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高级搜索

长春:对涉黑涉恶案"双向筛查"逐件甄别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8-11-13

  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推进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长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巩固扩大工作成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打击力度,一是向线索要案件,对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特别是对那些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认真研判分析。二是向案件要线索,及时收集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详细研究案情,逐件甄别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查找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失管等方面问题线索。要严格落实“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强化一体推进,加强内部协调,采取开展专项约谈、定期汇总通报、组织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督导督办,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落实落细,在完善“查、处、督”举措上,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改进方式方法、坚持立行实改,切实把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要采取汇报提醒、督查调研、约谈督促、述职述责、追究问责的方式加强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要开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要强化线索处置,对巡视组和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核查,严格依纪依法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时限按要求报送处理结果。要完善工作机制,全力配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推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扛起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及时提醒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督促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为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长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