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8月30日至11月4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12日,市委巡视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认识,强化巡视整改自觉。接受市委巡视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多次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会、谈心谈话等形式,深刻领会中央、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具体而深入的学习讨论,市总工会党组深刻认识到,政治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次市委巡视组的巡视,是对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大检查,是一次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对此,党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和解决问题是硬道理的责任意识,从绝对忠诚和保持一致的高度、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从首都工会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市委巡视组反馈的四方面问题,整改过程中,市总工会党组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全过程,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好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从实标准,积极立行立改,严肃执纪问责,强调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使巡视整改成为全面推进首都工会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迅速整改。针对巡视过程中初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市总工会党组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就党的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干部人事管理和工会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立行立改措施。1月12日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总工会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任务,迅速成立“北京市总工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为确保工作责任到位、统筹协调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办公室。整改工作推开以来,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3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重点问题。各位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对照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带领机关25个部门、下属 17家事业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和根源,仔细“对账”、认真“领账”、严肃“清账”,切实抓好整改。市总工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协调、推进、督办,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市总工会党组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市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做到紧抓不放、逐一核查、一改到底。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过程中提出的25个问题,已经全部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无法全部整改完成的7个问题,制定整改时间表,在深化首都工会改革过程中,力争尽快完成。通过逐条对照梳理,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总工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形成4个方面、32项巡视整改任务,将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明确牵头领导、主责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均牵头承担了相应整改任务,按照“可对照、可操作、可检查”原则,对每项整改措施分别制定了细化方案。市总工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严格把关、严加督办,坚持每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不到位的不“销账”,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开门整改,坚持广泛征求意见。结合群团组织特点,市总工会党组坚持开门整改,在党组成员之间充分沟通基础上,各位党组成员与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市总工会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征询意见等形式,征求普通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地方党政领导、全国总工会领导等群体对巡视整改的意见建议,共征求129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54条,其中的可行性建议被及时充实到整改方案里。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今后日常工作中,市总工会将坚持群团组织本色,向广大职工、社会各界征求和吸纳意见的大门永远敞开。
(五)举一反三,全力推动标本兼治。市总工会党组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结合工会改革工作的推进,认真反思、深入研究、系统治理。对照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分别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开展自查,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近年来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协会组织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切实做好修订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共修订和新制定57项规章制度,涉及党的建设、工会资产管理、工会经费使用和干部人事管理等重点工作,其中,新制定44项,修订13项。进一步抓好制度执行,确保整改取得实在效果。
二、坚持从严从实标准,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的落实
按照市委巡视反馈的4方面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市总工会党组狠抓整改落实,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后,迅速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开列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结合工会改革工作的推进,有力、有序、有效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一)在解决“党组核心职能履行不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系列讲话,特别是在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还欠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于2017年2月修订了《北京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17年北京市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实现党组成员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巡视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了系统解读。
