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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委巡视办   时间:2020-11-11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411日至628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进行了巡视。815日,向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政治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市委关于新时代巡视工作的指示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工委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非常严肃地指出了我们在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态度明确。在整改过程中,委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的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提升了整改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工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委局领导和各相关处室组成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细化为217项具体任务举措,统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同时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人和部门,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件件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委局分管领导切实增强主动抓整改、坚决抓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认识、加大力度,针对牵头的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

  (三)强化过程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工委统筹研究、全面部署,先后召开2次工委会和6次专题会,专门听取巡视整改的进展情况。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不间断进行全程督办,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对重点问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巡视办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巡视办意见及时向各牵头部门进行反馈,各牵头部门做好对口核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和事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既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又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全力提升整改效果。对于已经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能改即改,马上兑现;对于需要一定过程或一些条件才能解决的问题,也拿出具体的阶段性措施和办法,限时完成;对于个别单位存在但有一定共性的问题,要求在委局系统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对于因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弥补制度短板,完善相关制度36项,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二、逐条逐项对照,不折不扣推进,将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委局官方网站没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建设相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委局官方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结合民政实际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托八宝山革命公墓红色资源,打造具有民政特点的领导干部政德教育基地三是通过组织开展蹲点街乡镇、入户社区村调研活动,聚焦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治理、专项社会事务等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领域检视整改问题,构建社会建设和民政七大体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2)关于个别单位2019年新修订的各项工作制度指导思想中,没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整改。相关单位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进行问题原因剖析和反思,全面排查近几年出台的工作制度,对存在问题的逐一完成修订。二是举一反三,在委局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现行内部制度、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逐项梳理,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的要求有差距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在履职尽责上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找准差距不足。对地名普查管理”“人才标准化”“法治建设”“困难群众保障”“舆情工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排名相对靠后的6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有的放矢整改。人才标准化建设方面,建设技能人才鉴定机构,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假肢师两个工种鉴定站的指导和保障工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技能人才分级培训,建设高素质民政技能人才队伍。持续提升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标准化水平,修订《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启动编制《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十四五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构建五大方面13个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累计制定15项机构养老地方标准、发布7项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法治建设方面,加强与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工作交流,及时了解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动态信息、掌握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5次,组织135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举办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和专题法治讲座,为委局领导干部购买《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编》。开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等民政立法创制工作,在9个区的街道和社区举办280法律进社区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困难群众保障方面,制定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标准,进一步降低低收入家庭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覆盖范围。明确社区(村)党组织对困难群众发现、报告、帮扶和管理的主体责任,防范发生漏保、错保、人情保等问题。调整社会救助申请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乡镇)。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建立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舆情工作方面,建立与民政部、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委局系统各单位,16区委局舆情信息共享和协同响应机制,形成舆情事件处理工作合力。建立常态舆情沟通汇报机制,每年两次向民政部、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专题汇报舆情工作,突发舆情第一时间向民政部、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汇报,加强突发舆情处置。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每周形成舆情周报,同时报送民政部新闻办。定期组织舆情研判,建立舆情通讯员队伍,指导委局各单位开展舆情研判培训。完善舆情专家库,建立舆情口径库,提升舆情应对能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方面,将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统一纳入综合监管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合市政府相关专业部门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督查108家民政服务机构,发现风险隐患702项,现场即改风险隐患530余项,其余下发整改通知书挂账限时解决。地名普查管理方面,此项工作不属于北京市民政工作职责,已将情况向民政部作了汇报。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季度与民政部对口司局对接沟通机制,主动汇报委局各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民政部最新要求和规定,把习近平总书记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的嘱托落实到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四是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民政部发来《关于2019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情况的通知》,我市民政工作2019年综合评估等次为优秀,得分93.84分,在全国排名第4名。这次评估涉及12项指标,2017年评估的法治建设、舆情工作等指标未纳入此次评估范畴,其中相同的地名管理指标在2019年评估中全国排名第一。2019年评估中另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等指标在全国排在10名以后,委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将其纳入2020年重点工作范畴,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和督查落实力度,确保在2020年实现质的提升。

