条件具备、能够立即解决的整改任务,不等不靠不拖,立行立改。对于情况复杂需要建章立制在一段时期内研究解决的整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加大整治力度,分期分批整改。对于着眼长远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早见成效。

  二、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不断强化党组的责任意识和统领意识,着力提升党组议大事、抓全局能力

  1.关于站位不高,研究首都档案事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不够、抓班子及成员能力建设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讲政治、明大局。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了解大局工作、中心工作。传达学习时,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情况,谈体会、谈认识,互相启迪、统一思想,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并进,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已经修订完成《中共北京市档案局(馆)党组工作规则》,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议大事、抓全局能力。

  二是高点站位,服务大局。研究谋划首都档案事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工作,不断提升班子成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总揽全局的能力。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指导分管处室开拓视野、解放思想,结合全市大局,研究档案事业发展方向,制定和完善深化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和体制,构建档案事业持续跨越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是扎实推动《京津冀档案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见效。共同推进京津冀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落实京津冀三地档案联合检查,更好地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档案服务。

  四是切实保障重大活动。针对“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做好档案指导工作。围绕建军90周年、全面抗战80周年等重大活动,积极做好档案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国际档案事业发展动态前沿,加强与全国档案部门的沟通合作。与国家档案局、外省市、相关委办局等加强交流合作,创新工作方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加大创新力度。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改革处室机构设置。创新馆日活动内容与组织方式,增强“国际档案日”暨北京市第九届“档案馆日”活动的品牌效应。激发员工创新热情,营造创新氛围,确保工作不断有创新、持续有亮点。

  2.关于局(馆)落实职能职责、服务大局、聚焦主业等主动作为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做好服务。在市委大楼成功举办了《通衢之州大美新城--魅力副中心》主题展览,激发机关干部“爱通州、建通州”的热情。进一步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督促落实副中心行政办公区集约建设机关档案用房工作。加强对启动搬迁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和集中管理的监督指导,更好地为副中心建设提供档案服务。

  二是主动作为,加强档案执法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档案工作的依法管理。贯彻落实《北京市档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结合《档案法》颁布三十周年,策划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制作法制动漫、编制档案法宣传手册等。

  三是关口前移,加强督促指导。督促指导各区、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对档案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针对档案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修订完善《档案行政执法办理流程》,创新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明确档案违法案件查处主体、理顺查处程序,不断增强依法治档工作成效。

  (二)狠抓思想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心组学习

  1. 关于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制定有关制度不够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馆)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研究制订了《局(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局(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学习教育制度,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深化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对局(馆)《北京档案史料》《北京档案》等公开出版物及门户网站文章、信息发布的审查及监督检查。

  2. 关于中心组学习存在内容不系统、组织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局(馆)中心组学习制度》,就学习内容、组织程序、考勤、通报、交流研讨、考核、记录、学习笔记、学习效果反馈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安排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制定好学习计划,落实好学习制度,做到年度学习有计划,季度学习有安排,每月学习抓落实,全年学习不少于6次,学习过程中注重交流研讨。三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与班子成员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既加强党的理论学习,又加强业务工作学习,力求学习内容系统化。对中心组学习制度各项内容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四是积极学习中央和市委会议精神,对收到的已公开的中央和市委重要文件,在中心组学习后挂局(馆)内网,督促干部职工及时学习。

  (三)加强机关党建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 关于没有系统研究过局(馆)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年年初,局(馆)党组研究确定机关党建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局(馆)党组会增加党建工作在议题中的比重,使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围绕大局抓党建的能力。把党建工作与档案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努力寻找最佳结合点,积极研究党建工作如何引领业务工作,使档案业务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工作进行,发挥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党组成员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座谈会,深入党支部、处室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机关党建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

  2.关于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制度建设抓的不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馆)机关党委做好支部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做到有序安排,重点突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切实提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先后举办党支部委员培训班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处级干部培训班,党组书记进行动员讲话,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集中述职工作,党组书记、分管局领导分别点评。三是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着力破解党员管理难题,扩大学习教育的参学率和覆盖面,使每名党员都能够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现场监督指导,加强对党员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将各支部党建工作与处室、个人的年终考核挂钩,对存在活动不经常、流于形式的党支部,年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3.关于有些党支部年度组织会议和活动不足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把支部年度组织会议和活动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考核。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支部活动的经常性、实效性。二是各支部制订落实措施。各支部严格按照党组和机关党委工作部署,根据支部、处室工作职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开展好支部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支部贯彻“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能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三是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书记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从党支部制度建设、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和党务工作流程等具体工作,思考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落实好“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关于党费管理使用不严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将党费在银行设立独立账户。二是规范财务流程,设立独立会计核算。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办公室财务机构代办,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三是完善党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制定党费收缴、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党委每年自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提交年度书面报告,同时在办公内网公示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科学规划干部人才队伍,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目前,局(馆)正在修订完善《局(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研究制定《局(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有效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对动议、推荐、考察、公示、任职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痕迹管理”。三是优化队伍结构,进行干部轮岗交流。针对个别处级干部在同一部门任职时间过长、能力素质不全面的问题,已对其进行了轮岗交流;为规范职数使用和干部管理,对个别处室超配的领导职数采取交流轮岗等方式进行了调配消化。制定《局(馆)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组织开展轮岗交流,合理调配处室人员,促进各处室人员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四是选派干部到冬奥组委等重要单位协助工作,与区档案局(馆)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能力。五是严格落实干部专项治理工作。已经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任职)等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清理规范。有关人员已按照规定进行报批或已退出兼职企业和社团。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加强对在职和退(离)休干部兼职的管理。

