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亲历记 | 从"不惧其大"到"不厌其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04-22
春节前夕,北京市首例“零口供”留置案一审宣判,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原馆长赖双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0余万元,以受贿罪被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书记,赖双平案件判了,咱们收集的证据和全部调查事实获得了法院判决的认定!”午饭时间,仍埋头于案卷材料的张磊被一条突然弹出的微信消息打断,他抬头凝视了手机几秒,又一头扎进厚厚的材料中。
书架上,从检察院带来的“北京市优秀反贪局长”的奖杯,是张磊20多年从检生涯的纪念,也是他矢志不渝反腐情怀的证明,更时刻提醒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忠诚履职。
2017年3月28日,作为先行试点地区之一,海淀区成立北京市首家区级监察委员会,时任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长的张磊随即被任命为海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用证据说话,突破“零口供”留置案
转隶伊始,一起反映海淀区图书馆原馆长赖双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摆在了张磊的案头。
这起隐蔽型受贿案件,涉案金额大,存在取证难、找人难、讯问难等多重困境。被调查人赖双平拒不承认任何违纪违法事实,甚至无故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是否留置赖双平”成了大家争论的焦点。整个案件的证据体系中缺乏赖双平的口供,面临很大的决策风险和诉讼风险,这一步一旦走错,后续可能会带来一连串的不良反应。
“必须用证据说话!”张磊带领办案人员集智攻关,做好了不依赖口供的各项准备。办案过程中确保了全部涉案人员同步到案,讯问中采取了先突破行贿方供述、同时兼顾受贿方供述的预审策略;同时依托大数据勾勒出案件的整体框架,还原案件真相……
“监委刚成立,还是稳妥点儿吧!”海淀区监委委员会上,还是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张磊凭着多年办案经验和担当精神,力排众议,“要依规依纪依法,通过这个特殊的案件为海淀监察体制改革‘破冰’。”
在北京市纪委监委和海淀区委的全力支持下,区监委对赖双平在“零口供”情况下采取了留置措施。
“零口供”留置案的成功查办是法法衔接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一个缩影。试点阶段无先例可循,张磊带领纪检监察干部提前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不定期会商会形式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证据收集、程序完善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海淀区纪委监委的审查调查工作由此进入了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快车道。
2018年3月,国家监委组建、监察法出台,反腐败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运行。海淀区纪委监委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留置、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编发了《海淀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工作实务手册》及电子版文书,要求各部门把法律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贯穿于采取措施收集证据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各类文书格式上,确保所采取的措施和收集的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截止目前,海淀区监委共办理了22起留置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广大转隶干部用实际行动证明:虽然身份变了,但对党绝对忠诚没变;虽然岗位变了,但对反腐败的坚韧没变;虽然环境变了,但是勇往直前的激情没变。
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
“追逃追赃”一直被视为难啃的“硬骨头”,工作头绪多、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一个案子可能追五年、十年也出不了成绩。
“监察体制改革为我们提供了历史契机,以前 ‘不好追’的外逃对象,我们现在要一追到底,用追逃追赃实效彰显社会正义与法律尊严。”张磊表示。
2018年4月4日和4月19日,在逃12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罗某被海淀区纪委监委成功劝返。
在北京市追逃办指导下,海淀区纪委监委坚持因案施策,针对辛某、罗某案特点“量身制定”追逃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追逃策略。与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等高效联动、通力配合,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搜集情报线索,获取在逃人员行踪信息;坚持精准发力,做好向在逃人员家属政策宣讲、心理疏导和顾虑排解等工作。驰而不息的“心理战”,击破在逃人员心理防线,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辛某、罗某主动到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国际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监察体制改革整合了分散的反腐力量,建立了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追逃追赃机制。北京市追逃办成立后,依托其搭建的平台共享资源、学习经验,海淀区纪委监委在短时间内推动了一批陈年积案取得突破。
截止目前,海淀区纪委监委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成功追回在逃人员7人,其中劝返自首4人、抓捕3人。
“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海淀区纪委监委把防逃工作纳入案件的初核方案和调查工作预案,对关键岗位人员多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让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织密监督之网,才能防患于未然。”海淀区纪委监委将全部监察对象纳入防逃体系,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的证照管理、出入国(境)审批报备制度,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结合起来,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防逃机制。
统计数据表明,海淀区连续五年外逃人数为0。
查办一案,守护一方生态
夜深了,喧嚣了一天的长春桥路重归于寂静。张磊和许多纪检监察干部一样,仍在坚守岗位、挑灯夜战。
天道酬勤。监察体制改革后,海淀区纪委监委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持续增长,2018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6件,创历史新高,位居北京市首位,改革成效明显。
“在检察院时多是就案论案,现在违纪违法一起查,一案三查,既要注重源头治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注重办案效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今,张磊一张口便能蹦出一串“纪言纪语”,“我们现在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工作量更大了,工作难度更高了,工作更接地气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紧密了。”
2018年9月,区纪委监委查处的“小小购物卡,撂倒七个人”典型案件就是很好的例证。
当时线索很简单,匿名举报某科长接受某加油站老板吃请并收受购物卡,没有具体指向。初核未发现公款消费,也没有相关监控录像可供查证。正在束手无策时,张磊帮助办案人员坐下来逐字分析举报信内容:“‘加油站’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吃请’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购物卡’反映的是‘四风’问题,就从这些敏感字眼来排查!”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查实:区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工商分局等4家单位7名干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总涉案金额32000元。
单从数字角度看,这起案件在张磊20多年的反腐生涯中不值一提。但通过查办这起案件,却挽救了7名党员干部,虽然他们都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但这“当头棒喝”让他们悬崖勒马,不至于滑向犯罪的深渊。
“组织上对我的查处,是正确的,应该的。任何破法都是从破纪开始的,如果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小事小节上失守,就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被查处的一名干部在检查书中写道。
海淀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及时分析行业、部门存在的漏洞,提出监察建议;并将典型案例拍成警示教育片、编成案例集,通过“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广阔地带设立层层防线。
据统计,2018年海淀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060人次,同比增长17.8%。其中,第一种形态791人次,占74.6%;第二种形态171人次,占16.1%;第三种形态25人次,占2.4%;第四种形态73人,占6.9%。
“以前我们是司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是我们的职业追求,不惧其大;现在我们是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是我们的职责使命,不厌其小。”这是张磊对纪委监委工作的切身体会。(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 黄创新 丛颖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