  2)关于农村基层养老服务水平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改善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推进设施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基层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环保改造等三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标准规范。二是加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2019年全市组织开展6000多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三是提升乡镇敬老院入住率。将公办公营的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为区民政局直接管理,统筹供养保障对象;其他乡镇敬老院推进公办民营改革,让专业社会力量进入,提高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将农村特困人员纳入补贴范围,调整提高补助标准,引导更多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3)关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未做到应保尽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革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条件。将低收入认定标准与本市最低工资挂钩;取消了低收入家庭一年有效期,实行年度复审制度;提高了低收入家庭救助待遇,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直接纳入低保;为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已成年但仍在本科以下学校在读的学生每月发放低保标准25%的生活补贴;同时增加了低收入家庭享受采暖补贴项目,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覆盖范围。二是发挥社区(村)主导作用。将社会救助纳入社区(村)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明确社区(村)党组织对困难群众发现、报告、帮扶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为防范漏保、错保等问题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调整社会救助申请方式。将社会救助依个人申请办理改为由社区(村)按照一定比例定期筛查,由街道(乡镇)统一录入市精准救助系统,形成困难群众数据库四是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将在全市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乡镇)纳入委局重点工作。同时,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完善手机APP和救助窗口PC版申请登记系统,确保困难群众通过手机端或PC端实现异地申请和全城通办。五是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定《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将城乡特困老年人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纳入补助范围,调整补助标准,引导特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确保经济困难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住得起养老机构。六是将支出型贫困纳入临时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对因病、教育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支出型贫困,根据支出费用采取分档形式按不同比例予以救助,支出费用越高,救助比例越高。确保支出型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七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利用困难群众数据库数据,将未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信息与医保局2019年发生大病家庭的信息进行比对,协调市慈善协会拿出200万元,对个人支出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困难对象,按自费支出3万元慈善救助5000元、自费支出3-6万元慈善救助1万元、自费支出6万元以上慈善救助2万元的标准救助。下一步,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比对相关信息,主动链接慈善资源,对政府救助形成有效补充,切实兜牢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4)关于慈善信托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走访调研全市11家慈善信托公司,深入挖掘慈善信托潜在资源,支持和发展慈善信托龙头受托人。二是加大慈善信托双受托人推介力度和慈善信托的宣传力度,引导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合作,放宽备案门槛,提高备案规模。拓展公众特别是高净值人群的认知,扩大慈善信托资产来源,提高慈善信托的数量和资金规模。三是加快推动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增加在我市备案慈善信托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培训和后期监管。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提升慈善信托受托人履职能力和信誉。强化后期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推动全市慈善信托工作健康发展。经过全方位的积极整改,我市慈善信托新增备案7单,增资3单。目前,我市慈善信托备案单数共计30单,居全国第一位,备案金额由整改前的8000余万元上升至1.2亿元。

  3.关于推动中央、市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力度不够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聚焦脱贫攻坚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摸底。逐个梳理签约的76个意向帮扶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已经完成67个(其中4个项目调整后完成),占签约项目的88%;正在实施7个,占9%;因资金、占地、环保政策等原因终止的项目2个,占3%。已联合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协调督促。二是再动员再部署。52家联合党委为枢纽,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扶贫计划,针对性开展扶贫行动,并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制定《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精准救助往深里走往精里走工作方案》,从加强政策指导等19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三是完善协同机制。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支援合作促进会召开3次协调会,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动员、引导和服务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建立信息共享等协同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社会组织结对村镇、医院、学校等精准帮扶工作,推进资源向贫困村、贫困户下移。

