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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大兴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侯宗河违规发放福利费问题。2015年至2021年,侯宗河在担任大兴区青云店一小校长期间,违反规定批准将福利费通过学校食堂充值到教职工饭卡中,共计766771.47元。侯宗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兴区榆垡镇太子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金龙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私车公养问题。李金龙于20171月、2月、4月,违规给参加党支部活动的党员发放误工补贴共计20500元;20172月至7月,李金龙先后三次将个人名下车辆维修费在村集体账户中报销,共计5143元;20171月至20193月期间,违规领取误工补贴和防汛值班费共计2400元。李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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