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高级搜索

中共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3-18


中共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614日至815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文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8910日,市委巡视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对文化产业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识不全面”的整改

1.做好集团战略规划调整工作。制定了《文投集团战略规划调整调查问卷》,并已征集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对社会效益指标体系调整的建议。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分析征集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完成集团战略规划的调整工作。

2.出台了《文投集团战略规划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子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升战略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

3.修订了《文投集团所属二级企业负责人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把“细分社会效益指标,一企一策,严肃考核;社会效益指标贯穿全考核指标体系;分类管理,对战略竞争类的企业加大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加大问责与处罚,部分社会效益指标,实行一票否决”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各企业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内容、指标释义、评价标准和计分方法,并通过绩效考核责任书的形式下达,推动企业社会效益功能发挥。

二、关于“在推动北京文化中心建设中作用发挥不深入”的整改:

1.修订完善了《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团投资将以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布局为中心,同时制定了集团投资负面清单,更好地规范和引导集团本部、子公司、基金的投资方向;指导各二级公司围绕“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布局主动对标对表,以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投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2.组织指导文化租赁公司和文化担保公司进行了针对性整改。其中,文化租赁公司大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设立了专业小组对示范区建设和产业区建设的金融服务进行模式研究和业务创新。针对融资需求在1000万元以下、注册地在北京的文化企业,设立了文化中小事业部,在延续支持各类文化创意企业政策的同时,侧重支持在京文化企业发展;通过互联网租赁方式,建立多层次融资渠道,完备第三方服务,助力文化中小企业;根据公司股本增长情况,每年调升在京文化企业融资支持比例和金额,力争使在京文化企业的投放数量较2017年增长15%以上,在风险控制配套手段上不断创新,加大对轻资产文化企业投放额度;在业务考核上,对在京文化企业投放金额和比例进行单独业绩核算,提升业绩核算权重,力争三年内新增文化企业支持金额和数量达到50%

文化担保公司结合中小微文创企业特点,灵活运用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质押、财务账户监管、不动产抵押、商标版权质押、个人及第三方企业连带担保等多种形式,采取小微文创企业标准化产品批量运作、文创细分行业专属产品深入开发、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等举措,有力支持优质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及市文化创意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继续研发并深入推广“文创保”、“创赢保”、“票房宝”、“画家通”产品,加大对文化科技产业的扶持并不断提升投放数量;每年将文化科技产业担保覆盖率具体指标下达到每个业务部门,并进行严格考核与动态监控;2018年将文化科技产业担保覆盖率提升10%,实现对文化科技产业支持力度逐年加强,切实在推动北京文化中心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关于“文化担保投资股票”方面:坚持举一反三,在督导文化担保公司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修订完善了《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并在投资负面清单中明确规定,禁止投资除集团财务规章制度允许开展的资金业务以外的证券投资(不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增持或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期货投资等政府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高风险金融产品投资项目。为了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文化担保公司将以最大幅度控制损失为前提,择机收回该笔投资;研究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投资流程”问题,并制定了《长、短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已投项目的梳理和测评,增强投后管理,定期出具投资进展及分析报告,聚焦服务文化产业开展投资,为推动北京文化中心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4.关于“文化小贷给个人贷款及贷后管理”方面:组织文化小贷公司区分“股东担保部分”“逾期个人贷款”和“正常个人贷款”,持续加强贷后管理。

三、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规范”的整改:

1.加强党委会议题的计划管理。出台了《文投集团党委会议题管理制度》,预先征集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避免议题过多,酝酿讨论不充分。

2.进一步增强了党委会记录的规范性。详细记录会议召开全过程,特别是对有关议题发表的看法和意见,详细记录,保持原汁原味。

3.进一步增强了党委会决议的民主性。特别是在党委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有关议题时,始终坚持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关于“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不够强”的整改:

1.提高融资能力,合理调整负债结构。截止20181231,集团负债结构调整为短期贷款占比36%,长期贷款占比64%,改变了短期融资占比过高局面。

2.加强投融联动。在出台的《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集团及子公司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投前融资方案、项目资金需求、资金投入进度、资金来源方案、资金保障措施、投后融资方案等内容,加强对投资项目资金筹措方面的研究分析,进一步提升投资决策科学性;在集团内部,加强投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实时联动,共同研判项目投融资规模、渠道、方式,进一步提升集团资金使用效率。

3.加快销售回款。集团领导班子多次深入文化置业公司,督促加快销售进度,文化置业公司积极克服项目销售困境,多措并举加大项目去化率

4.加强风险防控。研究起草了风险管理办法,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子公司关键风险指标月度监测报告制度;落实“全员、全业务、全流程”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强化对子公司投资、增资、资金运作调研、论证及风险审核,加强对风险的源头治理和把控。