  2.关于存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如实申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个人事项申报管理。对抽查发现的2名处级领导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已进行谈话提醒,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说明。下一步将规范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流程,加大对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拧紧“总开关”,让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个人事项报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报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填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提高报告的“精准度”,避免错报、漏报,使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准确,符合规定要求。二是针对个别干部态度不端正、填报不严肃的问题,加强抽查、问责力度,按照《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组织处理,形成震慑效应,强化干部执行报告制度的规矩意识。

  3.关于档案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北京市档案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和通盘考虑,开展《新形势下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策略研究》课题,摸清全市档案人才队伍底数,着手制定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二是建立档案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各类档案专业人才培养,实现人才梯次科学配备,解决专业人才缺口问题,提高档案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局(馆)党组结合局(馆)实际,制定完成了《北京市档案局(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北京市档案局(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北京市档案局(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在各处室、各党支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处室、支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是深化制度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已有制度配套,形成局(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体系。

  三是细化责任书,加强廉政风险点梳理防控工作。局(馆)党组书记、局(馆)长与副局(馆)长,副局(馆)长与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特色,体现不同岗位特点,细化、实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把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职责、目标和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局(馆)各支部、各处室深化廉政风险点梳理防控工作,根据处室和岗位职责,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研提防控措施,做到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克服“上紧下松”的现象。

  四是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对一般干部和一线技术型干部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切实强化局(馆)各支部、各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力度,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栏,认真办好《廉政专刊》,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每一位干部都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摒弃“清水衙门风险低,无权无钱不会出现腐败问题”的认识和言论,克服麻痹思想。

  五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执纪问责。局(馆)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纳入处室年终考核,进一步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对局(馆)廉政建设的研究,形成工作意见建议。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正风肃纪

  一是依规依纪对违纪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在局(馆)内网公示,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整治“庸懒散”的力度,提振精神,加强管理,坚决杜绝部分人员纪律松弛、无所作为的现象。三是修订《局(馆)考勤管理制度》,完善考勤工作管理机制,对个别同志考勤意识淡薄、违反考勤纪律的现象进行批评、曝光,将干部职工考勤纳入处室和个人的年终考核,以严肃执纪的硬指标带动干部职工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

  (七)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一是责成档案学会针对“个别领导在市档案学会以审稿费、点评劳务费、组织劳务费等名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清退,并提交情况说明报告。相关当事人已全额退回违规补贴21400元。二是进一步规范档案学会文化交流活动,暂停赴台文化交流项目;严格执行《北京市档案学会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北京市档案学会对外交流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市档案学会财务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针对涉嫌“小金库”的交流活动结余款,已经纳入档案学会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三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标准,停止使用工会经费为退休人员购买慰问品。

  (八)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严格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局(馆)党组工作规则》,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局(馆)党组议事内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局(馆)党组重大决策程序、结果、执行等方面事项须进行公示,全面提高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清理整顿档案事业服务中心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管理失控问题,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严格制度落实。三是每年对所有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严格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四是修改完善《局(馆)预算管理办法》和《局(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涉及政府采购经费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监督落实,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市档案局(馆)党组将进一步落实巡视组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机关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局(馆)各方面各层级、贯彻于档案事业发展全过程。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的锤炼,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讲纪律守规矩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执纪情况的监督,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咎则到位,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推进巡视整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在工作部署、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具体制度和保障措施,通过“两个责任”双报告、约谈和诫勉谈话、抓早抓小等方式使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强化监督执纪,加强责任追究,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

  (三)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局(馆)党组始终把整改工作负责到底,对整改任务逐项进行“挂号”,逐项进行“销号”,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相关制度按期修订和执行情况;对于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整改;对于长期整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刻理解和反思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统筹考虑,务实探索,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四)以整改成效开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局(馆)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整改成效推动档案事业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解档案事业发展难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首都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党组将坚持抓整改工作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撸起袖子加油干,在全力以赴抓整改的同时,认真完成2017年确定的8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以整改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让广大干部职工满意,让市委放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194666;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8号北京市档案局机关党委;邮编:100005;电子邮箱:db@bjm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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