二是坚定不移地用党的理论指导工会工作实践。按照中央、市委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市总工会改革,于2016年12月前,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28次,摸清职工群众需求、查找“四化”等脱离职工群众的问题,共征集到1200余条意见建议,并深入分析了77万个职工诉求数据和1万余名会员满意度调查数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其中的组织机构设置、职工维权服务、网上工作平台建设等改革举措,均是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北京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市委已于2016年12月正式批准了《北京市总工会改革方案》,下一步,市总工会党组将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
三是调整工会领导机构设置和工作方式,实现更加广泛地代表和联系职工群众。结合市总工会改革,进一步提高工会领导机构中劳模先进和基层一线职工比例,调整市总工会领导班子设置,增加农民工先进代表、优秀科技工作者、劳动关系领域专家、市有关部门负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领导干部作为兼职副主席。2017年底前,将研究制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常委会领导作用的具体办法,让更多的劳模先进和一线职工直接参与议事决策。
(2)针对“去‘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不坚决,立行立改没跟上。职工服务中心的作息时间与党政机关一致,不方便职工办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项巡视期间及巡视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14次,针对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四化”问题,研究立行立改工作22项,制定相应解决办法,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二是严格控制发文、办会数量,坚决去除“机关化”倾向。进一步明确发文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管理,凡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新的实质性内容的政策和措施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抄、层层转发。大力推进文件通过OA系统传输,进一步扩大网上发放和阅看范围。完善会议归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北京市总工会会议活动组织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严控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预算。相较2016年,预计2017年发文数量减少10%,简报数量减少20%,一般性会议减少10%。
三是在工会服务窗口分步骤推行错时上下班模式,坚决去除“行政化”倾向。2017年4月,研究制定了《关于职工服务中心、工会服务站和职工之家开展错时上下班工作的实施方案》,用3年时间,全面实现职工服务中心、工会服务站和职工之家“错时上下班、按需开关门”。2017年底前,实现市级职工服务中心错时上下班,延长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增加晚间职工心理关爱和会展服务,同时在全市17个区级职工服务中心和100家工会服务站,20%的职工之家开展错时上下班。2018年,全市所有工会服务站和50%的职工之家开展错时上下班。2019年全市职工之家普遍开展错时上下班。通过错时上下班服务模式,各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服务站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开展法律服务、文体活动、心理关爱、困难帮扶、母婴关怀等工会品牌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
四是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常态化机制。将维护权益、精准服务、精准脱困等作为具体任务,确保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联系服务职工群众不少于60天。2017年底前制定《北京市总工会“一人双岗”考核评价办法》,每年选派10%左右机关干部到行业工会联合会、区、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等挂职。提高工会领导机构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从2017年起,用3年时间,市总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中,劳模先进和基层一线职工比例分别提高到60%、40%、20%以上。市级产业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中,劳模先进和基层一线职工比例分别提高到70%、40%、20%以上。
五是加强党务、会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总工会办事公开实施意见》,制定年度会务公开计划,每年2次就党务、会务、财务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等情况,采取会议、OA系统、公示栏、电视滚动屏等形式公开。
2、关于“凝聚、引领、维权、服务等职能尚未充分发挥”问题。
(3)针对“团结和联系职工群众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市人力社保局充分沟通,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系统与市人力社保局社保库有效对接,准确定位工会组织尚未覆盖的人群及所属区域,及时研判情况。
二是根据现有掌握的“盲区”和“飞地”的分布情况,于2017年2月召开了全市工会组建工作会议,将年度会员发展和工会组建数量分解到各区、镇(街)和工会服务站。2017年开始,将通过工会工作者主动进楼宇、进社区、进厂房、进工地、进市场等方式,通过建立社区(村)联合工会、行业工会联合会等组织形式,积极吸纳职工入会。
三是进一步完善“北京工会”手机APP,网上入会通道更加方便职工。计划用3年时间,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行业特征明显、中小微企业集聚、职工流动性强的行业建立30个左右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直接联系职工300万人。
(4)针对“对如何加快新领域、新群体组织建设,扩大工会吸引力和影响力,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和推动不够,缺少破题解局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带工建”的组织发展形式。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的沟通联系,在推动新经济领域党建工作的同时,同步筹建工会组织;对已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上级工会主动向企业党组织汇报工会工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推动尽快成立工会。
二是建立职工沟通会工作机制。发挥“职工沟通会”团结联系职工的作用,拟于2017年5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沟通会的意见》,将职工沟通会为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形式,在楼宇、工业园区等职工流量大的地段宣传中国工会的性质和地位、成为会员的益处、会员服务项目,现场吸纳职工加入工会。2017年,全市每个街乡设立至少1个“职工沟通会”工作点,各区总工会确定1个固定联系点,通过“职工沟通会”发展会员数量不低于会员发展总数的30%。用3年时间实现有效联系百人以上企业5000家、中小微企业15万家。
三是推动“会站家合一”模式。2017年,在商务楼宇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托楼宇工会服务站,按照“会站家合一”模式建设工会组织、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对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较为困难的小型企业,依托社区(村)联合工会建立区域性职工之家,直接联系服务职工400万人。
四是加大力度落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联系的意见(试行)》。2017年初,全市工会组建工作会议安排各区联系重点非公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开发特色项目,为非公企业职工提供精准化服务。同时按照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于2017年底与市工商联、市企联共同确定评价标准,依法推动非公企业建会。