  2)关于社区减负工作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延伸巡视发现的海淀、通州、丰台等社区的减负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整改。目前均已解决额外填报报表、悬挂多块站牌问题。二是加强社区减负工作的日常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表格、机构挂牌、出具证明事项清理等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委托第三方抽取全市16600个社区进行减负工作核查,通报核查发现问题,有关问题移交市纪委市监委进行督办。协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共同做好社区新增机构挂牌的清理工作。三是推进建立社区工作准入长效机制,研究制订《北京市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北京市社区职责清单、社区开具证明事项目录、市级部门社区表格(系统)保留清单、各区(含街道乡镇)社区表格(系统)保留清单等,解决名减实存问题。《办法》已经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3)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社区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范、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的任务。印发《关于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实施方案》(京社委基发〔201918号),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保障社区党组织履行好教育管理党员和组织群众的主要职责。二是落实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四个双向工作机制的任务。配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京组通〔201919号),以三项清单(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为抓手,融合落实四个双向工作机制(双向需求征集机制、双向提供服务机制、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事工作制度,推进区域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三是落实社区全响应服务承诺的任务。协调推进社区工作者错时工作制或非工作时段预约制,畅通社区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实现社区工作者年入户率不低于90%

  4.关于行业管理担当作为不够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管销职能不分,监管功能弱化,福彩销售站拒售拒兑、赊销、未按时交款(结算)等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欠款收缴。6个销售站的800余万欠款案件中,4个销售站全额还清欠款,另外2个经顺义区人民法院裁定,正在强制执行。二是加强销售站点的培训和巡检督查力度。对全市销售站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巡查、检查工作,严控大额销售及购彩资金来源不明等情况的发生,对大额购彩进行登记上报,降低销售站违规销售风险。规范销售人员售彩行为,增强其遵纪守法经营意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违规和被投诉事件的发生。三是调整全市销售站的周结算模式及终端机销售额度、即开票库存额度,将销售资金额度控制在风险押金范围内。优化销售系统功能,严格控制彩票资金风险。四是根据协议,已于2017117日撤销6个销售站授权协议。

  2)关于托养机构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和救助管理机构主体责任,明确定点联系人、巡视走访、重大事项上报等系列具体监管措施。二是加大托养机构监管力度。派驻3名工作人员入驻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安排专业社工组织进驻衡水市精神病医院,通过实地督查、每周情况汇总、每日动态报告等形式,强化巡视检查过程和效果管理,降低风险。加强对各区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的监管,加强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整改。三是建立定点联系巡视制度。探索选派干部到衡水市精神病医院挂职副院长,强化日常巡视监管,定期汇报托养人员死亡、寻亲、医疗等情况。四是责令相关单位做出书面检查,截至2019630日,与相关单位解除了托养协议。

  3)关于养老资源统筹不力的问题

   关于全市养老机构整体使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市属福利机构接收对象,完善市属福利机构轮候及入住老年人信息监测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养老机构保障对象接收工作,目前,相关福利院已不存在一床难求问题。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将每千人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养老床位使用率和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纳入市社会建设领导小组七有”“五性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拟制《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财政、金融、土地等政府资源,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痛点、堵点;加大养老服务运营扶持和质量监管,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挥运营补贴对服务质量的导向作用,提升入住率,待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全市社区养老驿站服务流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解决驿站服务流量为零问题。服务流量为零的145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中,120家已产生服务流量,15家养老驿站因房租或拆迁等原因拟撤销,10家养老驿站虽然开展服务但仍未产生服务流量,已责成相关区民政局养老工作科结对帮扶,逐步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二是制定《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规范驿站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退出机制,对未产生服务流量驿站,责令驿站运营方退出市场。加强驿站运营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协助做好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支持驿站探寻适合的盈利模式,推动提升服务流量。

  4)关于殡葬乱象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违规销售墓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分类整改措施,采取拆除墓穴、修整墓穴、改双人墓穴为多人墓穴等方式实行整改,期间拆除墓穴9个;修整墓穴至达标4个;修改原合同,改双人墓穴为多人墓穴229个;完成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期满迁出或改造36个;以其他方式整改完成80个。二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向经营性公墓发送《执法监察服务函》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加强违规销售超标墓穴的治理。三是把违规销售超标墓治理工作列入常态,坚持经常抓、反复抓,坚决杜绝出现超标问题。

