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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增强区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

来源: 朝阳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09-22

  日前,朝阳区纪委监委通过“一举措三机制”,切实增强区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推动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标准。分别修订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模板,提高区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督执纪工作规范化水平;规范区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措施使用管理,建立措施使用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台账,并于每季度末向联系室备案;建立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交流。

  建立全流程集训机制,夯实理论基础。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和专题测试三大板块,邀请机关部室骨干力量,重点对党纪法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息工作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切实破解区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不会、不善、不敢”监督的问题;围绕《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内容对学员进行全方位测试,夯实纪检监察业务理论基础。

  建立双重联系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全面落实区管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明确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发挥协助作用为企业纪委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审核把关案件质量;定期通报违纪违法问题,督促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强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审核把关。

  建立全员轮训机制,提升实践能力。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全员轮训机制,采用“以干代训”和“片区协作”方式,通过选派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到联系室和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并指派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指导被抽调干部参与问题线索处置、外围取证、谈话等工作,在具体业务实践中提升区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能力和水平。(文/李琦 王聪慧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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