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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纪委拟推荐中央纪委表彰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人选公示

  公示

  (9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中央纪委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6年开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基础上,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名额,提出了《中共北京市纪委拟推荐中央纪委表彰的2个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8名个人人选名单及简要事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9月12日至19日。对公示对象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专线电话或举报邮箱反映。

  专线电话:83736518

  举报邮箱:bjjwgbs@163.com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局大势,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腐败等方面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3.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向党中央看齐。

  2.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在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中起到重要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坚持高标准,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北京市拟推荐中央纪委表彰的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2个)

  北京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近年来,北京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围绕“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近五年共立案40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人。先后查处了有影响的市地税局原局长王某等系列特大受贿案,丰台法院原院长夏某特大受贿案,市卫生局原工会主席白某贪污公款美容案、昌平区区委原书记佟某特大受贿案等一系列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注重总结发案规律、特点及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帮助发案单位查找发案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堵塞漏洞。加强程序指导,做好联系单位的督导服务工作,通过以案代训等形式培养纪律审查人才,快速提高了新成立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综合实力。先后获北京市纪检系统办案工作先进集体2次,荣立纪律审查集体一等功3次,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9次。

  北京市昌平区纪委

  近年来昌平区纪委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区纪委牵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参与、上下联动联合履职”工作模式,有效突破纪检监察人员力量不足的瓶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执纪审查新立案数连年翻番,新立案总数共计300多件, 2015年,昌平区干部群众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在全市排名第一。探索监督方式创新,变全面参与式监督为重点保障式监督,聚焦突出问题、关键环节、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紧围绕流动人口规模调控、拆违控违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昌平区关于预防和惩治基层党员干部在“五管”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了沙河80号院小产权房案等违纪违法背后的典型腐败案件,有力助推了拆违控违、流动人口规模调控等中心工作。严格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十项措施的执行,紧盯重要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0多件。

     

  北京市拟推荐中央纪委表彰的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8人)

  1亓光森

  亓光森,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1990年10月入党,北京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亓光森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廉洁自律,做出了突出成绩。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长期坚守在办案工作的第一线,表现出了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案件突破能力。8年来,他作为骨干力量参与查办了局级干部20多人、处级干部30多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4.9亿余元。先后查办了“8.26”、“1.21”、“7.30”等一系列大案要案。2015年4月被授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评为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2013-2014年度北京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一等功。 2016年7月被北京市直机关工委授予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杨京

  杨京,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1985年3月入党,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高级主管。杨京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近10年,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求实的工作态度,硬是拼着一股韧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靠着常年累月的埋头苦干,团结身边的工作人员,为企业默默站岗,无私奉献,履职尽责,严防各种风险,严肃党纪政纪,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共立案30多件,给予党政纪处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近百人,从未发生过复查申诉,达到了件件办成铁案的要求。他本人多次被评为企业优秀管理者,被评为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3曲雁

  曲雁,女,汉族,1969年2月出生,1994年1月入党,北京科技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曲雁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1年,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学校建立校、院(部处)、系(所)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设,按照三转的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查信办案工作。近年来,曲雁同志带领纪检干部,共核查信访件100余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从重点领域业务工作程序、特点入手,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创新重点领域监督方式,提出在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招生、财务管理、干部任用等领域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完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形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在核心期刊和理论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20余篇,起草管理制度和报告30余个,参与多项课题研究,推进学校廉政研究中心的建立。

  4李学

  李学,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1985年7月入党,北京市房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1年,先后主管过信访、执法、纠风、投诉、案件检查等工作,每一项他都扎扎实实,力求创新。他是土生土长的房山人,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关系找他说情,甚至还遇到过威胁,但他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2014年,李学牵头查办长沟镇党委委员杨某违纪违法案件,顶住各方面的压力,连续奋战几个月,收缴涉嫌违纪赃款赃物合计1000多万元,在全区形成了震慑。在他带领下,2015年,新立案同比增长120.6%,实现了立案数三年翻2倍。2016年上半年新立案同比增长92.45%。其个人曾被评为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纪检监察干部,2013-2014年度北京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一等功。

  5赵万里

  赵万里,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2001年6月入党,北京市密云区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严惩腐败“敢”碰硬,几年来,赵万里承担了区纪委监察局大部分大要案的执纪审查工作。近以来,先后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00多件,通过执纪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注重传帮带,每个案件成功突破后,组织干部谈感受、说经验、找不足,就如何做好笔录、查询银行注意事项、如何攻破心理防线、如何写好调查报告等进行深入探讨。通过言传身教,他所在的纪检监察室同志迅速成长了起来,很快就开始独立办案、独当一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嘉奖三次。

  6李振

  李振,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1997年12月入党,北京市丰台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振同志在工作上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当查办案件遇到困难时,总时冲在前面,多方协调,全身心投入案件查办工作中,最终使案件能够得到突破;认真钻研业务,新的条例法规出台后,总是认真学习,做到融会贯通。所在的第三纪检监察室自2014年6月成立,李振同志带领全室人员围绕案件查办重点,配合纪委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主体功能,不断总结提升办案经验,挖掘科学方法,提高办案效率,逐步形成以“细致、规范、高效”为内容的工作风格。近两年来,他带领全室共办结各类违纪线索80多件,立案查处60多人,移送司法机关10多人。2016年,第三纪检监察室荣获“首都工人先锋号”称号。其个人曾多次荣立 “三等功”,并荣获“丰台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王茂华

  王茂华,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2006年11月入党,北京市延庆区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在区纪委领导眼里,“急难险重的活儿,交给一室,交给茂华。”近年来,他参与查处各类大要案60余件,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度的敏锐性、判别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2014年,王茂华承办查办了延庆区旧县镇经管中心原主任袁某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涉案金额高达2400余万元的案件,这是当年北京市查处3起“小官贪腐”典型案件之一。查处了延庆第一大村——刘斌堡乡刘斌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侯某捏造虚假工程量、编制虚假工程技术资料和监理资料,骗取项目资金400万元的确凿证据。

  8张燕明

  张燕明,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1990年5月入党,海淀区西北旺镇纪委书记。张燕明同志能够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突出执纪重点,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协助镇党委制定实施了《西北旺镇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的具体要求》、《西北旺镇基层干部管理办法》和针对农村人、财、物及出租房屋、土地承包合同等列规章制度。近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自立案同比上升了300%,群众对镇纪委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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