   关于新增散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先后到涉及散坟地域的朝阳、大兴、昌平、通州、顺义、平谷、门头沟、密云、延庆等区,对散坟治理、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调研,实地进行督查指导。二是敦促各区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迁移、深埋、绿化、改卧碑、整体改造等方式开展散坟治理,目前2690余个散坟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完成《北京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送审稿)编制工作,已报市政府审定,拟以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名义联合印发。《规划》明确要求各区合理安排殡葬设施布局,补齐殡葬设施区域不平衡不充分短板,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关于殡仪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殡葬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指导各区集中打击非法殡仪车辆,正规殡仪车接运遗体数量稳步上升,达58%二是组织召开民政执法培训会,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度,指导各殡仪馆采取措施,做好非法殡仪车辆拍照、记录工作,留存相关资料,以备调查取证。三是制定《关于北京市医院太平间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总结天坛医院新院区殡仪工作站试点经验,逐步在市属医院建立殡仪工作站,提供与遗体接运和殡仪服务等相关的免费咨询、衔接服务, 24小时内将遗体转出医院,压缩非法殡仪服务空间。四是各区积极探索研究殡葬惠民政策,减免群众丧葬负担,有效打击非法殡仪服务。如大兴区免费对大兴户籍亡故居民提供遗体接运、冷藏、骨灰免费寄存三年3项服务,对租用告别厅、销售骨灰盒、寿衣提供优惠服务。

  5.关于深化改革攻坚克难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福利企业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19612日,召开加快清理整合企业专题会。二是继续修订完善企业制度,确保改制后公司即刻规范运行。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产权界定工作。四是20197月,上报《关于推进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整体转企改制工作的请示》,拟将总公司及所属企业整体转企改制并划转至市国资系统管理,已向主管副市长作专题汇报,具体进程按市政府统一部署落实。五是20191231日前完成5僵尸企业清理注销工作,为总公司改革奠定基础。六是20201231日前完成总公司转企改制工作。

  2)关于福彩改革无实质突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赴陕西、四川、重庆等地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福彩管理改革先进经验,深入各区中心和销售网点开展座谈调研,梳理当前福利彩票销售运营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改革工作汇智聚力。二是立足管销分离,探索彩票销售的公司化运营和垂直化管理模式,草拟《北京市福利彩票销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北京市福利彩票销售区域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拟撤销区级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全市设立若干个分中心,负责管辖片区所有销售站的日常运行、巡检、监管、组织营销促销以及其他物料耗材配送工作。三是从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为改革做好准备,调整福彩中心部分内设机构,强化市场管理部,增设项目管理部,强化对彩票销售及相关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全面梳理、修改完善与销售网站及渠道运营商的合同协议,建立更加规范的申报审核机制。四是向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汇报改革方案并征求意见建议,为改革实施进一步明确方向。

  3)关于福利机构社会化改革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儿福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儿福康复中心与基金会于201911月上旬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福利机构内的残疾儿童和工作人员及社会家庭残疾儿童和家长提供专业康复和培训等服务二是完成其他福利院社会化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底,各市属公办福利机构基本实现了内部功能的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总额高达7316万元,外包人员占比高达54%。市属11所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社会人员占比高达58%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分管委局领导的政治把关作用,切实做到干部选任程序严谨规范。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等工作,不断完善从严管理体系。统筹发挥多部门监督力量,不断完善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干部监督合力。三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针对前期委局系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四是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对各二级党委首轮巡察工作全覆盖基础上,紧盯系统内监管风险大、安全隐患多的单位和领域,20199月份启动对8家单位的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督促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关于对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在系统内及时全部通报曝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委局系统如何贯彻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会议要求,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群众。二是召开委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案情通报,深刻剖析案件发生原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三是深入开展日常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重温党风廉政名言警句口袋书等。通过党员干部培训、纪检干部培训、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深刻剖析反思,对党员进行再教育。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各二级单位党委的廉政风险防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巡察问题整改等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准确、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

