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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气象•新作为】昌平:四项举措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时间:2017-11-01

  近日,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

  一是抓好安排部署。召开区纪委常委扩大会,传达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层层传达,坚持学习,坚持问题向导,确保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武装头脑、用心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抓好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迅速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谈履职”“一小时纪律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论述,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担负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历史重任,对标对表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个专项治理,加大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确保全区纪检监察组织都朝着十九大的要求聚焦发力。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坚定、稳妥审慎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文/吕征 责编/赵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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