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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下马看花”找问题 “对症下药” 提建议

  “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与11位约谈对象开展集体约谈时,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约谈对象的表态内容完全一致。”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向监督单位提出问题。


  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于近期对监督单位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对某监督单位制度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业务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账簿凭证、全程记实台账和工作手册等材料的检查,共发现“三重一大”党委会决策事项未落实、未执行以及集体约谈对象表态内容完全一致等8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纪检监察组向该监督单位提出了三点工作建议:一是要坚守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进一步提高对运用“第一种形态”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零容忍态度,严防“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要坚定问题导向,深入反思进行整改。要抓好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提高领导班子会议决策质量,跟踪跟进,及时了解会议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真正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意见建议也十分中肯,我们会尽快逐项加以整改并积极反馈整改结果!”监督单位的党委书记在接到工作建议后表示。(文/吴学军  井哲艳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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