  2.关于资金监管廉洁风险大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购买第三方服务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正面清单,严格评估论证。修订委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原来的160项三级目录事项缩减为65项。开展项目事前评估论证,500万元(含)以上新增项目报送市财政评估;200万元(含)以上重大项目(含新增事项)开展部门评估论证,2020年度涉及购买服务事项资金1.94亿元。二是建立联审机制,严格预算评审。修订委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由委局相关处室组成联审小组,对2020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联审把关,实现购买服务项目数量及预算资金规模较2019年同比压减20%以上。严格落实预算双评审机制,对50(含)以上项目进行部门评审,其中1000(含)以上项目进行财政评审。2019年度累计审减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83.01万元。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力度。明确项目单位是政府购买服务第一责任人,负有绩效管理和检查监督职责;印发委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流程图》,明晰各环节政策依据、责任主体和管控要求。搭建财务集成管理平台实现对购买服务资金从分配、下达、合同审核到资金支付的全覆盖、全流程、实时管控。强化审计监督,对委局200万元(含)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2)关于长期使用固定公司承担相关业务,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10月制定《北京市福利彩票销售系统更换实施方案》并通过工委会审议。二是201912月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聘请业内外专家对报告进行论证评审。三是20201月通过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确定项目预算资金。四是20203月开始项目招投标,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新的系统供应商。

  3)关于存在“左手”批钱“右手”花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干部,改变相关人员一肩挑的现象。二是在委局系统摸排类似情况,加强干部管理,杜绝左手批钱右手花钱情况。三是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已启动对拨付到相关单位1000余万元资金的审计,经审计,资金用途主要为印刷费、发行投递费、现金稿费、邮稿费,各类支出审批手续齐全,原始凭证齐全,且专款专用。四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逐步减少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2019年,委局相关处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承接主体。

  3.关于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工作规范化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议事流程。在启动新一轮系统巡察工作时,已前置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取消了书记会环节,突出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审核把关职责,明确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并向工委负责报告工作的运行机制。下一步将对需向工委汇报的巡察事项和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二是调整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按照专项检查整改和市委《关于规范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要求,重新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规范成员人数,确保人数不超过7人,同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职责分工。

  2)关于巡察质量有待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委主体责任和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要求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机构设置、规范议事流程,工委书记对各巡察组组长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在巡察工作中失职失责的进行追责,实现巡察提质增效。二是建立进驻前相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情况机制。巡察办牵头,分别与组织、人事、信访、审计、驻委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三是规范问题线索办理和移送机制。建立完善巡察组梳理分析巡察办集中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处置巡察办集中移交办理的问题线索发现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成果共享。加强对第一轮系统巡察发现的3个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通过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查处,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四是优化巡察组的人员构成。抽调现职处长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安排了解基层情况、熟悉党建、财务、行保和被巡察单位主体业务的干部参与巡察,实施人员回避制度,进行交叉互查,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五是加强群众监督。及时受理转办来信来访来电、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80余件,深入分析群众反映业务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提高多渠道发现问题能力。

  3)关于巡察整改仍需抓实抓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初步建立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机制。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职责,开展常态化督查,促进整改责任落实。制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各二级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三重一大制度等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建立分管领导督促整改机制。通过分管领导列席巡察领导小组会、向分管领导抄送巡察报告、巡察反馈意见材料等形式,强化分管领导主体责任。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巡察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处理巡察组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落实工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时点人点事制度要求;强化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督促整改职责,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四是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党支部星级评定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制定了《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工委、工委书记、工委委员、二级单位及所属基层党组织、机关各处室(直管中心、直属单位)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培训。除每年组织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之外,在委局党员干部各类培训中设置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规范工作。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报工委会审定。四是完善机制。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巡察重点内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紧盯重点防范领域,开展24小时网络舆情监测,编发舆情周报,完善舆情风险排查、研判和处置机制。

  2)关于官网信息更新慢,话语权弱。民政服务新媒体平台时效性不强、互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业务信息进行了全面更新。二是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官网信息发布时限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履行委局信息主动发布审查程序和责任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四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官方网站开展日常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不够的问题