5.加强投后管理。在《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中,以独立的章节专门规定强化投后管理的有关措施和要求,包括强化投后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收集经营动态和重要信息,对表现异常的项目及时预警并抓紧采取应对措施,督促项目分红和其他收益及时到位,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对投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评估,建立完善投资后评价制度等等,进一步强化集团及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切实提升投资项目的运营水平和管理效率,确保集团整体投资能力和效益再上新台阶。

五、关于“统筹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1.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链条,加强集团各部门、各二级公司对接联系。建立督查事项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影响集团整体工作,以及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2.进一步强化集团财务部职能,增加对集团经营计划指标制定、跟进、分析、协调和落实管理职能,强化融资管理职能。

3.发挥OA 平台协同作用,建立面向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内部交流平台慧信工作群,提高信息交互效率。努力推进集团电子公文审批系统上线,充分发挥该系统权限可控、异地签批、流程查阅、电子存档等功能,有机整合集团行政工作资源。

4.关于“基金公司数量多、规模小,没有突出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方面:集团对存续基金管理公司实施总量控制,未新增基金管理公司,同时积极指导和督促二级公司加快推进所属基金管理公司强化内部建设,促进规范运作;各存续基金管理公司积极研究了本公司的差异化、错位化、特色化发展策略。

5.关于“6家二级公司从事文化产业园运营管理业务,存在业务雷同的现象”方面:对存续文创产业园区实施总量控制,不再新增从事文化产业园区业务的二级公司;积极指导六家二级公司进一步梳理研究了自身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并形成了具体的发展思路,积极打造各具特色各有优势的文创园区。

6.关于“存在对所属企业底数不清的情况,个别所属企业层级多”方面:已完成所属企业阶段性摸底,并在市文资办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目前所属企业已有88%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首次产权登记;出台的《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控制新增产权层级特别是四级及以下层级的投资”等内容,同时,正在抓紧研究起草集团产权管理制度文件。

六、关于“集团职责分工、机构设定不完善”的整改:

1.集团领导班子分工已形成基本意向,下一步将结合集团实际进行明确。

2.经集团党委会研究,已完成对集团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等重要职位的调整。

3.围绕集团本部组织机构调整进行了内外部调研学习,并2次召开专题会进行充分酝酿,已经党委会研究,对集团内设部门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精神有差距”的整改:

1.坚决抓好中央和市委精神的学习贯彻,利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支部书记例会等,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加强制度落实,特别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和会商研判,并利用党支部书记例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时机,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落实好相关要求,抓好末端落实。

八、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的整改:

1.确定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任集团新闻发言人,并起草了《文投集团新闻发布工作实施办法》,加强集团内外宣工作,展现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

2.专门设立了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并明确由1名同志专职负责集团意识形态工作,丰富拓展工作内容、形式手段、渠道载体,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3.在集团控股(含全资和绝对控股)的所有京内、京外企业,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大排查,及时解决组织关系滞留等问题。

九、关于“干部管理有漏洞”的整改:

1.起草了文投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对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2.对二级公司自聘领导人员,制定了审核备案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审核备案。

3.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已免去“裸官”担任的文化中心基金公司总经理职务。

4.改进招聘工作。梳理社会招聘流程,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绩工作报告、工作经历以及考生对薪酬水平的个人诉求,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确保各项计划方案落实落地。

5.加强组工干部政策业务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

6.修订了《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严格审核,同时强化问责力度。

十、关于“履行干部任免不规范”的整改:

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注重国企干部管理的特点,起草了文投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规范企业干部任免程序,杜绝出现“履行干部任免不规范”的情况。

十一、关于“免职人员薪酬调整不及时”的整改:

1.坚持立行立改,该免职人员已按要求退回多领取的工资。

2.修订了《文投集团所属二级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二级企业负责人职务发生变动及时调整相关人员薪酬标准、工资关系,并于调整当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3.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管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结合的手段规范集团人事信息管理,实现对所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全覆盖。

十二、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

1.已启动集团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制定工作,初步确定了人力资源规划框架内容以及后续工作计划。

2.制定了《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3.对前期各部门申报空缺岗位人员,正在组织招聘工作。

4.对重要岗位兼职进行了调整。

十三、关于“3家未将党建内容写入公司章程”的整改:

坚持延伸整改,除对反馈指出的3家公司章程进行审核外,对其余各二级公司章程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目前13家二级公司已全部按要求将党建内容写入公司章程。

十四、关于“有6家二级公司章程简单套用集团公司章程相关表述,存在简单化、形式化倾向”的整改:

对各二级公司章程进行了审核,特别是对写入公司章程的党建内容认真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行了修正,确保公司章程符合党章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真正使基层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十五、关于“有3家二级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表述不准确”的整改:

