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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庄镇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所长张延龙,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甄非(劳务派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1月,张延龙伙同甄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殷某某给予的现金2万元,其中张延龙分得15000元,且存在对抗组织调查行为。甄非分得5000元,另收受殷某某给予的香烟两条;2020年5月至6月期间,甄非2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给予的礼金共计1000元。2020年10月,张延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甄非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2.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街道市场监管所二级主任科员陈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陈新5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共计3500元。2020年10月,陈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3.海淀区永定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建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底至2018年底,时任中关村街道城市管理科科长王建锋,3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购物卡,金额合计7000元。2020年12月,王建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海淀区香山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二级调研员向振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8月,时任香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向振飞,在其女结婚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金1000元。向振飞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20年12月,向振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海淀区羊坊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主任科员冯建海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27日、10月8日,冯建海值班期间,两次私自驾驶公务车辆外出处理私人事务。2020年12月,冯建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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