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1日至7月29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18日,市委巡视组向委办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整改
两个月的巡视,对我委办是认真、深入、细致的“全面体检”,既查找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了整改重点,又提出了长远改进的工作思路、指出了努力方向,使我们深受教育、非常受益。在市委巡视办和市委第七巡视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委办上下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整改,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当天,我委办随即召开了工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市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加强整改工作,并通过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会等形式进行层层传达学习,动员全委办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成立委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宋贵伦书记任组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轮岗前后新老处长双介入,组成6个专题整改小组和综合调研、人财物问题督办2个专项整改小组,制订整改落实方案,把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建议一一分解落实到人,一一对应、逐条整改。2016年10月份,宋贵伦同志先后主持召开5次专题会,分别听取各整改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做到边学边改;坚持将巡视整改与审计整改相结合,做到边整边改;坚持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做到立行立改。
四是主动看齐、纠建结合。强调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市委高标准要求看齐。整改中,既抓具体问题纠正,又抓长远机制建设,变巡视压力为发展动力,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促进委办和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抓整改
市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对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明确提出我委办存在两大方面、10类29项具体问题,我们一一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近期整改任务20项已全部整改到位;中长期任务9项已基本完成7项,2项正在整改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社会领域党建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抓党建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1)针对“没有将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力量投入不足”的问题,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做强协调机制。建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社会工委负责、27家市级部门参加的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形成合力。第一次会议已于2016年10月召开。二是做大办事机构。已将我委办党建工作处拆分扩充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处)、社区党建工作处,并内部调剂配备了强有力工作力量。三是做全工作网络。将16个区委社会工委、17家有社会领域党建管理职能的市级部门、18家社会建设研究基地、51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50家规模以上大型非公企业党组织作为核心骨干,加强协调联络。四是做实工作项目。进一步扎实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点、线、面工程”,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广泛覆盖。加大资金投入,2017年预算编制重点进一步向党建工作方面倾斜,把保障措施做实,确保有经费保障、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工作规范化。五是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2016年10月31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第四天,委办就举办了全市社会领域学习辅导报告会,并启动了系列学习培训工作。截止2016年底,先后举办了机关干部和本领域五个系列示范培训班。
(2)针对“对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从加大深入调研力度和加大务求实效力度两个角度提出整改措施。在加大调研力度方面,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摸清了全市社会领域党组织底数,并建立了动态更新的工作台账。二是建立长效调研机制,在北京市社会领域党建研究会三个专委会基础上,2016年11月17日,先期成立新经济组织党建研究会;经工委会研究,社会组织党建研究会和社区党建研究会目前正在抓紧筹备,近日成立,以进一步推动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实践。在务求实效方面,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加快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取得实效。从2016年11月份开始,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推进工程”,截止2016年底,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由21%提高到67%。针对“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已从2017年开始试点,拟将党建工作委员会改造调整为功能性党组织机构,赋予其管理党组织和党员职能,推动落实好党建责任,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党员评议、检查考核等措施,促进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组织部门协调推动,加大在社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二是加快推动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推进商务楼宇联合党组织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岗位、社区和产权单位派驻、楼宇党群组织成员和志愿者轮流值班等形式,确保每个楼宇工作站有3—5人在岗,加强专业培训,确保有人办事;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对工作站开展公益服务活动经费给予支持,经常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有经费办事;将商务楼宇党建纳入街道(乡镇)区域化党建工作范畴,加快推进商务楼宇党群工作开展。三是加快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务求实效。完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推进力度,截止2016年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83%。
2.关于统筹协调不够问题的整改
