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视办 时间:2022-09-26
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10月1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开展了巡视。2022年3月24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以下简称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委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定坚决态度、动真碰硬举措、扎实有力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工作行动自觉
委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及市委书记专题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认领问题,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具体部署。主管副市长亲自听取委党委巡视整改推进情况汇报,亲自调度预约挂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等重点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解决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委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梳理进展情况,对进展滞后的项目及时预警提醒,对推进困难的及时协调调度,确保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方案有效落实。建立整改完成事项党委会审议销账机制,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相关制度不健全不放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亲自管,牵头召开20余次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工作要求和“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工作标准,推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
(三)突出点面结合,重视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委党委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领域整改相结合,重点开展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政治巡察、预约挂号、党风廉政等专项治理,形成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坚持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统一,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要求,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坚持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挂钩,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与班子考评、干部考评等工作相挂钩,以考核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部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委党委聚焦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着眼整改效果最大化,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截至目前,巡视反馈80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2项,基本完成整改10项,其余8项正在持续推进。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要求,推动首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要求。
1.将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和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持续跟进学习。制订《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的工作措施》,确保传达学习及时到位。建立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研提机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增加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交流研讨的内容、频次,提高运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监督指导。坚持将所属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送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习不及时、不规范行为。修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大对所属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检查督导力度。
3.大力推进中央和市委决策贯彻落实。建立上级文件落实情况追踪机制,实行责任到人,定期开展自查,避免出现上级文件落实不到位或落实滞后情况。紧紧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疏解。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优化项目报批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两个项目。组织市中医局深入分析属地中医综合医院及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情况,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建立“四考挂钩”机制、约谈机制,多措并举,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
第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
1.围绕理顺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市属医院、市属科研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和管理权限,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议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管中心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规范。初步形成科研院所领导班子任免权限管理意见,明确科研机构领导人员任免权限。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卫生科研机构和市属医院之间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市属卫生科研机构和市属医院的财务管理关系,加强财务管理规范。
2.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制订《2022-2024年北京市医疗质量改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关于做好医疗事故及有关处理情况报告的通知》,建立医疗质控中心检查发现问题向同级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健全医疗事故统计报送制度,加强对市级质控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40个市级质控中心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区级质控中心的检查指导作用,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快行业信用机制建设,细化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医疗机构风险及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
3.加强行业作风管理。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专职行风建设人员,建立全市统一的行风信息管理平台,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推进首都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卫生健康单位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制度。印发《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加强市属医院行风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克服监督执纪“宽松软”倾向,增强对违反行业准则问题监督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综合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有效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提升行风建设水平。
4.大力推进医疗科技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临床研究备案权限下放至各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推进临床需求、学科需求、企业需求相融合的新型科研发展模式,激发医疗机构创新活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建设,有效发挥研究型病房、研究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水平。推进实施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计划,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促进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印发《北京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诚信管理实施方案》,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活动的监管,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查处工作机制,加大对科研失信问题的处理力度。
(二)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协调推进健康北京建设
第一,按照首善标准,大力推进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提高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数据监测分析,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督促重点区及医疗机构按期完成2022年发热门诊改造建设并开诊,提高传染病筛查能力;督促相关区加快负压病房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储备。通过编制达标考核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疾控人员薪酬待遇保障机制,稳定和加强全市疾控人员队伍。
2.加强对急救系统统筹管理。印发院前与院内医疗急救衔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相关机构职责;将院前院内衔接工作情况纳入对医院的考核,促进院前院内急救的顺畅高效衔接,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效率和质量。印发《关于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使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修订完善救护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救护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
第二,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首都卫生健康保障水平。
1.积极履行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在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支持,编制完成《北京智慧医疗健康实施方案》《北京市“电子医学影像+人工智能”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重点项目规划;统筹推进“北京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打造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推进全市健康信息汇聚,促进医疗信息互联互通。
2.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印发《北京市医疗联合体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完善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将覆盖率、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情况、基层诊疗人次占比、双向转诊工作情况等纳入医联体工作考核。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联体建设范围,全面实现紧密型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优化基层预约转诊,全面落实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基层预留号源工作要求,将优先保障基层转诊号源纳入2022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号源下沉力度,切实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有序就医格局。
3.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费用控制和成本管理考核、推进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监管等方式,引导和督促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成本、控制费用、提升质效。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监测监管,明确专职机构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强化合理用药监测,加强对处方点评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增加签约服务主体、普及签约服务政策,扩大签约服务规模;通过强化履约管理、加强考核,提升签约服务质量;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病特色科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增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意率。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首都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水平。
