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顺义区纪委 时间:2017-12-22
顺义区李桥镇北庄头村党支部委员罗敬拥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6月18日,罗敬拥私用村委会公车。经李桥镇党委研究并报区纪委同意,给予罗敬拥党内警告处分,并责其向村委会缴纳了用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