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视办 时间:2022-09-28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视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开展了巡视。2022年3月16日,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从严从紧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编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蔡奇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指示要求和市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从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政治责任。市委编办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处),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相互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举措,根据分工牵头负责各项整改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细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成效。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针对一些重点问题,多次听取汇报,开展专题研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事项提醒、定期督办、专题研究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进度,认真督办历史遗留问题和情况复杂问题。围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强机关党建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抓好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3大类38个具体问题,市委编办制定的巡视整改方案计划采取55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5项,基本完成整改4项,形成制度性或机制性成果14项,其他整改措施均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计划12月底前完成或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统筹谋划好机构职能体系建设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首都发展新特征破解机构编制重点难点问题。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发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引导全办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建设编制供给,优化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如期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举办“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主题论坛;聚焦机构编制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第二,深化机构改革,着力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服务保障“五子”联动等重点工作。针对重点功能区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加强赋权工作研究,协调相关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地区结合前期赋权情况,按照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链条的思路,研提赋权需求;推动自贸区各组团所在区政府结合自身发展定位,重点围绕“两区”建设发展迫切需要的、市场主体办理频次高的经济管理、产业促进职权,研提赋权需求,开展研究论证。
2.扎实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方案落地见效。积极探索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强对经济发展、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明确深化市属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收回编制重点用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市属事业单位用编管理,认真开展年度用编计划审核,着力解决编制沉淀闲置与紧缺并存、统筹调配难等问题,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制定《市属科研类事业单位创新编制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单位试点实行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建立科研人才编制“周转池”,用于市属科研类单位满编时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3.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定分止争”作用。深入开展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职责关系研究,健全完善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加强监管协同的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印发《北京市教育领域行政执法协作方案》和《北京市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协作方案(试行)》。加强对相关新产业、新业态管理模式的研究,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评估,调研了解乡镇机构改革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情况。
4.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了解归口领导、归口管理部门与被领导、被管理部门相关制度文件的执行情况和落实效果,对照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查找主管部门在落实文件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归口领导、归口管理中涉及机构编制的问题,研究工作建议。
第三,落实首善标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1.统筹谋划市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计划性,制定印发《北京市委编办法规制度制定实施和备案办法(试行)》,对制定年度立法、普法工作计划机制作出制度性安排;制定市委编办“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围绕首都形势任务发展,修订完善机构编制配备标准。
2.加强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建立机构编制数据收集、审核和监管机制,建立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部门”数据共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完成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3.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评估工作。全面启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研究确定部分单位和地区纳入试点,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调整细化评估试点指标体系,部署开展全市评估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对6家试点单位的实地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常态化机构编制核查,对2021年核查76个市级部门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认定问题并形成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
第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时刻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方向。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落实情况。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机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学习,不断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一,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组织各党支部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2.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办内工作实际,在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具体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更好地发挥以考促改、以考促建作用。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压紧压实党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指导、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日常工作部署,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广泛了解干部职工意见诉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层层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实施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机制,组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考核方式、工作要求等。抓好分管处室党支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支部落地落实。
2.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规范办公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加强机关内部合同管理,研究制定市委编办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
1.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督导、主动约谈、专项沟通、情况报送等方式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加强对市委编办机关纪委的培训指导,通过召开联席会、纪检干部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帮助提高机关纪检干部履职意识和能力水平。开展驻点调研,通过分组谈话方式与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一对一谈话交流,深入了解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员干部诉求及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组织完成机关纪委届中调整,研究明确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健全落实机关纪委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职责作用。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监督执纪实务培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抓好党建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强化监督检查,安排人员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会议流程和发言内容认真把关,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2.主动担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班子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历史遗留的“僵尸”事业单位清理问题,定期研究清理工作、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完善“僵尸”事业单位工作台账,建立督办反馈机制,压实举办单位(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各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的部门(区)“上门”督办,协调解决清理中遇到的问题障碍。截至目前,清理规范完成率已由巡视反馈前的41%提升至80%。
第二,严格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工作流程。
1.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台账管理,有针对性地安排干部参训、补训。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加强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明确专门纪实人员,及时准确做好纪实工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归档审核,严格实施“双审核”工作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准确规范。
2.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规定。实施干部因私出国(境)联合审批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规范出国(境)证照领用审批程序,加强证照领用跟踪管理。
3.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流程,加强归档材料审核把关,建立档案审核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归档材料规范完整、信息真实准确。
第三,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党建专责机构作用。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提升党支部设置调整规范化水平,开展换届选举观摩学习,指导任期届满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定期开展党支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党务工作政策规定,积极参加党务培训,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2.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明确细化领导班子抓支部建设工作责任。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研究分析,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进党建、业务相融共进。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党务干部培训,深入挖掘各党支部特色和创新工作方法,及时做好总结宣传推广。
三、深化标本兼治,确保常治长效,持之以恒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经全办共同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要求,持续发力,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衡量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作为解决自身问题和改进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以问题整改促进首都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措施,适时组织“回头看”,杜绝反弹回潮;对能够提前完成的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力争早日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作用,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体系。
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将巡视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新时代首都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协同开展、同向发力,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成果,努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5563965;通信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邮编:100743;电子邮箱:bjbb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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