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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房山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管理所所长刘爱杰公车私用问题。201814月间,刘爱杰未履行车辆审批手续,擅自驾驶公车到饭店、农家院等场所与朋友聚会吃饭,并将该车停放在家中。其中,20183月,刘爱杰擅自将该公车驶回其位于良乡某小区的家中,与一社会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刘爱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房山区青龙湖镇小苑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在小苑上村“三起来”煤改电项目中,某公司受小苑上村委托,负责该村室内线路改造工程。工程验收结账前,刘瑞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赠送的价值3500元的沉香树工艺品一件。刘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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