(5)针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工会源头参与机制。2019年12月底前,推动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8年底前,推动建立北京市职工发展委员会,制定相关议事制度。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法制办等部门的协调,加快推进制定《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力争列入2017年完成项目。
二是全面落实《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行动计划(2015-2018)》,2017年将带薪休假、安全生产、职工“四费”等职工关注的重点方面作为协商重点,全力推动15个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开展集体协商。以后每年至少新增1个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各区总工会至少新增2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已完成保安、餐饮、家具、汽车零配件、园林和银行业等6个市级行业的集体协商。
三是依法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已制定《北京市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集团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企业普遍落实职代会制度。目前已完成首钢公司、北汽集团等13家公司建立集团级职代会制度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体制建设。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完善市、区两级劳动争议六方多家联动机制建设,在街道(乡镇)建立工会、司法、社保、综治和企业多方联动参与的调处机制。于2016年12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意见》,重点推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2017年至2019年期间,将重点做好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五是对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主动“发声”。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于2016年11月联合下发《关于将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相应行为的单位依法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将拒绝或拖延协商的企业纳入企业征信体系。通过12351职工热线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对实名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通过媒体曝光。
(6)针对“服务职工欠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工会精准化服务调研。将需求调研作为精准化服务的必经程序、设定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2017年底前,完善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12351职工服务网调研功能模块建设,为各级工会对本系统、本区域职工群体开展调研提供平台。2018年底前,建立工会数据中心,整合工会各类数据库资源,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形成《工会会员服务需求调研报告》,以职工实际需求为依据设计服务项目。
二是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开发服务项目。制定修订了《北京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发工会会员服务项目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服务项目搭载方式、评估、推广和淘汰标准。从2017年起,针对不同行业、区域职工群体特点,各产业工会每年至少开展1项行业性服务项目;针对青年职工、女职工、农民工、劳模先进等群体的需求,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项工会服务项目。2016年12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办法》,提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从传统模式向解困脱困转变的工作思路,通过工会精准服务困难职工,预计到2017年底实现30%困难职工脱困、到2020年底全部脱困。
三是建立服务项目评价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会员可通过北京12351职工服务网、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途径对工会服务项目进行评价。市总工会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服务项目的职工参与度和满意度、资金使用效能、社会影响力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项目补贴资金额度和是否再次立项。建立服务项目退出制度,会员评价过低的项目将被强制退出。
(7)针对“体育馆、俱乐部存在房屋出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房屋租赁情况。市总工会已经对直属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摸底,核实房屋租赁整体情况。2017年7月底前,市总工会将逐项梳理,确定与服务职工无关的租赁合同。
二是深入清理整顿房屋出租问题。2017年10月底前,按照“一户一策、依法依规”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将外聘律师实施清理整顿。针对与服务职工、联系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等工会事业无关的租赁合同,能够提前解约的提前解约,能够协商解约的协商解约,需上诉至法院的尽快组织材料,能够转变业态的督促尽快实行。市总工会已2016年2月4日下发《北京市总工会直属单位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直属单位房屋租赁行为,目前正研究制定房屋租赁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租赁计划编制、公益服务、项目执行等工作要求,要求直属单位今后凡新签租赁合同,需与服务职工有关,经市总工会审批后方可生效。市总工会巡察监事组今后将重点加强对各直属事业单位房屋租赁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三是突出工会事业单位公益性定位。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会改革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开展直接服务职工的普惠制活动项目上来。如,职工体育服务中心将致力于打造成为首都职工体育活动的集结地,已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开展普惠活动,通过12351网站、手机APP、电话热线等,职工凭北京职工互助服务卡可抢票免费参加冰雪嘉年华、羽毛球、健身操培训等活动。工人俱乐部在“三八”节期间,为首都女职工免费发放电影票。市总工会对直属单位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以职工参加数量、会员实名制评价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
3、关于“担当精神不足,围绕大局‘公转’不够”问题。
(8)针对“落实市委要求,弘扬劳模精神缺少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构建以弘扬劳模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传承载体。通过建设劳模墙、劳动文化广场等配套景观、设施,出版劳模名录、劳模传记,制作主题话剧、微视频等形式,积极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2016年12月28日,镌刻有北京市1197名全国劳模姓名的首个市级“劳模墙”已在明城墙遗址公园正式建成。积极推进“传承·北京劳模故事”微视频制作,2017年1月起,坚持在劳动午报新媒体每两周推出一期,全年将制作完成100名代表性劳模故事微视频。每月在《工会博览》杂志推出一期“劳模特刊”。2017年底,北京市劳模广场将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建成。市总工会已全面启动《北京市全国劳模名录(1950-2015)》编纂工作,拟于2017年10月前出版。
二是构建劳模精神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2016年12月,制定了《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常态化”宣传工作方案》,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为重点,对宣传资源、进度、内容进行高度统筹。在依托市总工会官方微博、微信、劳动午报等工会自有平台基础上,从2016年12月起,先后在BTV-1《北京新闻》、北京卫视《特别关注》、北京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台《资讯早八点》、北京日报(人物版)等栏目,不断线播出“北京大工匠”活动评选公益广告、“劳动托起中国梦”人物专题报道、劳模和技能人才专题访谈和定期刊发全国劳模故事。结合北京大工匠评选工作,从2016年10月起,在“北京时间”网站开设“我是北京大工匠”专题栏目,拟于2017年10月前,陆续推出不少于5场“挑战大工匠”现场直播,吸引职工群众参与线上互动。