坚持全覆盖整改,对所有二级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对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进行把关,推动各党支部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企业经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六、关于“梳理廉政风险点不全面”的整改:

1.制定了《关于开展梳理廉洁风险点工作的方案》,组织各单位对照岗位职责进行风险点梳理,进一步加强了集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组织集团各部门纪检监督员及子公司纪检干部进行了廉洁风险防控专题培训,促进全员准确掌握岗位权力事项及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情况,并健全相应防控措施。

十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扎实”的整改:

1.及时建立健全了基层党组织。目前,已经进行了党员组织关系摸排,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并成立了龙德基金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集团纪委组织召开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培训现场会,对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签订责任书人员范围、签订层级、责任内容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提出要对照岗位职责编制个性化责任书的要求。

3.组织北文中心根据公司新调整的内设机构、经营班子成员及员工设岗情况,重新梳理了全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重新修改、完善责任书。

十八、关于“纪委监督执纪不严格”的整改:

1.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纪委书记会同财务总监逐一与各单位负责人约谈,严肃指出个别单位存在报销不规范、财务明细类别不全面等问题,要求各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巡察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2.举办了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中纪委、市纪委、集团纪委领导围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对纪检干部进行业务授课,提升了集团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3.根据市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驻市文资办纪检监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初核,如发现有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的,将运用“四种形态”给予相应处理。

十九、关于“调查研究针对性不强,攻坚克难精神弱化”的整改:

1.针对北文中心和文投国际有关情况,集团领导专门带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研,并积极协调金融局、信访、监管等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指导两个单位拿出专门的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并在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做好工作。

2.制定《文投集团调研工作管理办法》,提高集团领导开展调研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十、关于“工作作风不实,节俭办公意识不强”的整改:

1.责成文服公司进一步完善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合作方的前期调研,落实项目风险把控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2.针对在写字楼租用办公场所问题,本着节约成本、勤俭办公的原则,在不造成新的损失的前提下,责成文服公司在该写字楼办公用房于20198月到期后不再续租。

二十一、关于“超标准报销问题仍有发生”的整改:

1.经核查,该公司出现报销头等舱问题是当事人因紧急赴异地洽商业务,在没有经济舱票的前提下,为不影响业务工作故购买了头等舱票。报销时虽提供的是头等舱票据,但超标部分已从个人绩效中扣除。集团党委坚持举一反三,责成该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集团及公司相关费用标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未能按规定标准购票的,事前要严格逐级审批,报销时只能核销与职级相应的费用标准并注明事由及相关责任人。

2.下发了《关于深化“两为”专项整治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慢为”治理工作的通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组织各单位进行了专项治理。

3.下发了《2018年文投集团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进一步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使集团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十二、关于“重大事项审批不规范”的整改:

1.坚持以点带面,在出台的《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团本部和子公司的投资事项凡涉及集团三重一大’事项的,在履行集团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之前,需提请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类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将严格按照《文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

2.责成文投大数据修订完成了《资金支出审批办法(试行)》,并已印发给公司本级及其子公司,加强了资金支出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集团进一步完善制度,修订了《内部资金拆借及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并从拆借限额、拆借方式、拆借期限、拆借程序等方面对集团系统的资金拆借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进一步加强了集团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十三、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1.根据集团工作实际,对《集团所属单位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和《集团所属单位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财务总监薪酬标准由文投集团结合派驻企业的行业标准和经营情况制定,基本薪金按月支付,绩效薪金与考核结果挂钩。财务总监薪酬由其所在派驻企业发放,相关费用统一由派驻企业承担”,进一步理顺了集团所属单位财务总监薪酬有关规定,并将严格抓好执行落实。

2.对集团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摸底清理,特别是对不符合形势和实际情况的进行了修订。

3.进一步完善了集团《费用报销标准》相关条款,针对招待餐费、交通费等业务支出报销,细化所需提供的材料标准。

4.加强对二级子公司约束力度,要求全资或国有控股子公司相关费用标准必须严格参照集团标准,厉行节俭。

5.对部分子公司进行培训,并召集子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部负责人召开了会议,帮助财务人员掌握报销标准及尺度。

二十四、关于“集团党委领导班子仍不健全”的整改:

已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组织部等进行了沟通协调,下步将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文投集团党委和纪委。

下步工作中,集团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吹糠见米、靶向发力,真正做到挂单销号、善作善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抓好巩固、防止反弹;对未完成的,加大力度、紧盯不放、按期完成,确保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一个不漏得到解决。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集团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力以赴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抓建章立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深入基层、贴近一线加强检查问责,笃力整改到位。坚持长效落实,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进一步促进工作的新契机、新载体,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当前推进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下步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自觉把巡视整改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以扎实整改成效体现巡视成果,以良好工作业绩验证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206034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2号楼;邮编:100044;电子邮箱:wentoudb@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