(3)针对“对总体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的职能抓的不多”的问题,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发挥总体规划、政策研究职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精力,把《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规划》折子工程,已于今年初下发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宏观指导职能,尽可能与有关部门工作减少交叉不重复。本委办作为市委市政府社会建设综合部门,与相关专业部门在工作中既要实现无缝对接,又要尽可能减少职能交叉和工作重复:在体制上,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在抓重点、抓协调、抓难点上下功夫;在机制上,多沟通、多合作,少重复、少单干;在方法上,委办多做“穿针引线”、“打补丁”的事,特别是要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社会领域而不是体制内;在作风上,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三是“一揽子”优化调整委办内设机构职能,尽可能减少内设机构职能交叉。经报市编办批准,近日已对委办内设机构设置、职能进行了“一揽子”优化调整:突出党建地位,将党建工作处拆分扩充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处、社区党建工作处;整合机关人事和党群、纪检工作力量,将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工会合署办公;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宣传处从综合处独立出来,并与社会动员工作处合署,加强社会领域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将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与志愿者工作处合署;加大网格化工作协调推动力度,综合处(网格化工作协调处)的主要职能是履行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职责,特别是加强综合协调和网格化工作督导;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统筹协调和集中监督,将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从综合处调整到办公室;强化法制工作职责,将研究室(政策法规处)更名为政策法规处。并且,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各处处长及相关人员进行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统一调整。从而,从组织机构上保障对内优化职能、理顺关系,对外加强宏观指导与综合协调。
(4)针对全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落实不到位、标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提出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三网”一体化运行。按照《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步伐,到2016年底已基本实现“三网融合”,2017年底可以基本实现“三网”一体化运行。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北京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加快推进网格化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网格化体系纵向互通、横向互联水平。三是切实推进 “网格化+”行动计划,把“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商务楼宇服务管理、老旧小区服务管理、“大城市病”治理等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项目纳入网格化体系。四是切实带动街道体制改革,2017年在全市选择20个街道作为试点,积极推进各区网格化信息系统与街道(乡镇)“一站式”办公大厅、区(村)服务站服务管理事项有效对接。
3.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5)针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文件不完备的问题,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落实委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已制定印发《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修订完善《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结合2016年12月28日市纪委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对照查摆找差距,与2016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进行年度干部考核。三是把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纳入年终干部考核内容。
(6)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委办“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处处长签订了2017年度“一岗双责”责任书,强化督导落实,形成多层次压力分担体系。把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建设落实到机关党建的各个方面,融入到开展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廉政培训。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政治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责任制、反腐倡廉等重要文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党建理论研究、推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7)针对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针对“对个别干部岗位安排不当”的问题,近日结合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已对该干部岗位作了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程序,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遵循,进一步严格执行标准条件、落实选任程序,进一步细化选任程序,不断改进工作。三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8)针对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从四方面整改:一是强化纪检监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沟通机制,建立机关纪检组织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解决问题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纪检组织,充实专、兼职力量。二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机关纪委增加了委员数量,各支部配备了纪委委员,并通过集中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每次工委会、办公会,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指导和监督。委办工委会、办公会确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在委办设立信访举报箱,拓宽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渠道。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及时上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动将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折子工程进展、社会领域先进人物推荐等情况,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关于班子成员需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问题的整改
(9)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从两个方面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领导干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的程序、方法,完善委办会议制度。二是进一步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按照“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个人负责”的原则,不仅继续保存全程录音资料,而且完整记录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并以会议通知、纪要、备忘录等形式留存档案文字资料。
(10)针对为社区订阅非专业杂志问题的整改,已从2017年起,取消订阅该杂志,进一步注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11)针对班子成员参加讲课、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从严把握: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加授课、评审的规章制度,委办领导干部讲课、评审要报批,领取讲课费、评审费要如实申报。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规定,本机关组织的培训、评审,内部人员一律不得领取报酬。
5.关于对下属单位失察失管问题的整改
