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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近日,通州区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明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学习重点,细化学习路径,让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同行。

  民法典颁布伊始,区纪委监委制发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学习安排,提出工作要求,特别是突出关键少数,将民法典纳入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及核心要义,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深入研讨,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相关证人及家属相关权益,强化措施使用监管,注重用证据说话,实现纪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吴涛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就如何找到监督权力与保障权利的平衡点,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班子带头,全员紧随。区纪委监委及时向机关各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放《民法典》。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依托“三会一课”、业务学习会等载体,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充分认识理解民法典,谈认识、说体会,切实把民法典融于纪检监察工作中。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利用运河清风”网站、“清风通州”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传播民法典相关新闻、普法宣传片,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区纪委监委还将适时组织普法讲堂、知识竞答等活动,让民法典切实走入纪检监察干部心中、融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文/刘国峰 责编/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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