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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为干部澄清正名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文件的出台,为干部澄清正名,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让党员干部工作更有劲儿了。”日前,平谷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名党员干部在看到《办法》内容后表示。

  完善制度提供保障。《办法》从制定原则、职责任务、行为认定、澄清情形、澄清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明确澄清工作的范围,分清责任、区别处理,做到有事查清、无事说清。《办法》要求,既及时澄清问题、还清白者以清白,又重拳出击,零容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同时,建立与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

  旗帜鲜明从严查处。对确属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按照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多次发生或者大面积发生诬告陷害信访举报、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的诬告陷害案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严格程序依规处置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梳理、研判和排查,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的真伪,认真研提处置方式。在信访举报调查核实过程中,认为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行为的,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认定准确。

  分类澄清消除影响认定干部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且符合澄清情形的,按照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开展澄清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要向被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反馈,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涉及干部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澄清有关情况,避免因此影响提拔使用,已经造成影响的及时提出纠正建议。

  “《办法》的实行,让敢担当、敢干事、敢负责的党员干部破除困惑、卸掉包袱,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文/张玉腾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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