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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国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是指导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全组每位同志都要强化思想的主动性与行动的自觉性,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付诸行动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建组,牢牢把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在前、做表率。要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二是强化本领建组,有力夯实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之基。牢牢把握派驻监督职责使命,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中心任务、重点内容,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善于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纪委工作要求中找准监督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协助推动整改。

  三是强化担当建组,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主动精神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情况,加强对全市检察系统各级院党组织的监督检查,从学习看政治态度、从决策看政治立场、从落实看政治担当,督促压实主体责任。以强有力政治监督,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检察系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文/史林 责编/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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