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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开展办案质量评查 强化规矩意识 解决突出问题

  调取书证不规范、法条援引不适当……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前段时间办案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并向各办案单位制发了《常见问题告知书》,要求对照逐一整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过去我们的立案告知仅采取口头形式,程序上不够规范严谨,区纪委监委在办案质量评查中指出了这一问题。目前我们已起草制式的立案告知书,规范立案告知程序。”太阳宫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张亚杰说。

  按照北京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朝阳区纪委监委今年年初开展办案质量评查,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开展评查,并围绕手续程序、案件管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

  朝阳区纪委监委从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街纪(工)委监察办(组)抽调20名干部,组成4个评查工作组。通过交叉评查、集体讨论等方式,评查工作组对429件案件进行了评查。经评查,共梳理归纳出取证不规范、程序不严谨、文书表述不准确、管理不规范、处分执行不到位等5大类共计234项问题,列出“负面清单”。

  对“负面清单”上涉及的个性问题,朝阳区纪委监委逐一向办案单位反馈,并约谈了3名办案单位(部门)负责人。针对1名被处分人年终奖发放错误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即纠正。

  谈起“负面清单”,驻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梁艳说,针对上面提到的谈话笔录、询问笔录、讯问笔录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他们及时厘清了三类笔录适用对象及条件,下一步将严格规范笔录使用。

  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朝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归纳整理后向各办案单位制发了《常见问题告知书》,明确立案宣布工作要求、文书条款援引规范。同时,重申《朝阳区纪委监委处分执行事项清单》,要求承办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执行。案件审理室将加强日常监督,统一审理受案标准,列明结案移送审理的证据材料要求、文书格式规范、卷宗装订要求等6项内容。

  “开展办案质量评查、列出‘负面清单’,是促进全区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强化办案人员‘规矩意识、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发现并解决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席成坡表示,区纪委监委将强化办案质量责任制,着力于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李聿 王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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