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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3-29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1日至7月29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市卫生计生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9月14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二巡视组向市卫生计生委反馈巡视意见当天,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郭金龙同志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集体分析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深刻认识到,巡视组看问题全面、深刻,工作严谨、作风务实,是站在落实中央对北京的战略定位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的高度审视卫生计生工作,帮助我们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查找不足,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及时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引导全系统同志切实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首善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市委关于巡视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视组的建议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整改统筹,强化主体责任。市卫生计生委明确整改工作由党委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统筹协调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整改,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的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全程指导;其他班子成员多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深入研究整改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结合分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同时,党委要求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担当起落实整改任务的主体责任。

  (三)坚持上下联动,督促责任落实。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本着“有形式、有内容、有结果”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研究制订了《关于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31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做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五个明确”。涉及到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和各市属医院、各直属单位的整改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又进行了再细化、再分解、再定责,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2016年12月31日,3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4项,列入长期整改任务17项,长期整改任务也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医疗机构疏解统一思想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加大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北京东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通州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等4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中均明确提出发挥医疗卫生系统支持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作用,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转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研究编制了《北京市推进市属医疗卫生资源率先疏解促进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确定了一批市属医疗卫生疏解项目,进一步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目前,天坛医院、同仁医院亦庄院区、北大六院生命科学园院区、人民医院回龙观院区、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等项目已经开工,口腔医院整体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市属11家医院和1家企业医院对河北13家医院进行支援。

  二是加强思想统领,进一步做好干部职工和市民的思想引导工作。10月,市卫生计生委已对《北京市推进市属医疗卫生资源率先疏解促进协同发展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待报市委常委会审议后,将进一步组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专门的学习和思想动员。10月26日,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十三五”期间北京城市核心区疏解三级医疗机构情况。同时,全系统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通过举办职工代表、青年代表座谈、专题培训等形式,积极协同单位党政班子做好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作,向职工群众讲清医疗机构疏解和布局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医疗机构疏解工作。

  三是加大力度推动京津冀卫生计生协同发展。认真落实《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工作计划(2015-2016年)》要求,积极推进京津冀三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师区域电子注册、继续教育学分互认、药品区域采购等工作。近期,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联合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了《关于在京津冀地区实行以省份为单位的医师区域注册试点和跨区域注册试点的请示》,正按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复组织实施。研究起草了《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会诊中心成立方案》和《远程会诊平台建设方案》。已建成京津冀药品信息数据库,完成京津冀三地药品编码对照,交换药品资质信息,实现药品价格信息共享,数据库中的药品信息已应用于我市朝阳区、延庆区组织的低价药品集团采购。目前,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下,京津冀卫生计生部门正在联合制定京津冀卫生协同发展规划以及2016-2017年重点任务,北京-河北燕达、北京-张家口、北京-曹妃甸3个重点医疗合作项目都在积极推进。

  2.“对医改中一些难点问题和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分级诊疗格局推进较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形成共识,加强分级诊疗格局推进力度。

  二是发布《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制定了长处方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四类慢病常用药品下放社区使用医保报销制度。按照长处方制度,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四类慢性疾病稳定期治疗的患者,符合一定条件,社区医生可以开具最长不超过2个月量的常用药品;同时绩效考核制度加大了政府购买大医院医务人员下基层服务力度,在基层社区更多地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并从2016年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20%。

  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10月26日-11月1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对丰台、石景山等七个区落实《重点任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各区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分级诊疗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落实全市分级诊疗制度的自觉性。

  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组织领导、目标及工作原则、主要措施、推进步骤、工作的基本要求等五个方面,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了乡村医生免费定向培养制度,自2017年起每年免费定向招生110人;多渠道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招募186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在石景山、朝阳、东城等区,试点开展了药品供应链改革,利用现代化物流方式为社区患者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在顺义、平谷、怀柔、延庆等区探索区办市管的医院托管模式,提升区属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公立医院管办分开还未真正实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卫生计生委与市医管局的职责定位。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相关委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市卫生计生委与市医管局的职责划分、实际运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能定位。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编办,针对市医院管理局成立4年多来,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医院管理局运行中“管、办职能界定”等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力度。严格落实精简文件、会议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文件、会议、活动的统筹协调,减少基层单位工作负担。规范市属医院向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请示报告的事项和程序,防止误报、漏报、重复报送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理顺市医管局和医院的关系。市医管局重点在医院绩效考核、预算管理、完善监事制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办医职能。完善了市属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在2016年考核指标中增加各区卫生计生委的评价内容,引导市属医院加强与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开始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重新修定了《市属医院监事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监事会的监督范围,补充了督办、重点联系人等制度,计划2017年初实现对22家市属医院监事全覆盖。