三是运用品牌效应提升宣传效果。结合“五一”劳动节、劳模评选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化现有宣传品牌。2017年“五一”期间,将与北京电视台合作推出“幸福绽放”系列新闻行动,连续5天在BTV-1《北京新闻》节目播出劳模人物专题报道;联合北京电视台拍摄《幸福绽放》形象宣传片,“五一”当天在BTV-1、全市城市电视户外大屏同时播放。2017年5月至11月,举办第11届首都职工文化艺术节,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纳入艺术节重点内容。探索将“劳模”和“大工匠”等元素融入到职工春季秋季健步、职工工间操展示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实现劳模宣传工作与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融合。
(9)针对“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跨省市、跨国境发展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敏感性不强,跟进措施未能尽快出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课题组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2017年3月至4月,选取我市建筑、食品、环境卫生等行业涉及跨省市、跨国境发展的企业进行调研,2017年5月前形成专项调研报告。
二是全面梳理全国总工会、市总工会现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搜集典型案例于2017年底编辑成册。
三是加强与兄弟省市工会工作的沟通合作,建立京津冀三地工会组织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机制,2017年组织开展京津冀三地技能竞赛,2018年研究构建京津冀三地工会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对跨省企业工会经费收缴、跨国境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困难等重点问题,积极向全国总工会汇报,推动全国层面出台具体政策。
(10)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未及时制定指导政策,导致基层工会经费沉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好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会经费政策解读培训力度,2017年2月下旬开展了总规模近900人次的集中培训,指导基层工会适度动用经费结余,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会员。
二是建立职工事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市纪委、市总工会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市安监局,2016年12月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对职工教育经费和劳动保护费的使用、疗休养、体检、奖励等方面的列支范围做出明确规定。预计每年可调动用人单位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劳动保护费等数百亿资金,保障职工切身利益。
三是建立政策监督落实工作机制。2016年11月制定《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建立对基层工会的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经审等部门联合组成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聘用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市总工会直管工会进行抽查,每届委员会抽查率确保达到100%。
(二)在解决“管党治党不严”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不实,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
(11)针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颁布后,党组没有安排专题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于2017年1月20日,专门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学习。各位党组成员在自学、集体学习基础上,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对《条例》内容进行了专题讨论,对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条例》要求进行了深入研究。
二是2017年2月修订了《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推进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2)针对“党组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理解不全面,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部门的党建工作精力投入不足、‘一岗双责’不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2016年9月成立“北京市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机关党委(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016年9月下发了《北京市总工会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成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事业单位合作经营工程建设、信息化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党组成员任组长。
二是明确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党组成员负责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方案审核把关,分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民主生活会报告、党建工作方案等,均需主管党组成员审核并签署意见。2017年初,市总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在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上,对分管单位书记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党组成员与分管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后市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听取党组成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三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市总工会党组会重要议程。市总工会党组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等问题,按照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2%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预算。