  关于对北京墓地中介服务”“北京墓地服务平台等非官方公众号缺乏正确引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面推进落实巡视组关于全市经营性公墓超标准墓穴整改要求的执法工作会议,就殡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及时跟踪查处非法殡葬网站,加大涉及非法或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控力度。二是建立殡葬类自媒体平台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会同宣传、网信、执法部门,每季度对殡葬类自媒体平台进行浏览抽查和执法检查,强化正面引导,对涉及非法或侵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取缔或关停。三是对各区殡葬类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统计。截至目前,各区共有殡葬类网站12个,6个微信公众号已全部关停。

  关于个别单位将单位公众号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关停相关单位微信公众号。二是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委局系统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制定《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加强委局系统网络媒介规范管理。三是对委局系统各部门的微信群、QQ群提出了坚持正面交流、禁止传播不良言论等具体要求。

      5.关于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意识。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驻委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巡视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教育督促全组同志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的监督和查处意识。组织监督单位专职纪检干部针对如何开展政治监督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对十八大以来监督单位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汇编,拟下发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监督能力。二是成立初核组,开展调查核实。针对巡视反映情况,登记问题线索,对当事人涉嫌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已按要求将有关调查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市纪委市监委。三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草拟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规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的办法》,规范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的登记上报及处置程序,完善日常监督与执纪审查调查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四是严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规范落实逐级审批程序,严格回复党风廉政意见。

  2)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情况进行了全面回查,对其中违反处置权限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和分析,向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作出了专题报告。二是严格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各单位党员信息表和监督单位监察对象台账,做好被反映人的政治面貌、级别等主体身份确认工作,严防因主体身份确认问题出现分办错误。三是坚决落实好信访举报件分级管辖原则。坚持处级干部信访件由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办理,科级以下干部信访件转机关纪委,指导督促各级纪检部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3)关于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具体指导整改。委局纪检监察组分别与相关基层单位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对信访处置工作进行具体指导,针对巡视反映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纪检监察组于20199月初,组织监督单位内设纪检部门专职纪检干部开展了信访处置、审查调查以及审理工作的集中培训。三是开展案卷倒查。安排检查组对相关基层单位的案卷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信访案件办理中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并分别下发了业务工作参考资料。

  6.关于对下属单位四风问题失察失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令相关单位人员退赔个人接收捐赠物品相应折合款,并在民主生活会上检视反思。同时,综合考虑巡视反馈问题及该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处理。

  2)关于公款使用铺张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令参加延安党性教育的当事人补缴飞机票与火车票往返差价,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检视反思。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

  3)关于公车管理失职失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4辆车情况。现有2辆车已收回并完成报废手续。1辆车已找到并准备疫情过后与对方就车辆交回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商榷并达成一致,争取早日拖回作报废处理。还有1辆正通过各种方式继续查找。二是相关单位2辆车情况。1辆车经市车管所查证,该车检验有效期止于2004531日,该车辆已注销,现正履行资产报废程序。1辆车,正在追查有关手续。三是督导各基层单位细化完善公车管理规定,盘点台账,摸清底数,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4)关于违规报销、违规兼职的问题

  关于违规报销学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督促当事人退还报销学费,同时举一反三,对20151014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委局系统报销学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清退。二是严格落实中组部有关规定,完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培训经费使用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出现。三是对时任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兼任职务进行清退并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经核查,当事人在兼职期间没有取酬。二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工作,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查把关,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规范。

  关于领导干部在出资企业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当事人因为工作需要,在公司下属企业兼职,在兼职期间没有取酬。一是做好当事人的兼职清理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职务的,已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细致排查,确保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5)关于照搬照抄现象严重问题

  关于两年上报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完全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工作报告属于年度例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事项,工作程序和需报告内容基本一致,但在具体的做法上存在照搬的情形,委局领导班子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从思想认识、工作站位、担当作为等方面查找问题根源,认真整改,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20199月份各级党组织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程序进行从严把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全面检视委局系统内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关于个别单位工作方案完全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并及时进行整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存在的根源,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相关单位结合本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对照抄照搬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时任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全面排查类似问题。结合系统巡察、党支部星级评定、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等方面工作,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党建工作上下一般粗,文件照搬照抄的现象。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坚持开展干部职工政德教育、政治轮训等各类培训,坚持开展脚步为亲、感悟基层系列活动,强化责任担当,从根源上杜绝照抄照搬现象。

