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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督促落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进行时

来源: 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时间:2019-09-11

  “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已通过‘清风北京’公开曝光,请各综合监督单位及时传达通报,以此为鉴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四风’整治工作”。910日一早,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联络微信工作群便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各单位联络员第一时间将相关链接进行转发传达。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采取措施督促推进各单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强化警示教育功效,提升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

  抓“关键少数”传导压力。在全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推进会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第一时间形成《北京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推进会情况报告》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情况报告》,将有关会议精神向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传达,将再次提醒抓好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强化问题整改的责任压力进行再传导。

  抓源头定机制规矩。7家综合监督单位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理解把握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深入学习市委《实施方案》和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在学深的基础上悟透,在悟透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党支部要发挥好学习阵地作用,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的正确认识;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操作、预期效果好的警示教育工作方案体现“查改并举”,避免空查不改、查改不实,杜绝警示教育“一阵风”。

  抓案例通报强底线意识。组织综合监督单位通过党员大会、党支部会等形式通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例,做到传达全覆盖,形成人人皆知、时时警醒的良好氛围。在市委办公厅内部刊物开辟“以案说纪”版块,通过发布北京市及其他省市典型案例,时刻提醒所有公职人员强化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抓关键点查防并举。抓好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使新任职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抓好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大提醒力度,让纪律规矩深入人心;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实现严肃认真、红脸出汗、不走过场;抓好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明察暗访,形成高压震慑,消除少数干部侥幸心理,确保纪律红线、高压线不可触碰。(/刘斐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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