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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批赴受援地开展扶贫协作专项检查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8-10-08

  日前,北京市纪委监委与青海省纪委监委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接交流座谈会在西宁召开。座谈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北京市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落实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今年5月,北京市纪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西藏自治区纪委、青海省纪委、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河北省纪委联合印发《北京市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建立北京市与扶贫协作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保障等4项工作机制,推动六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扶贫协作监督合力。

  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份以来,北京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赴五省区开展扶贫协作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扶贫协作专项检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分别带队,分期分批赴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河北五个省区,围绕贯彻落实扶贫协作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对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情况、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对巡视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腐败和违纪问题情况等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与五省区纪委监委开展实地联合检查和合作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做好扶贫协作监督的同时,北京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社会救助、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坚持“走村入户”,重点围绕上半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拉网式”监督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走进乡镇(街道)、社区(村),走进低保家庭,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开展座谈、约谈督促、个案指导、片区督导等方式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对胆敢向扶贫项目、帮扶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态度对待扶贫协作工作,敷衍塞责、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抓落实以及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北京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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