  关于某下属单位近三年的自查审计报告问题及建议内容完全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置专职审计岗位。责令相关单位取消兼职

  审计岗位,设立专职审计岗位,由专人负责审计具体工作。二是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时任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三是重新进行自查审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相关单位已选取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审计。四是加大对各单位自查审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各单位自查报告的复核和抽查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党组织政治功能不突出,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弱化的问题

  关于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理解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纠正理解偏差。深入学习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区县局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020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委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深入研讨,明确委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工委会集体研究决策。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印发《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委局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调整会议列席部门,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关于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事宜,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认真反思。委局领导班子深刻剖析原因,反思对决策程序的设计还不严谨,对党委的把关定向、重大决策作用认识不足,要坚决加以整改。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工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工委会研究决策,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工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发生。三是严格会议组织。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经委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提请工委会审议,根据议题需要,增加议题列席单位,推动民主科学决策。四是严格决策落实。对工委会讨论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明确牵头领导、主责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好事中督导,确保决策落实。五是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某下属单位党委会未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文件。督促指导系统内各级党组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通过党委(支部、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委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已按照要求,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件。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各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班子测评、个人述职、党支部星级评定等方面工作,不断增强各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部分基层党委空壳化问题

  关于某下属单位党委一直未进行选举,以行政工作代替党的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实际,已将相关单位党委调整为党支部。二是规范和加强委局系统党建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基础党务工作,及时跟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重点工作,建立基础党务工作重点任务进度预警机制。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和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了2期党务干部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和组织人事干部培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工作的日常指导。

  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党委委员人数配备不到位,影响党委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相关单位党组织设置。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实际,该单位已调整为党支部。二是指导相关单位党委选举。新配置了2名局级领导干部,目前,正在准备党委的选举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严格基层党组织会议制度,绝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形式单一问题

  关于未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社会建设和民政业务实际,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9次,集体调研4次。二是调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灵活采用专题讲座、互动学习、联组学习、外出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如20199月份,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与昌平区委社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昌平区龙泽苑街道北店嘉园社区,就基层社会治理专题进行第一次联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到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瞻仰学习,追寻历史记忆,感悟初心使命。

  关于理论中心组缺少学习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并完善市委社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习档案规范、完整、准确,全面反映中心组学习情况。对2016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发言要点等,长期保存备查。三是督促并指导各二级单位党委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对委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部分所属单位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当事人在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检视反思、剖析原因,强化思想认识。二是1名当事人进行诫勉,将1名当事人相关问题线索移交驻委局纪检监察组。三是举一反三。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把会议材料,确保民主生活会效果。加大对基层单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脱离实际、照抄照搬等现象的检查和监督,消除形式主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关于党建工作质量不过关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调研检视。综合党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基层联系制度,深入调研、准确掌握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和党员情况,为深化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推动整改。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综合党委优先选定2家联合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成立正式支部等工作试点,随后在其余50家联合党委全面推开。目前,已指导72个党支部完成党员E先锋信息系统建设、转接组织关系242人、发展党员2人。三是深化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印发《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引》《社会组织党支部设置工作指引》《党支部建设标准》等文件,推动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提供标准、规范的工作指导。四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指导社会组织全面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公益会、主题宣讲、志愿服务、集中观影、助力脱贫攻坚等党性教育活动300余场,增强社会组织党员的组织归属感和认同感。

  (2)关于党建考核评价流于形式的问题

  关于不予定星党支部整改工作一会了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党支部星级评定办法》,开展2019年度星级评定工作,通过支部申报、二级党委初核、委局评审工作组复核等方式对支部星级进行调整,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完成不予定星党支部整改验收。专门听取2018不予定星党支部的整改情况报告,并现场检查整改情况,重新对其进行星级认定。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星级评定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坚决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调整。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普遍一述了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优化改进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将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并作出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三是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班子调整、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议考核结果靠后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组织约谈,对连续多次考核垫底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3)关于基层党建缺位失位