  (3)“对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离改革的试点医院运行经验与问题缺乏总结”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内部遴选方式,由市医管局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友谊医院和朝阳医院法人治理机构改革运行情况。目前,课题组已开发了评估试点医院运行情况的分析框架,并到2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调研,形成的文字报告。

  (二)“党建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工作投入的精力和力量不够充足”问题整改情况

  (1)“未专门制定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要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委对系统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谋划。在做好日常党建工作的同时,对照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系统梳理总结了全系统2016年党建工作,同时,加大对中央和全市党建工作要求的落实力度,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专门会议的形式,学习传达市委文件精神,加大对直属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检查指导力度,推动重点党建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召开党委会和党建工作座谈会研究2017年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要点,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系统重点党建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调研。9月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深入胸科、天坛、安贞等医院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与基层党委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制定、党委和党支部运行状况、党建工作七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如何发挥基层党委和基层党支部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结合分工,到所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并且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

  (2)党委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党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党建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党委委员要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主动、定期研究分管部门党建工作。

  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市卫生计生委专题研究联系点制度,结合业务分工,明确每名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分管业务相融合,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2)“党建工作力量配备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要求。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拟调整全系统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职位设置,推进党委副书记不再兼任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具体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在部分单位试点党委书记不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进一步强化党委在改革发展中的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核心作用,强化党委书记在党建工作中的主责意识和主体作用。

  二是下发通知明确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党的建设中,减少业务工作量;其他党委委员要履行好党建职责,发挥身份作用,领导和支持基层党建工作;专职党务干部要将全部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上。同时,要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有关要求,使纪委书记聚焦到主业上。

  三是进一步明确党建责任分工。由各单位对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自查领导班子分工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和调整分工,使党委书记、副书记更好地承担党建主体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党建。

  2.“对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对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党务干部定期轮训制度。由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市医管局党委分别组织实施,对换届后新当选的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开展轮训。2016年10-11月,组织了1期全系统“民主集中制专题培训班”、2期医院党务干部暨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全系统党委书记、副书记,部分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主要领导就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讲党课,全系统进一步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素质能力。

  二是完善督促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党委建立党委委员、党务干部、支部书记轮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本级党委委员、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培训,每年初由上级党委审核各单位培训计划,年中进行抽查。组织修订了2016年市属医院年终绩效考核具体细则,将党务知识掌握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现场检查内容。

  (2)“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换届选举台账。2016年9月开始,着手建立起全系统所有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台账,具体到每个党支部的具体换届时间,并且保持每月实时更新。同时,结合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实际情况,加大班子成员的调整补充力度,为做好换届选举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二是建立换届督办提醒机制。由上级党组织通过下发通知、电话、约谈等形式,定期督促应换未换的基层党组织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任期已满2年的党支部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所有基层党支部在年底前完成换届任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两年来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列入医院党建绩效考核指标中的经验,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作为党建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固定下来,杜绝基层党组织到期不换届的问题再次发生。

  (3)“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不严,党建责任传导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扩大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报告试点范围。已计划将市卫生计生委直属的11个单位、组织关系隶属市医管局党委的19家医院,自2017年起党组织书记要向上级党委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将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是不断完善医院党建督导工作机制。在每年6月份党建绩效中期考核的基础上,在一季度和三季度各增加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党建工作的末端落实情况和党建责任传导渠道是否顺畅。对发现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检查不严、党建责任传导不力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委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情况,在对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筹备研究起草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委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基层党委如何在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发挥核心作用的方式和渠道进行明确。

