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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踩了《条例》红线】借职权之便让妻子“不劳而获”

 

图为北京昊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门口。黄创新 摄

  “我觉得让我妻子宋文丽去镇里的企业挂个信息员的名儿挺好,不用上班,还能给上社保、发工资。虽然我知道这是违规的,但是贪念已控制了我,损坏了组织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近日,北京新兴畜牧产品公司(下称新兴畜牧公司)原经理秦来祥在接受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谈话时后悔地说道。

  2008年3月至2017年9月,秦来祥利用职权、人情关系让其妻宋文丽辗转四家镇集体企业“吃空饷”,直至去年海淀区纪委接到举报并展开核实调查之后才“东窗事发”。

  经调查,这四家企业分别为新兴畜牧公司、北京金海源物业公司(下称金海源公司)、北京昊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昊永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青远公司),均是北京市海淀区某镇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一桩“吃空饷”案件,牵出四名集体企业领导违纪行为,暴露出以权谋私、送“顺水人情”等基层不正之风。

  一把手视企业为“自家”

  秦来祥于2007年9月至2010年1月任新兴畜牧公司经理。2008年初,秦来祥想安排其妻宋文丽在新兴畜牧公司上社保,于是直接让该公司政工科负责社保工作的王某(已退休)办理相关事宜,事情很快落实,2008年3月,新兴畜牧公司开始为并未到公司上班的宋文丽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这事儿是我个人决定的……”秦来祥向海淀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说。就这样,在没有经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且其他班子成员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擅自决定在宋文丽未参与任何实际工作的情况下,由新兴畜牧公司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2008年3月至2010年6月,新兴畜牧公司共计为宋文丽缴纳社保近1.5万元(其中个人应缴部分3273.32元,集体应缴部分11696.26元)。

  后来,秦来祥考虑到自己的妻子长期在自己管理的公司“吃空饷”传出去影响不好,于是想到了“大哥”……

  一声“大哥”好办事

  “大哥,您给您弟妹安排个工作,不用去坐班的那种,行吗?弟妹需要在家照顾孩子,不能实际工作。”秦来祥找到时任金海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的沈志刚。

  考虑到都是在一起工作的“哥儿们”,平时在镇里开会低头不见抬头见,为“不伤感情”,沈志刚便答应了。而后,沈志刚将宋文丽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提供给公司会计,对会计说这是新聘任的业务员,每个月给她发2000元工资。

  沈志刚轻轻松松一句话,秦来祥如愿以偿,宋文丽的工作问题就此解决。2010年7月,宋文丽顺利“进入”金海源公司,继续“不劳而获”。直至2012年2月,沈志刚调任青远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之前,金海源公司共向宋文丽发放工资、为其缴纳社保共计5.5万余元。

  2014年5月,秦来祥再次找到已转任青远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的沈志刚,希望将宋文丽的社保关系转到青远公司。沈志刚明知宋文丽不实际到岗工作,仍擅自决定由青远公司为其每月发放5000元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保。

  办案人员说,沈志刚真可谓秦来祥的“好大哥”,走到哪儿帮到哪儿。从2014年5月至2016年沈志刚退休时,青远公司共向宋文丽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共计18.53万余元。

  碍于情面延续前任做法

  经调查发现,2012年2月,根据某镇党委作出的决定,金海源公司整体并入昊永公司,包括人事、业务、资产、工资关系等一并并入。

  金海源公司和昊永公司整合完毕后,昊永公司党支部书记于怀东了解到从金海源公司并进来的员工宋文丽一直不上班,但金海源公司却一直给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这是怎么回事?”心存疑惑的于怀东向沈志刚了解情况。得知宋文丽是秦来祥的妻子,于怀东竟没有再多过问此事。

  对此,于怀东解释道:“我和秦来祥在新兴畜牧公司共事多年,觉得不便插手秦来祥家里的事情。”

  因此,他明知宋文丽未实际参加工作,仍延续前任的做法,同意公司继续按原标准向宋文丽发放工资、为其缴纳社保。

  这可倒好,“同事关系”竟成了这些集体企业一把手擅自用集体资财“卖好”的理由。直至2014年4月因镇政府统一规范劳动合同,宋文丽的工资社保关系才转出昊永公司。至此,昊永公司已向宋文丽发放工资、为其缴纳社保共计6.47万余元。

  2016年9月沈志刚从青远公司退休后,韩建国接任青远公司党支部书记。

  2017年春节前,青远公司召开年终会议,会上提出需要给宋文丽支付2016年工资事宜,韩建国就此了解到宋文丽的情况。

  “我知道宋文丽是秦来祥的妻子后,也就猜到了宋文丽是怎么来到我们公司的。但当时考虑到这是我们公司前任书记沈志刚定的,碍于情面,就同意了按照原政策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明知宋文丽未实际参加工作,韩建国却与于怀东一样,选择延续前任的做法,让公司继续按原标准为宋文丽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至2017年9月海淀区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时,已共计发放8.36万元。

  “于怀东不愿‘节外生枝’,韩建国‘碍于情面’,面对违规行为,都做起了‘顺水人情’,致使国家造成损失,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海淀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经海淀区纪委监委的批评教育,秦来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工作,并主动将宋文丽侵占集体利益所得40.37万余元退回给上述公司。鉴于此,今年年初,海淀区纪委给予秦来祥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沈志刚、于怀东、韩建国等人也受到相应惩处,其中沈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怀东、韩建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条例》红线

  第八章 第八十七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张永久 黄创新)

 


 

坚决铲除以权谋私的土壤

  上述案例中,秦来祥利用本人职权和自身在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谋取私利,一而再、再而三地为配偶创造“吃空饷”的机会,通过隐蔽的手段导致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失,不仅是蓄意贪占财政资金的腐败行为,更破坏了社会公正原则,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者划出了“红线”,重申了对党员干部纵容亲属类似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将类似行为的监管范围从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扩展到了其他特定关系人,不仅密织了监督网,更切断了类似问题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

  从各地查处的情况来看,“吃空饷”现象有很多表现,如长期旷工但工资照领的“旷工饷”,长期请假却依然拿钱的“病假饷”,伪造人员虚报多领的“冒名饷”,瞒报去世继续代领的“死人饷”,一人领取两份以上工资的“多头饷”,未按规定核减或核销待遇的“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权力安插进编领钱的“挂名饷”……这些“吃空饷”现象,将少数党员干部挖空心思贪占公家便宜的心态暴露无遗。无论哪种形式,归根结底都是“以公币入私囊,把公权当私器”。

  “吃空饷”只是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表象之一。无论何种形式、何种表象,以权谋私行为都折射出少数党员干部结党营私、损公肥私、一心为私的利己主义,以及律己不严、治家不严、把关不严的官僚作风。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挫伤兢兢业业干事创业的人的积极性,还具有极强的腐蚀力,给“庸政”“懒政”“怠政”留下极大的发酵空间。

  防止和杜绝以权谋私现象发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堵住制度漏洞,坚持制度设计不留暗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防止和杜绝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把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丰富监督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党员干部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

  防止和杜绝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必须牢牢卡住“特权”的脖子,执行纪律不开天窗。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做到谁打招呼就追究谁的责任、谁踩“红线”就严肃处理谁,真正让干实事的得实惠,让不干事的无路走,让玩弄权力、暗度陈仓者碰得头破血流,营造阳光透明、风清气正的环境,让广大干部群众心顺气顺、激情满怀地干事业。(肖韵竹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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