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廉政北京

延庆:通报2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日前,延庆区纪委监委对2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延庆区八达岭镇帮水峪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山违反法律法规、侵占集体利益问题。20167月、9月,董山在担任八达岭镇帮水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找人帮忙打理自家地里农活,默许帮水峪村林业队长先后派遣5名林业队员为其个人出工干活,合计15.5天。后董山明知林业队长将上述5人为其个人干活的出工情况记入村林业队记工表,仍在记工表及工资发放表上签字予以确认,劳务报酬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全部由帮水峪村委会予以支付,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村集体。

  2.延庆区张山营镇黄柏寺村原党支部书记佟兰红、村财务专管员佟军虚报冒领交通费用问题。20131月至201712月,佟兰红担任延庆区张山营镇黄柏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经村集体会议研究且未上报审批的情况下,以镇政府发放交通补贴过低为由,伙同村财务专管员佟军通过虚报环境整治零用工、业务用车车工的方式,领取交通费用。其中,佟兰红以其子陈某的名义虚报村环境整治零用工和业务用车车工等合计21925元;佟军以其子佟某某的名义虚报村环境整治零用工、业务用车车工等合计24426元。佟兰红、佟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退还村集体。时任黄柏寺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宋根有,因未正确履职村务监督职责,导致他人虚报冒领村集体资金,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