  3.“对党员、干部管理的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整改情况。

  市医院管理局党委对市属医院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专题研究,从年龄、学历、性别、专业、任职时间、近3年考核测评结果、近2年民主生活会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等方面,对所属19家医院领导班子进行深入分析,为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提供参考依据。2016年9月18日,市医院管理局党委常委会对2名超龄干部作出免职决定。目前市属医院只有1名干部超龄使用,市医管局党委已经进行免职动议,正在沟通酝酿、通盘考虑,计划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2)“部分委机关处职岗位空缺”等问题整改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已通过交流任职、组织提拔等方式不断调整机关干部队伍、配备直属单位领导班子。2016年8月至今,已累计调整系统内干部24人,其中提拔10人,平级交流任职5人,免职(含退休)9人。通过对系统内干部的配备使用和统筹规划,已为机关6个处室配备了3名正职和4名副职领导干部,为7家直属单位配备了8名正职和1名副职领导干部。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北京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的交流使用,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会同有关区委,通过组织选拔的方式补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时,在日常的干部选任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优秀干部人选,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抓好后备力量储备。

  (3)“党员管理工作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核查失联党员情况。目前,市卫生计生系统共有党员1.9万名,经第一阶段排查,确定为失联党员的26人,经查找有5人取得联系。现有失联党员21人中,已有15人按照自行脱党除名处理;下一步,将按照中组部最新政策要求对其他6名失联党员进行妥善处置,并严格落实中组部“组织关系接转”的要求,做好党籍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医院管理局党费收缴工作的意见》,指导前期存在不缴纳党费现象的相关医院,进一步摸清相关情况,了解真实原因。

  三是增强党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根据本系统工作特点,积极采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增强党员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扩大覆盖面。9月份开始市医管局党委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好”活动评选,旨在通过典型引领、互相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各基层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党员不参加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对于无特殊原因、且经教育帮助无果的党员,按照党内法规妥善处置,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不够扎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全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提交党委会审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构建责任体系,扎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是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责任,理顺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和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增强制度针对性和执行力。

  三是结合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和责任分工。把巡视整改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意见征询或评议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述责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检查下属单位和主管处室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有针对性地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问题整改建议,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实效。

  (2)“责任制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排名倒数第一仍被确定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综合运用市属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把绩效考核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明确“底线”同时提升“高线”。明确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纳入各级评比表彰范围。对于在市属医院党建绩效考核排名靠前、进步程度较大的党委及班子成员,适当考虑优先进行推荐。

  二是重要评选表彰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建立党委、纪委重要表彰会商机制,各部门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提交党委讨论前,必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被推荐先进集体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也要达到中等及以上,才能推荐。

  (3)“纪检监察机构主动发现问题、实施监督不够, ‘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多形式强化监督,主动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列席党委会、行政会,实现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通过督查重点工作、折子工程进展情况,实现对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的有效监督;针对信访反映强烈的问题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求进行原因剖析和问题整改,实现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制定《关于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不断细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洁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大型医院巡查指标,实现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

  二是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格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以日常调研、专项巡查等形式了解单位情况,通过专项测评、与相关干部谈话等多种手段,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实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通过调取委机关处级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测评、休假、资产申报、因公因私出国(境)、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实现对干部的动态监督。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党政负责人及时与相关责任人约谈,实现“红脸出汗”的常态监督,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强有力的问责。

  (4)“对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反映问题线索,提高初核比例,充分运用约谈函询手段减少暂存信件数量。围绕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排查和初核,严肃执纪,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纪律威慑。

  二是强化对基层纪委的信件督办,并通过个案追踪、现场督办、携卷汇报等方式加大对医院纪委问题线索办理的监督力度。开展对市属医院纪委线索查办工作的专项检查,对纪委交办信件进行全程跟踪,对纪委转办信件进行重点抽查。深化领导干部约谈工作,强化领导干部问责,进一步落实抓早抓小。近四个月以来,市医管局系统新增立案6件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留党察看1人次,开除党籍3人次,行政降级2人次。针对轻微违规情况,市医管局纪委先后下发监察工作建议书2份、警示约谈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形成了持续有力的威慑。