(13)针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跟踪问效不够,经审委的审计建议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6年11月,制定下发了《北京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采取提醒谈话、组织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跟踪问效的长效机制,从2017年起,市总工会党组于每年一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报告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各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向机关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情况报告。依托巡察监事工作,对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提升经审工作监督效能。2017年6月前,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将系统梳理经审委2013—2016年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建议,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提交市总工会党组会审议,明确牵头领导、主责部门,逐项限期整改。经审办与机关纪委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沟通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抽调经审办业务骨干参与机关纪委集中巡察工作。依托市总工会巡察监事工作,跟踪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由机关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14)针对“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力度较弱”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在市总工会机关设立警示栏,对发生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以身边发生的案例教育干部,见人见事、形成震慑。2017年5月中旬前,梳理十八大以来北京工会系统违纪案件,选取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印发机关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党员轮训重要内容,学时不少于课程的四分之一,2017年3月初培训班上,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并安排赴北京市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
二是坚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深化警示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本人必须对被约谈、函询等情况作说明,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对照反面典型汲取经验教训。
三是2017年2月设立专门谈话室,2017年3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总工会机关系统推进谈话函询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函询,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作为谈话人,实现警示提醒常态化。
(15)针对“机关党委履责不到位,机关纪委的‘探头’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对十八大以来17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核查。针对4件暴露出制度漏洞的信访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对查实的3件,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给予组织处理,调整工作岗位。今后市总工会党组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警示教育。
二是2017年1月,专门召开了机关系统纪检工作会议,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行专题学习,深化“一案双查”和问责,特别对2016年7月后发生的问题线索,将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党组领导亲自谈话,2017年初机关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信访举报反映不作为的1名事业单位领导迅速启动谈话函询程序,进行约谈警示。
三是加强对重点问题和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督。建立了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微信群,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学习资料、廉洁提醒等内容。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以微信、短信等形式,提醒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督促机关干部做到廉洁自律。机关纪委及时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2名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充分发挥党组巡察监事工作作用。制定了《北京市总工会2017年党组巡察监事工作计划》,今年将对所属8家产业工会、机关部门、协会开展集中巡察,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集中巡察重点内容,紧盯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当好监督“探头”。组织对10家事业单位的“回访”工作,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6)针对“党组对机关党建重视、指导不到位,抓机关党建的意识不强,缺少对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专题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于2016年9月21日印发《北京市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明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内容、组织机构、会议制度,确保市总工会党组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自2017年起,市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党建重点工作。已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季度会议,会上研究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清单、巡察监事工作计划。拟于2017年3月底召开市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7)针对“机关党委工作仅停留在传达精神开会部署层面,党建工作未能真正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市总工会机关系统2017年党建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
二是建立重点工作督办机制。2017年起,对党建重点工作,在完成时限前1至3天,由机关党委通过市总工会OA短信或协同,对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到期未完成的,下达督办通知单,限期完成,党组织书记签字确认;仍未完成的,在市总工会党建公示栏公开点名通报。
三是强化考核述职。开展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自查自评、现场述职、群众测评结合,对基层党组织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向全体党员公示,并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年度考评等次的重要参考。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已于2017年2月22日召开,15家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市总工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60余人参加会议。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工作,党组巡察监事组派专人参加,机关党委听取汇报并进行抽查。
四是强化督导和公开。对“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等专项工作,成立由市总工会党组巡察监事组成员组成的专项指导组,通过查看工作记录、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督促。在市总工会OA系统建立党建工作公开栏,公示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7年3月23日,对市总工会机关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答题情况在OA上进行了通报。
