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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9年追回外逃人员47人赃款1.02亿元

  2019年,北京共追回在逃人员47人,追回赃款1.02亿元,追逃追赃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一组组扎实数据和一个个成功案例的背后,反映的是北京市纪委监委扎实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求,通过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释放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019年,北京市纪委监委强化个案攻坚,靶向追逃、综合施策,组织开展“清零、减量”专项行动,坚持国内国外一起追、行贿受贿一起抓,把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落实到追逃追赃全过程中,取得良好政治、纪法、社会效果。
  2019年6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和东城区纪委监委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精准追逃,成功将外逃10年的“红通人员”崔建勇从境外劝返回国投案,并收缴全部赃款,为北京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增添新的成果。
  在精准追逃的同时,北京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追赃工作年”要求,把追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牢追逃追赃一体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思路,既主动发力,强化反洗钱监管和赃款流向梳理,依法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国内动产、不动产做到应冻尽冻、应收尽收,又用好策略、强化感召,着力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外逃人员以先行退赃的方式表明回国投案的意愿。去年以来,成功使4名外逃人员在回国投案前将涉案款项全额退回。
  2019年8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和西城区纪委监委组成工作专班,察微析疑、迎难而上,经过持续不断的政策攻心、内外施压,潜逃外国18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李海鹰主动投案,并于回国前退还涉案款项140余万元。
  北京市纪委监委针对外逃腐败分子大多依靠国内经济来源的实际,加大对涉案赃款的查找力度,依法做到应冻尽冻,努力实现赃款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摧毁外逃人员在境外生存的物质基础,切断潜逃的“营养源”。同时,根据以往案例中反映出的外逃腐败分子利用赃款进行投资获利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着力强化对归案人员赃款流向的梳理,深挖细查利用赃款进行投资的情况,对投资产生的利润、收益做到应收尽收,彻底打破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的“如意算盘”。
  中国建筑(南洋)发展有限公司原副经理席飞在外潜逃16年。2019年1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科技信息技术对席飞国内动产、不动产进行仔细排查,成功锁定其利用公款违规购置的4套房产并予以冻结,有效挤压了其在境外的生存空间。丧失经济源的席飞于两个月后偷潜回国,在藏匿地点被抓捕归案。
  既要织网,也要筑坝。为深化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市纪委监委一方面完善“人、钱、证”管控制度,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嵌入防逃程序;另一方面,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范围,实现防逃全覆盖。2019年以来,共阻止4名有外逃倾向的监察对象出国(境),继续保持新增外逃人员“零增长”。(文/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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