(12)针对下属某事业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和购买设备长期闲置问题,制定三项整改措施:一是人、财、物管理权由市级直属变为我委办管理。报经市编办批准,已调整该下属单位工作职能并更名,由重点搞理论研究转向抓行政性协调推动。已与市人事、财政部门协商,由一级人事、财政管理变为部门管理。二是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力度,督促其进一步严格程序,完善主任办公会、“三重一大”、“一岗双责”、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三是已建立综合服务基地,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在人员培训等工作中使用相关设备,不断提高该机构购买设备使用率。
(13)针对该下属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工委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问题,委办已将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纳入委办统一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二是经委办工委会研究决定,由人财物专项整改督办小组对该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整改。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财务、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和检查。三是参照《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严格执行自评、互评、会议决定、结果公示等流程环节。年度考核或民主测评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由人事部门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计票。除年度考核以外的测评,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等人事相关测评,由委办人事处统一组织民主测评和考察。四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谈、主管领导谈、人事部门谈和纪检部门谈的方式,畅通交流沟通机制。五是在该下属单位常设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由人事、纪检部门定期查看,收到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受理。
6.关于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问题的整改
(14)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申报”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边巡边改原则,相关人员已整改。二是结合干部提拔、轮岗交流等工作,我委办均对相关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核查。三是制定《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日常报告制度的通知》,印发机关全体处级及以上干部,并督促抓好落实,避免漏报现象再次发生。四是利用组织年度集中填报等时机,坚持就个人事项报告填写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填报要求,不断增强接受组织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自觉性。
(二)关于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7.关于政策制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5)针对“社会工委以奖代补政策不完善,存在与其他部门多头拨付现象”的问题,下一步从以下方面改进和完善:一是改进和完善奖励资金使用政策。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调整资金拨付政策,决定从2017年开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资金,由之前补贴为主改为之后奖励为主。针对资金使用方向限制过死、造成经费滞留问题,决定从2017年开始,进一步给予基层一定的自主权,转移支付资金可以在所在业务范围内进行统筹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指导。印发《关于加强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委办成立督察小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检查等工作。三是调整资金分配比例。2017年资金预算,适当减少向各区转移支付比例,适当核减资金结存单位资金量。
(16)针对委办2015年划拨“老旧小区自我管理建设服务试点”项目经费未能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一是完善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具体范围、事项和时间要求,及时跟踪了解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强指导督查,确保当年使用完毕。二是完善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自管会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小区自管会登记成为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提升做好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工作的能力;与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引入物业服务机构,逐步推动准物业管理向物业化管理转变。
8.关于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7)针对在报刊刊登专版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决定从今年开始,宣传经费数量减半,与此同时,进一步在提高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
(18)针对需要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的问题,下一步:一是认真落实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注重预算的计划性、完整性和精确性,构建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防止预算主观随意性,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和调整,努力缩小预决算差距。二是完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比价机制。对于数额较大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依法实施”的原则,建立和实行相应比价机制和招标机制,对外签订合同,一律要经过办公室财务资金额度审核,政策法规处合同合法性审查,全面加强对资金使用程序、使用安全及使用规范性的监管。
(19)针对某活动项目存在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问题,今后要坚决杜绝、严格规范:一是严格按预算安排和相关程序筹办各项活动,细化工作方案。二是严格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和资金额度审查,防范合同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三是提高资金核算精细化水平,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符合规范。
(20)针对“非公党建指导员专项资金重复投入”的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严格预算管理规定,杜绝资金重复投入。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核查,确保人员、资金数量准确真实。对相关区违规发放的党建指导员经费,已责令当事单位整改,违规发放到个人的经费已及时退还财政。三是举一反三,对各项资金使用要严格把关,进一步把项目制、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
(21)针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边界不清、项目审定不严密的问题,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边界,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需求、社会建设难点问题等,确定购买服务的重点方向。二是严把项目入口关,充分发挥专家、委办业务处室、各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对项目方向、内容和可行性逐一审查。三是取消2016年专项资金购买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楼道赋能—老旧小区堆物堆料问题探索》立项。
(22)针对“抓统筹协调少、抓具体项目多”的问题,制定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放权力。放手让各区社工委具体负责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放手让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二是抓重点。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综合性工作,加大指导管理力度。三是重激励。鼓励创新、打造品牌,把资金投入侧重点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奖励为主。四是严监管。把主要精力用于项目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严格监管上。
