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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三强化”提升“三农”领域监督实效

  今年以来,海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农工委纪检监察组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工作,以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监督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效能,积极营造海淀区“三农”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日常监督,紧盯主责主业。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工委()会、行政办公会,实行党工委()研究重大事项提前告知制度;上半年,驻区委农工委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党工委(组)会议50余次、行政办公会30余次,建立议题台账200余项。用细用好廉政档案,驻区委农工委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处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更新维护,建立违纪人员工作台账,把处分类别、期限等要素信息登记上册,及时掌握干部廉政动向,为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工作提供依据,使廉政档案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表”和管理“晴雨表”,进而提升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的成效。

  强化专项监督,跟进重点难点。开展大棚房整治“回头看”。依据关于集中“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通过约谈主管领导、与主责部门开展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区域内已清理整治的9个片区大棚房情况,跟进区农业农村局与园林局、规自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协调解决存在困难,杜绝“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深化“接诉即办”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的“接诉即办”台账,及时跟进了解群众满意度低的工单情况,对存有困难的协调解决,对履职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近期涉及“农转非”的投诉件跟进监督,了解诉求成因及存在困难,协助主体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寻找解决途径,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资金管理制度专项监督。调阅梳理被监督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通过下发工作建议书,督促主责单位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近期列席了中小额度经济合同比选会6次,有力推动了基层单位资金管理规范化;加强预算管理,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下发工作建议等方式,避免出现将本职工作外包和违规租用车辆等情况。积极落实市纪委办公厅《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举措》。纪检监察组聚焦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等4类问题,坚持节点廉洁提醒、日常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突击查访、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查阅材料等方式,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强化综合监督,提升协同效能。配合巡察推进监督,参加被监督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督促主体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室组联动,会同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室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状况调研,掌握各镇村合同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农经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农经站加强业务指导,整改存在问题;配合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四风”检查,通过同向发力、攥指成拳,提升了“三农”领域的监督效能。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日常监督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对4家单位的2个党总支、11个党支部的13名纪检委员开展定期培训交流,增强履职意识和能力;建立考评制度,收集整理纪检委员的工作总结,了解工作状态,查找工作漏洞、推广有效做法,切实提高纪检委员的监督主动性。(文/盛慧 刘耕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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