  2.关于“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市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部门专门成立纪律审查处置领导小组,注意核查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中通过专题排查会集体讨论,确定执纪审查方向和具体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纪审查协作组,将涉及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交由协作组进行审查;同时,从纪检监察干部人手紧、层级多、监督对象数量庞大的实际出发,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2人一组承担审查任务,随时研判案情,确保初步核实进度。

  二是快查速结,加大对当前信访举报及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借助专业力量,将核查中遇到的资金、财务问题,委托审计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加快对原始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核查,为缩短执纪审查时间助力,以专业的审计报告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支撑。将涉及专业内容的问题线索,与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形成合力,由业务部门对业务问题进行核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理念,践行“四种形态”,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执纪的要执纪,该调整的要调整:对轻微违纪行为,既考虑事件的影响,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也考虑违纪党员的认错态度和平时一贯表现,综合考量决定处理方式;对拒不配合、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违纪党员,采用多种手段确认违纪行为,从重从严予以处理,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曝光。

  3.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1)“对医院三产监管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市属医院下属经营机构监督管理的意见》,按职责全面加强对市属医院三产的监督管理,防止新的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单位法人管理责任,对国有资产管理、配置等方面存在的国有资产损失问题,按照《市属医院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二是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多种途径,继续协调各方,全力推进同仁、天坛、妇产、安贞等市属医院历史遗留问题和法律纠纷化解工作。

  (2)“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协调市人保局制定《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所属医院工资总额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医院工资总额年度核定额与经营状况进行挂钩,将工资总额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超工资总额或违反政策规定发放的坚决纠正,对于超总额发放部分将在下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中予以扣除,并相应调减下一年度财政基本经费预算补助;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是加强市属医院经营风险管控。研究制定经营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落实《市属医院经营风险管理办法》,定期对医院经营风险进行评估,结合市属医院总体经营风险状况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补偿机制的调整,减轻医院运行资金压力,对进入不同风险级别的医院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目前,已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市属医院经营风险预分析,对存在风险的医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管理要求。

  三是组织22家医院签订《北京市属医院院长任职承诺书》,就有效规避和降低医院资产运行、基础运行、院外合作及三产运行等风险,以及对医院历史遗留工作要勇于担当等方面进行了突出强调。

  (3)“对血液外调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血液调剂工作存在问题认真梳理和并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出了对血液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认识不足、未完全执行血液调剂工作流程、血液调剂预警机制不够完善等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优化完善血液调剂流程。依托网络化建设不断扩大区域血液信息共享面和办事效能。强化制度执行意识,进一步提高报备和审批管理效率。把血液调剂工作纳入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进一步细化库存预警分类,建立切实可行的SOP(标准作业程序),实现行政管理与业务工作的有效合理融合。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对采供血机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擅自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血液的行为,按照《血站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由临床输血质控中心和采供血机构组成专家组,加大对申请紧急输血频次高、同级别手术输血量明显高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和大量输血病例的网络监督和现场审查频次,不断提高全市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缓解临床供血压力。

  (4)“对协会、学会项目资金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广泛调研、咨询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并借鉴其他委办局管理经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委托社会团体开展的工作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应严格履行购买服务采购程序,并强调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委内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做好中期和结项验收,据以支付进度款,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的使用,杜绝资金沉淀和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5)“某单位从党建宣传经费中列支职工子女夏令营活动经费20多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对从党建宣传经费中不合理列支的职工子女夏令营活动经费,已要求医院进行账目调整,改为由行政经费中职工福利费支出。市医管局财务审计部门计划开展对市属医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卫生计生系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持续深化、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任务还很重。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落实好市委巡视部署要求,坚持目标聚焦、标准更高、力度更强,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成果,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一是抓严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继续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思想。对前期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监督回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逐个对号销账;对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坚持综合治理,分阶段推进。

  二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党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促进检查结果运用;继续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党委延伸;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在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上继续用功,结合当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首善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带头遵守制度规定;完善领导干部考评制度,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基层党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干部,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闯雷区、踩红线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是首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药品零差率方案已经市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已经完成基础性工作;医疗价格调整方案已履行报批程序;分级诊疗改革方案已经实施。同时,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落实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将紧紧围绕中央市委部署,坚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医药分开改革统一起来,以巡视整改促深化改革,在深化改革中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397077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3;电子邮箱swjwz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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