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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部队怎么建?】朝阳:强化对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的监督管理

来源: 朝阳区纪委区监委   时间:2018-07-17

  编者按:今年以来,北京市各级纪委监委突出加强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外部监督、人民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纪律部队,以实际行动彰显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决心。北京纪检监察网、“清风北京”微信特开设“纪律部队怎么建?”专题,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朝阳:强化对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的监督管理
   
  2018年,朝阳区纪委区监委把对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这是区纪委区监委不断强化自我监管,严防“灯下黑”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提升履职效果,区纪委区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督促干部聚焦主业、履职尽责。

  “针对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部室和干部、派驻机构和干部、街乡纪检监察组织三类考核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制定考核办法,形成了以《意见》为统领的‘1+N’考核评价体系。”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部长尚利准介绍到。

  这一系统性考核重点突出工作实绩,涵盖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综合评价五个板块,根据三类考核对象的职责进行分解,研究确定考核评价指标,区分加分项与减分项标准,明确“一票否决”内容,增强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由职能部室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评、客观评分,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被监督单位等多个主体进行民意测评、全面评鉴;注重日常考察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综合运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及年度考核,对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状态、工作成效等进行跟踪考核。

  “我们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会对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组织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个别考核排名靠后或在考核中发现典型问题的组织,由区纪委区监委分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激励鞭策机制,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主管干部考核工作的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颖辉说。

  与此同时,区纪委区监委坚持“监督、调查、案管、审理”四个环节相互分离,构建既相互协作配合又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作为内部专门机构,对调查、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调查措施、办案安全、涉案款物、涉案人员权益保障等重要事项开展重点检查。案件审理室对所有案件进行审核把关,严把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确保办案质量。组织部履行干部监督室职能,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严防“灯下黑”,确保队伍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区监委委员、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英辉介绍,区纪委区监委研究制定出台了包括决策层面、执行层面、人财物等层面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例如《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朝阳区纪委涉案款物管理办法》、《朝阳区纪委区监委打听过问干预案情登记备案表》、《遵守办案纪律承诺书》等,以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文/李聿  刘毅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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