9.关于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3)针对“对向下拨付的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缺乏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问题,委办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一是明确今后由委办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督察小组,负责全市社会建设资金监管工作。二是今年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改为部门预算后,部门建立了“第三方”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年度审计。三是建立负面清单机制,对违规使用资金单位进行严肃问责、严格处理。
(24)关于“资金在街道滞留”、“个别街道挪用经费”、“个别区不规范发放非公党建指导员经费”问题,均已督促当事单位整改到位,违规发放的资金已及时退还财政。
(25)关于“某基层单位未设置财务账簿对账户内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的问题,委办及时督促该单位将该账户余额全部退回本区财政,对自有账户进行梳理和建账造册,聘请专业财务人员按照要求分年度进行账务补充记录和管理。2016年8月,还安排专人带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导。
(26)关于“某街道用网格化项目经费为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4.5万元”的问题,已通过区社会办,责令该街道将该经费如数退回本区财政。
(27)关于“某街道用专项资金列支街道办公费9.05万元”的问题,已通过区社会办,责令该街道将该经费如数退回本区财政。
10.关于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8)针对我委办某处室人员用出租车票据和汽油票据不规范报销课题费,每人领取了1000元的问题,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了财经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责令作出检查,并教育大家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二是已督促相关人员将每人领取的1000元课题费按原渠道全部退回。三是责成该处室负责人加强管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四是加强教育,提高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9)针对我委办某下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采取七项措施:一是由委办人财物专项整改督办小组对该下属单位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所有账目进行了逐一核查,进一步摸清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二是向该下属单位新老班子成员通报情况,责令每人作出问题说明、提出整改措施。三是责令该下属单位原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明确暂不做具体工作安排,先集中精力配合整改;责令其他相关人员也作出检讨。四是委办班子相关领导成员,就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在日前召开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一步制定了整改措施。五是为该下属单位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六是推动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已将该下属单位人事与财务纳入委办统一管理。七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责成该下属单位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管、绩效评估。严格小项目、小合同、小资金规范管理,教育财务人员把好报销关口,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报销纪律。
三、面向长远,持之以恒抓整改
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既要立足当前,又要面向长远。委办要以巡视问题整改为新起点,以建首善、创一流的标准,推进首都社会建设、改革、治理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求实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明确细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领域管党治党职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避免“两张皮”。督促各处室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工作的全过程。推动社会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使社会领域各级党组织始终成为社会建设改革发展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支持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推动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监管,加强对社会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谋全局,认真贯彻《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在加强综合协调上下功夫求实效。2016年11月印发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市委市政府密切联系我市社会建设工作实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全面推动社会治理、全面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行动纲领。必须立足当前、面向长远,立足本职、面向全局,特别是按照专项巡视提出的要求,在抓重点、抓协调、抓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要认真制订并实施好“折子工程”,按照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抓好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廉政与勤政相结合的具体行动中。
(三)转作风,认真执行党纪党规,在落实《准则》和《监督条例》上下功夫求实效。结合巡视整改,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精读熟读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持续纳入委办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内容。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准则》和《条例》贯彻执行到位。要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在经常抓、持久抓上见成效。不断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实质性认识,特别是要把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作为学习教育重点,强化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巩固和发展,确保“四风”问题不留尾巴、不反弹、不隐形、不变种。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和身边人,要加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全市社会领域基层扩大延伸。要注重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纪党规问题,一查到底。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一岗双责”考核,对不称职、不适应的干部及时调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等要求,强化干部监督。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胸怀大局,强化使命意识,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委办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087650、63087688;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1512室;邮编:100005;电子邮箱:xfjb@bjsh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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