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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用好"第一种形态" 上下功夫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9-11-12

  “今天,我们因社区矫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你们进行约谈,希望你们能正视问题,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认真纠错整改提高!”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第一种形态”教育室,7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约谈提醒。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委在深化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谈话函询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持续优化全市政治生态。前三季度,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2105件,比增5.88%。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首先是党委要用、党委书记要用。立足于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党委(党组、党工委)开展主体责任谈话,充分压实党委(党组、党工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推动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为更好履行协助职责,压实党委(党组、党工委)主体责任,厦门市纪委监委创新方式方法,将对市直部门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抄报给该部门的主管市领导,让主管市领导对该部门的政治生态有个整体认识,提升主管市领导对该单位日常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平台查不到资格证书,不予认定、发布招聘信息得先变更经营范围……”今年6月,厦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某局在营商环境中存在的5个作风问题等抄报分管副市长,随后,该副市长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转变工作作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

  如今,党委“一把手”通过约谈履行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已成为常态。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共开展谈话函询760件,是2018年全年的1.66倍。

  监督主体的落实到位,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有力。一方面,厦门市紧盯“关键少数”,对市管干部开展谈话函询41件次,环比上升36.7%;另一方面,围绕帮扶资金、老年补贴、计生补贴、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群众关注强烈的民生资金审核、发放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谈话函询,及时制止和纠正村(居)党员干部、社区网格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5月,湖里区江头街道党工委在区纪委“第一种形态”教育室对超发高龄补贴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内容和高龄津贴发放的有关规章制度。一名社区干部在谈话后表示,将增强责任意识,细致工作,加强社区相关津贴发放排查,避免错、漏和冒领现象再次发生。

  “第三季度全市谈话函询后转立案仅为1件,占后续处置比例的0.12%,比二季度下降66.67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等方式,能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的纪法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减少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第三季度共开展这方面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112件次,有效解决“最后100米”监督缺位的问题。

  不仅如此,厦门市还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激励功能,让被谈话函询对象感受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关爱。

  “有了这个函询反馈,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感谢组织的信任,今后我会放下包袱,继续大胆开展工作。”回想起今年9月厦门夏商集团纪委发送的采信通知单,该集团市场服务中心松柏市场管理人员陈某至今仍由衷感慨。

  原来,今年8月,夏商集团纪委接到上级转来的信访举报,反映陈某收取保护费充当保护伞。鉴于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经过初步研判,集团纪委决定对陈某进行函询,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经过实地走访、取证等综合分析,集团纪委认为反映陈某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不属实,随后,集团纪委及时对陈某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予以澄清。

  今年以来,全市共失实了结339件。

  “下一步,厦门市将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喻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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