1.加强预约挂号服务和号源规范化管理。制发《预约挂号专项工作整改落实方案》及加强号源监管相关文件,指导医疗机构以加强号源管理为切入点,全面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对特需医疗服务的日常监管,通过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对特需医疗服务占比情况进行实时校验,超出规定比例及时提示整改;加强对特需医疗服务的考核约束,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和加强公益性。
2.坚持党委抓总,加强对“接诉即办”工作的统筹。将“接诉即办”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接诉即办”工作。坚持党委书记月调度、分管领导日常调度,组建“接诉即办”工作专班,建立专班联席会制度,协调解决群众诉求。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推动高频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接诉即办”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对“接诉即办”排名靠后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3.统筹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更好服务群众健康需求。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快北京儿童医院新院区、首儿所通州院区、清华长庚医院二期项目建设,指导各区落实儿科床位规模提升计划,积极增加儿科床位供给。加快推进康复医疗机构转型,加强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制订实施《北京市加快提升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工作方案》,通过保障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实行镇村两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建立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特殊岗位补助制度、多渠道补充培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等举措,加强农村医疗服务力量,提升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确保“两个责任”有力落实
第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1.全面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调整委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制订委党委、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所属下级组织党建责任清单的审核把关,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将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情况纳入委党委会议事清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严的主基调,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力度。
2.推进基层纪委落实“三转”。集体研判所属单位纪委班子建设现状,进一步了解掌握纪委书记分工,指导各单位合理安排纪检干部岗位,保证纪检干部把精力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纳入系统巡察,将“三转”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纠正。
3.认真落实上次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切实把巡视整改、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加强开展全面自查和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的规范性。制订《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内部审计议事机制,设置议事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与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重要事项提交党委会审议,召开审计联席会议,对2021年审计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推动落实监督责任。
1.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程序,严格遵守监督执纪流程,准确把握案件办理尺度,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严谨性和精准度。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严格把握,避免出现监督执纪宽松软情况。加强培训,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
2.驻委纪检监察组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制订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处级干部的廉政监督。
3.驻委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问题线索办理督导指导工作的通知》,建立驻委纪检监察组和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对各基层单位监督执纪处置情况会商指导机制,健全个案办理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直属单位案件交流学习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职指导,提高基层单位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第三,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
1.通过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压缩行政审批权力寻租空间。研究制订《市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事项内控管理制度》,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处室分别制订内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准入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质控抽查、专项巡查、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医院的监管。
2.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源头治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健全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集体决策程序,防范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完善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堵塞国有资产监管漏洞。
3.切实履行对直属单位的资金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金管理、绩效工资发放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使用经费。
第四,坚决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督促所属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个人所得税返还、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绩效工资、津补贴等各项规定,加强对全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细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党委议事规则和实施细则,准确把握党委会审议事项范围,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2.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主动报告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第二,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1.着眼首都卫生健康事业长远发展,立足服务事业发展全局,结合当前干部队伍特点,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强调专业化要求,注重老中青搭配,突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与事业大局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对直属单位班子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各单位班子政治生态和整体效能,形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方案,加快推进直属单位班子调整配备。
2.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完善机关干部离京报备制度,规范和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不断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
3.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干部选拔使用。根据机关处职岗位空缺情况,加大干部调整配备力度,已完成第一批15名,正在推进第二批5名处级实职岗位的人员配备。扎实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挂职等,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干部履职能力。
第三,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按照“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要求,履行全行业党建领导和管理职责。把社会组织和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明确工作方向和具体举措。对委主管社会组织和社会办医院进行调研,开展党建示范点建设,推动以点带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加强对公立医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指导,督促公立医院按照《北京市公立医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基本要求(试行)》《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强对公立医院落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提高公立医院党委议事质量,以高质量党建保障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3.认真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建立督促提醒机制,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所属各级党组织按时换届。印发《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党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三、持续巩固提高,做到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
委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巡视工作要求,“一张清单抓到底”,在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上下功夫,在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上做文章,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以扎实的巡视整改成效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做好后续整改,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在后续整改推进过程中,做到整改要求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促,直至全部办理完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持续深化研究,抓紧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戒。逐条查看前后制度是否衔接、配套措施是否完善、监管措施是否有效、违规惩戒是否到位,确保制度真正落地生根,长效机制真正有效运转。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管党治党工作水平
深化综合整改及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巡察3个专项整改成果运用,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规范,全面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健全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有效促进全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以持续推动长期整改任务落实和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为牵引,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动力,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970618;通信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市卫生健康委B1308办公室;邮编:100050;电子邮箱:jiguandangwei@wj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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