(18)针对“多数党组成员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底,各位党组成员既认真参加了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2017年3月21日印发了《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半年通过OA向本单位全体党员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组织生活会时,要求其原则上不得请假。党组成员每年参加民主生活会时,要汇报本人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三是加强痕迹化管理监督,从2017年起,党组成员讲党课、参加支部活动相关材料,包括党课提纲、会议记录、音频影像资料,需报机关党委备案。市总工会机关各支部召开“三会一课”后5日内,通过OA系统提交《北京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召开情况表》。
(19)关于“机关党委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全面启动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党委换届筹备工作,于近期完成换届。机关党委已建立换届工作台账,通过年初自查,明确本年需换届的4个党组织,已列入年度任务清单。任期届满前2个月将发出提醒,确保按期换届。下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模板,派专人全程参加选举大会。
二是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根据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和工作需要, 2017年3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设置的通知》,对机关支部进行了调整。今后将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及时改选、补选支委。2017年起,将进一步严格“两个作用”考评,考评结果在党建工作公开栏公示,与“两优一先”评比挂钩。
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管理。2017年3月上旬,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7年2月,建立了《北京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党员发展情况台账》,将各基层党组织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情况备案,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将于每年11月对台账进行调整。每年年初对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规范。拟于2017年3月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2017年6月底前,将梳理中央、市委、市总工会党建相关制度,制作《北京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党务工作手册》。2017年底前,编辑制作《北京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党建工作百问百答》。
(20)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党支部以购书款为名将党费现金发给党员、上级奖励党费按人头发放等问题,当事人已于 2017年2月24日前退回违规发放的党费。当事党支部负责人已进行深刻书面检查,市总工会党组指派分管主席、机关纪委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2017年3月初,机关党委对市总工会机关系统近3年党费账目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党费收缴、使用等进行了规范,各直属单位均提交了自查报告。2017年5月底前,拟制定《北京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三是加大党费收支情况公开力度,从2017年起,市总工会机关党费情况,每半年向全体机关干部现场公开1次。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通过市总工会OA系统党建工作公开栏,每季度公开1次。
3、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
(21)针对“三超两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超规格、超职数配备的11名处级干部,逐一制定消化解决措施,在消化解决完毕前,超配的单位不再引进处级干部或在本单位新提拔处级干部,今后严格执行“干部职数逢提必核”工作要求,没有空缺职数的坚决不酝酿。
二是结合市总工会改革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目前正在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力争2017年6月底前完成市总工会“三定”方案重新编制工作,将劳模工作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规范,无法单独成立部门的通过加挂牌子或者职能整合的方式加以规范。2017年1月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已将工会志办公室职能并入市总工会研究室。
三是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部门职务名称。2017年3月初,经市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决定,取消了常务副主席、常务副站长等职务名称,市总工会新的“三定”方案获批后,将制定《市总工会党组管理的职务名称表》,规范党组管理的职务。2017年2月17日开展了事业单位职务名称设置专项规范治理工作,取消12名主任(院长、社长)助理职务,并对事业单位科级以下管理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对超岗位设置配备管理岗位干部的,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落实市委组织部“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2017年3月3日免去了9名调研员兼任的副处级领导职务,解决了职数双占问题,同时对存在挪用其他处室职数的两个部门进行了清理规范。
(22)针对“领导干部兼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北京市职工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并进行变更登记。
二是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总工会系统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规范,进一步明确每人最多保留1个兼职,不得领取报酬和津补贴,与业务无关的,责令辞去兼任职务。
三是对3名处级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已于2017年3月6日责成3人全额退回。市总工会党组指派分管副主席、机关纪委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当事人已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
四是健全机关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制度。2017年6月底前,结合市总工会改革实际研究制定《北京市总工会处级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兼职人员条件、审批程序、日常管理和纪律要求等内容。制定《北京市总工会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试行)》,对社团登记成立、业务范围、日常管理、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明确。
(23)针对“因私出国(境)证件未做到应管尽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经审批出国(境)的7名同志,于2015年7月27日责成本人提交书面检查,进行深刻检讨反省。市总工会分管领导、组织部长、机关纪委书记对上述7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健全因私出国(境)管理长效机制,2015年7月份出台《北京市总工会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2016年10月14日根据巡视意见进行了修订。《办法》对处级以上干部和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证件保管、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的处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已实现应备尽备,因私出国境证件应交尽交。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在机关系统全体会议上对违规出国(境)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教育,警示机关干部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24)针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如实申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15年以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0人发出提醒通知函,对4人暂缓提拔任职。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年3月16日,在2017年填报前,对全体处级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对两项法规和报表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讲解,确保将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新规定、新要求宣传到位、执行到位。