  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党员数量均过百名,但仍是支部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大支部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规范,按程序将相关单位党支部调整为党总支。二是全面查找类似问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排查委局系统内存在的超大支部及其他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督促对党组织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整改。

  关于某下属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19816日取消当事人预备党员资格,对当事人予以免职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将党员发展作为党务干部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深化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发展党员、党组织换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基础党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并结合党支部星级评定的现场考评和交叉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关于个别下属单位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将非党员调离党建岗位。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委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进行统计梳理,全面排查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确保系统内不再存在类似问题。三是建立党务干部备案制度。加强党务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备案制度,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意识和能力水平。

  4.关于干部人事管理问题突出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整体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树立注重担当作为的选人用人导向,重点做好基层单位正职配备工作。巡视反馈以来,提拔使用和交流调整处职干部161人,其中新提任正处职干部25名,副处职干部43名,有效解决中层岗位空缺问题。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新提任40岁及以下的处职干部27名。目前,委局系统处职干部中,50岁以上的占39.9%40岁及以下的占15.6%35岁以下的5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坚持打破身份限制和干部流动壁垒,重点推进机关及执法、参公单位干部到规范、全额等事业单位任职。巡视反馈以来,累计安排37名机关干部到基层单位任职,交流16名基层单位干部到机关任职。同时,研究制定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干部回流预警机制,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三是围绕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力度,选派5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单位和重大任务中进行岗位锻炼,实现培养锻炼干部与推动基层工作相互融合、互促共进,着力打造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干部素质培养体系。

  2)关于部分单位机构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撤销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关于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整合、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的相关精神,拟将该单位撤销,人员编制按规定核减后划入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二是配齐市养老服务事务中心班子,理顺职能。明确该单位为委局直管中心,辅助局养老工作处养老服务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和养老服务工作平稳衔接。三是拟撤销市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经与编办沟通,拟撤销该单位,现有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将划转至委局其他事业单位。四是市民政局住宅建设办公室资产清算、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已向编办报送撤销事业单位的函。五是已配齐北京社区报社领导班子,并协调编办完成社区报社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更好发挥其职能。

  (四)对以往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养老设施管理混乱等问题依旧存在方面

  1.关于借养老项目搭便车建设,整改落实停留于会议研究、文件传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相关单位针对建设项目的结构特点,完成儿童康复护理及家庭类教育的前期论证工作。二是专题研究。委局召开专题会,拟本着就近原则,移交给相应福利机构管理使用。三是及时跟进。对移交后的机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情况及使用效率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2.关于个别机构回归养老设施属性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关注人员思想动态,多方面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过激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稳定。二是拆除扩建。20198月,已全部完成扩建拆除工作,恢复原样。下一步,拟按要求,拆除联排别墅。三是解决费用均摊问题。目前,正在与相关公司就按面积分摊费用问题进行协商。四是加强对未缴纳会费人员的管理。经全面排查,发现有会员占有两套住房而未缴纳会费,向其发出律师函后,该会员仍未能付清会员费,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五是推进资产划拨。待项目竣工决算审核通过,取得批复文件后立即履行资产划拨程序。

  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做好福彩公益金养老方向历年结余2.9亿元的处置工作,督促相关区加快执行中央资金及部分项目尾款0.4亿元,其余2.5亿元申请市财政局统筹调整用于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所需资金。全面推行滚动预算编制方式。二是加强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印发《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立项《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地方性标准,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能力综合评估系统,面向全市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和培训机构。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估与服务分开,建立全市统一的评估收费政府指导价。

  三、以首善标准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委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看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与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北京民政要在全国干得最好的殷切嘱托对标对表,把讲政治全面贯穿到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彻底高质量完成。

  (二)毫不松懈抓整改。通过检查调研、督导督查、工作约谈等方式,实时跟踪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得到兑现。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三)下大力气完善制度机制。充分认识制度在推进工作和加强管理中的重大作用,完善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完善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以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为契机,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固化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制度成果,制定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文件,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持之以恒地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系统巡察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边改边犯的,进行严肃问责。聚焦七有”“五性要求,聚焦巡视反馈,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监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推动首都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868500;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邮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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