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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丰台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派驻机构设置

  一年来,北京市丰台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通过采取单独派驻与联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建设,并实行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对全体派驻干部进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派驻监督机制。

  结合实际,选取联合派驻方式优化机构设置。根据丰台区实际,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全面覆盖和分类监督的要求,认真研究区域实际,优化机构设置,除设置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外,对区属单位实行联合派驻。区纪委区监委通过详细梳理区属单位系统类型、工作领域、业务关联度和地理位置等要素,将74个区属单位分为“区委系统”、“文化宣传”、“经济发展”、“市政建设”、“民生服务”等12个组别,指定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从机构设置上为联合派驻监督工作提供了更佳配置。

  明确要求,突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实效。区纪委监委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提出工作“三步走”要求,即一个月熟悉情况,两个月对班子成员普谈一遍,三个月对监督单位明确提出问题。针对派驻工作业务规范、日常管理和自身建设三大类事项,区纪委区监委细化制定23项规章制度,编制《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工作相关制度汇编》。同时,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派驻单位双向评价机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被监督单位分别向区纪委区监委提供书面工作评价,对彼此的监督和被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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