三是从严执行两项法规,对存在漏报和隐瞒不报行为的,除按照以上两个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将在市总工会机关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三)在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方面
(25)针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整改。2016年8月10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议了《市总工会机关办公用房调整方案》,会后立即对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巡视期间, 2016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审议了《市总工会机关部分办公用房整改方案》,会后再次对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办公用房问题已于2016年9月28日整改完毕。
二是今后市总工会将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办公用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执行《北京市总工会机关办公用房和自管公房的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信息登记,对办公用房进行归口动态管理。
(26)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严重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纠正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已将市总工会机关借用下属单位、用下属单位指标购买以及租用的社会车辆全部清退。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公务用车有关规定,2016年底修订《北京市总工会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北京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今后将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车辆使用前必须填写《北京市总工会公务用车申请单》,经办公室审批后,交至机关事务管理处统筹安排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定期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建立《北京市总工会公务车辆使用台账》,如实记录车辆使用人、审批人、出行时间、目的地、行驶路线、行驶里程、返回时间等信息,形成车辆使用管理档案备查,做到有车有账、凭单出车、一车一档。
(27)针对“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2016年6月,市总工会财务部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市总工会机关2013年至2015年机关公务接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自查出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对此,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党组会对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超标费用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承担。
二是今后市总工会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关于公务接待有关标准,严格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北京市总工会会议活动组织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凡是公务接待事项,一律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根据来函或活动方案进行公务接待审批,审批单需注明接待对象、人数、用餐形式和标准等信息。严格控制和审核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原则上当年公务接待经费不超过去年经费数额。非因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等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在市总工会系统外场所用餐。
(28)针对“滥发纪念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滥发纪念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市总工会机关纪委进行了严肃认真核查。将发放的纪念品、公款旅游费用、公款送礼的礼品卡折算成现金,已责成有关人员于2017年3月中旬前退款。下一步,市总工会将认真汲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及时跟进对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今后市总工会将充分发挥党组巡察监事组作用,对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自2017年起,凡涉及“三公”经费使用,均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确认。
(四)在解决“对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廉政风险大”方面
(29)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针对有关事业单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 2016年10月16日,由主管主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7家单位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查,督促证件不齐、手续不全的单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补齐相关证件手续。
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合规性监管。成立了北京市总工会招投标和商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市总系统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补充制定《北京市总工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图》,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落实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建项目审计办法》,严格把控工程项目招投标、变更洽商、资金支付等关键节点,坚决杜绝违规招投标、工程超预算等问题。
三是建立工会财务资产大部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自2017年起,对直属单位的工程综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控制、廉政建设、资料管理等实施全面检查考核,并适时通报。
(30)针对“经费管理使用存在一定随意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预算制定的科学性。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和财政部、市财政局指导意见,市总工会将于2017年9月建立3年滚动预算项目库,实现库中项目安排与《北京市职工“十三五”发展规划》相衔接,此后每年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普惠服务项目论证和评审。根据《北京市总工会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市总工会于2017年3月建立评审专家库,对投入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服务职工项目,事前对预算金额严格评审,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和服务精准度。强化服务职工项目归口管理,自2017年起,将面向全市、直接服务职工的项目,全部归口至基层指导部管理,工会会员采取实名制方式参与,经费结算与服务职工人次挂钩。
