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太大,“例外”太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5-08-20
“例外”太多,是制度废弛的主因。从大量的腐败和渎职案件中可以看到,有些领导干部很习惯什么“例外”、“超常规”、“特事特办”、“闯禁区”等等,好像不按常理出牌,才是有胆量有魄力有智慧。
很多人以为,公款吃喝没人能治。然而,这几年治理得相当有成效。很多事,“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想为,就有得治。最管用的一招,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取消了公款吃喝的预算,“餐费”的发票成了一张废纸。其实,不设饭局也饿不着谁,确有必要,到单位食堂和大家一起吃饭,挺好,用不着午宴晚宴地折腾。说明,关闸不留洞,锁门不留缝,难事就不难。
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两个突出问题值得深思:一是制度设计“弹性”较大;二是执行制度“例外”太多。
不少地方和单位规章制度中,有许多含糊不清的限制概念。如,“原则上,一周只开一次大会——”“一般来说,不发纪念品和奖品——”“除个别情况外,不再安排宴请——”“非工作性支出,要从严掌握——”这些颇具弹性的表述,给了“天马行空”般的自由。任何情况下,都会找到“不一般”的理由;任何时候,“原则上”都等于没有约束力的禁止;不论何时,都可以说自己是“个别情况”——而所谓“严格掌握”等于什么也没说。严与不严,我的手说了算。
“刚性”是制度的特征,是治理的核心。有人说,总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要一刀切,不能把话说死。然而,并没有意识到,合规与违规、合法与非法,原本就应该是楚河汉界,含糊不得。制度不会百分百合理,但制度依然是社会的基石。正如,没人说以分画线是最好的高考制度,但目前似乎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制度。否则,麻烦就大了。
另一方面,有的从单位和部门利益上考虑,就是要表述得模糊一些,给自己搞特殊化开个后门。前些年,小金库治理反反复复,成效不大。原因就在于,给小金库一个富有人情味的定位:“集体福利”。其结果,变成了某些人的提款机和私家银行。解决小金库办法也很简单,就是要明确,这种行为,是私分国家财产,应该入刑问罪。
“例外”太多,是制度废弛的主因。从大量的腐败和渎职案件中可以看到,有些领导干部很习惯什么“例外”、“超常规”、“特事特办”、“闯禁区”等等,好像不按常理出牌,才是有胆量有魄力有智慧。这恐怕是个错误认识。落马的官员中,很有些被称为“能吏”的人物,邪性、野性,什么事都敢自己拍板,什么制度也不放在眼里。不讨论不报告就任命干部,不报请上级批准就敢设衙门,不经过审批就拆房建厂——从放纵“例外”到目无法纪、从行事鲁莽到胡作非为、从违纪违章到违法犯罪,其实有着内在的联系。其最显著的外部特征就是,自负得利令智昏,狂妄得目空一切。
坦率地说,改革开放是从解放思想、不断突破中开辟前进道路的,因此多年以来,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严重忽视,处理问题比较粗糙,常以“例外”解决本不可以破例的事情,又常以“下不为例”为一些明显的违纪违规的行为开脱。甚至在有的地方形成这样一种似是而非的认识:谨慎就是没有魄力,稳妥就是不思进取,坚持制度就是墨守成规,按程序办事就是设置阻碍。
从党风廉政建设看,弹性太大,例外太多,绝不是好事;毋宁说,倒恰恰是给贪污受贿提供了便利条件。因为,大量的权力寻租正是利用“例外”而成为可能,而“自由裁量”大得近乎无法无天,也正是通过猴皮筋式的制度,成为合法。
有人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惩治腐败,使有些人感到很不适应,这可能来自对以前不规范的深刻反思,更应该是逐步树立对纪律法律敬畏之心的过程。这种不适应未必是坏事,也许这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