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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2017年,丰台区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主体责任扛起来、改革责任担起来、监督责任挺起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区党风政风进一步改善,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

  以上率下 扛起主体责任

  丰台区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出台了《中共丰台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提出带头从严落实“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责任等“八个带头从严”,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立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

  全区各级党组织纷纷行动起来,细化从严治党责任,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主体责任有效传递到人、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区委领导班子主动担责,坚持每季度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四种形态”等重要工作集体研究、集体部署。2017年,区委常委会共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25项。

  12月上旬,由区委书记汪先永,区委副书记、区长冀岩等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组成13个检查考核组,对全区113个处级单位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和考核。

  丰台区委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落实主体责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到的具体工作。”制定了《丰台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程纪实工作细则》,向全区738名领导干部发放《党建工作记录手册》,做到全程留痕。

  2017年年初,街道、乡镇党(工)书记向区委常委、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述职述廉。辣味十足的质询,直击问题根源;情理兼顾的交心,又让刚刚红脸出汗的领导干部们放下了包袱,激发了斗志。

  一位参加述职的党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今天的述职述廉,向我们发出了警示信号,我们只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才能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勇于探索 担起改革责任

  2017年3月,区委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绘制了全区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从接到改革试点任务起,区委书记汪先永就明确提出要求:“凡是涉及改革的决策部署,一律严格执行;凡是涉及改革的指示要求,一律严格落实;凡是涉及改革的财力物力,一律全力保障”。

  2017年4月18日,丰台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统筹协调下,在各单位的全力配合鼎力支持下,丰台区迅速完成了机构成立、部门组建工作。3名转隶干部进入领导班子,4名转隶干部担任机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实现人员全部到岗。特别是为解决办公场所分散问题,卢沟桥乡政府整体搬迁,满足了区纪委区监委集中办公的需求。

  培训是强化队伍融合、提升履职能力的最有效办法。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一周后,全区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集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参加为期4天的封闭培训。培训期间,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后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等6个专题,进行了精准授课。

  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按照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积极探索运用全国人大授权的留置、搜查、调取等12项措施。

  2017年4月28日,丰台区纪委区监委对区委讲师团办公室原主任郑宪法受贿问题立案调查。经严格依照程序报批后,同日,在市纪委市监委指定场所,对郑宪法采取留置措施。这是丰台区监委成立10天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丰台区遵循“不走捷径,应试尽试,能试必试”的原则,完成了对12调查措施的实践运用,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并制作《十二项调查措施的运用》、《留置案例》两部教学片。

  在中央纪委对北京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中,明确提出延伸检查一个区。市纪委市监委将丰台作为唯一一个区进行推荐。中央纪委案管室、审理室、党风室等部门负责人,山西、云南等16个省、区、市不同层级的考察组先后到区纪委区监委学习交流。

  丰台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和派驻机构建设。完成了区委巡察机构成立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新成立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属77家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组建区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按期完成两轮巡察工作。

  区纪委区监委向16个街道和5个乡镇派出监察组和监察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全区4959个基层党组织重新梳理了纪检委员设置,明确64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纪检委员兼任。对323个社区纪检小组履职方式进行统一规范。区委书记汪先永带队,对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进行督导,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聚焦主业 挺起监督责任

  区纪委区监委凝神聚力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中心工作在哪里,监督检查就到哪里。

  紧紧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工作,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成立13个监督检查组。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10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7年8月,丰台区对在市级环保督查工作中履职不力的7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推进工作相对较慢的15家牵头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作为被约谈对象的一位部门负责人说:“约谈让我们印象深刻,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回去以后我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重点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成‘疏整促’任务。”

  与此同时,丰台区纪委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大数据”开展排查分析,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通报曝光17起,释放了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是目的所在。

  身边案例触人心。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一直是丰台区开展纪律教育的重要抓手。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设《以案说纪》专栏、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庭审旁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一系列紧锣密鼓的措施,让全区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长鸣警示之钟。

  教育感化暖人心。在一次调查谈话中,被谈话人态度强硬,谈话陷入僵局。这时,谈话人拿出党章和入党申请书,“来,我们和你一起回顾一下自己的初心”……刚刚念到一半,被谈话人便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原原本本地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文艺作品动人心。金秋时节,带着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悦,原创现代廉政评剧《梦惊三板》在中国评剧院举行首场公演,社会反响良好。“晓月清风”廉政舞台剧展演是继评剧《梦惊三板》之后的又一力作。

  一项项措施,一套套组合拳,让丰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97件(次),立案202件,同比增长30.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3人,同比增长84.5%,充分体现了区委旗帜鲜明反腐败,坚定不移抓作风的信心和决心。(文/陈春燕 责编/赵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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