三是加强财务绩效评价管理。2017年12月底修订了《北京市总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绩效评价成果运用,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预算支出结构。
(31)针对“工会经审委员会和资产管理部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审计意见不能认真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协调机制。自2017年起,市总工会资产管理部与经审办切实加强工作协同。经审办每年委托会计事务所对直属单位进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出具审计意见书,要求被审计单位1个月内回复整改意见。由资产管理部召开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会,经审办通报各直属单位年度审计问题,双方共同督促有关单位尽快整改。
二是建立工作督办机制。自2017年起,由经审、资产管理、财务部门组成联合督办小组,针对不同审计问题,分别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对年度审计结束后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由经审办牵头督促整改;对重复出现的审计问题或不能立即整改的情况,由资产管理部牵头,协调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党组会。
(32)针对“购买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购买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运作。2017年起,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购买服务信息在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委、市总工会网站和北京工社网同时发布。完善评审人员构成,2017年6月底前完成?“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评审专家库”组建工作,吸纳基层工会干部、职工代表担任评委和监督人员。及时公开评审结果,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等结果,在相关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健全购买服务评价监督机制。2017年起,进一步完善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第三方监管制度,按照项目类别,公开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监管。建立职工对服务项目直接进行满意度评价制度,提高购买服务项目的针对性。完善工会购买服务项目奖惩制度,依据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对相关社会组织实行奖惩措施,努力打造品牌项目。
三是建立健全服务项目开发管理制度。2017年3月制定了《北京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发工会会员服务项目暂行办法》,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服务项目的立项可研、管理方式、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价作出规定,加强监管并利于监督。
四是强化直属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研究医疗、教育、体育等行业特点,参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和资金安排办法,探索建立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基本经费、与项目经费和重大项目改造补助机制。市总工会今后每年将向各事业单位下达服务职工任务,以会员实名制参与为依据,将服务职工阵地建设、完成公益服务任务和购买服务职工项目进行分类规范,强化项目监管。
三、紧紧把握首都工会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还需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需加强市总工会相关领域改革来解决。对此,市总工会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委巡视办的要求,按照“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执行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结合工会改革,坚持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完毕,努力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首都工会事业的新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工会事业初心。长期以来,首都工会始终高举党的领导这一旗帜,积淀形成了“党有号召、工会有行动”的优良传统。通过这次巡视整改,市总工会党组更加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首都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新形势下,首都工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首要的就是要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这是这次“政治体检”的核心任务,也是首都工会作为党领导的群众组织的职责所在。下一步深化巡视整改要求过程中,市总工会党组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忘工会事业初心,坚守服务职工本源,在思想和行动上主动提高政治站位,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到差距,对照反馈问题,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校准完善工会改革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首都工会工作。
(二)加强党的建设,严守党的纪律。通过这次巡视整改,市总工会党组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的各项要求,就是维护党章权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就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更加牢固树立了“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知。在整改中,市总工会党组着力探索和形成了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建工作、持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力求增强首都工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今后工作中,市总工会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不懈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
(三)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在深入巡视整改落实的同时,市总工会党组结合工会改革的推进,努力构建起一整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可持续,进一步发展好首都工会事业,做到让党放心、让首都职工满意。在“北京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这次巡视整改成果被充分吸纳进来,丰富了改革内容,完善了改革措施,初步达到了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目标。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在落实改革方案中,进一步校准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依据工会核心职能,聚焦强“三性”、去“四化”,努力提升市总工会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广大职工团结凝聚到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更好地履行党交给工会的政治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联系。联系方式:65592701;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邮编:100005;电子邮箱:lixuehua@bjzg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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