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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做好机构改革监督“下半篇”文章

  “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做好人员、职位、职责、监督的对接,我们将对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实施重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昌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郝春月在机构改革后的区财政局首次班子会上说道。

  为确保改革过程中主体责任不断档,日常监督不空转,监督对象不留死角,区纪委区监委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监督单位按照新的机构编制及时梳理基础信息,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同步跟进监督,推动机构改革后期监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完善单位机构信息,确保主责衔接对位。机构改革新方案批复后,及时组织被监督单位更新机构组织代码信息、上报新的“三定”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职责分工情况、部门科室调整及职责变化情况,要求及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确保主体责任的对位衔接,防止机构改革特殊时期监督工作的缺位和空转。

  完善基本人员信息,确保责任承接到位。督促各单位及时完善领导班子及主要部门、科室工作调整情况、科级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加强对相关部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改革过程中机构设置、组织人事、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完善监督台账信息,确保监督机制对接到位。随着机构改革及党员干部调整到位,要求被监督单位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梳理各部门及科室的党风廉政清单,更新调整廉政风险点台账及风险防控措施,补充完善各项监督措施,增减调整监督对象台账,切实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提升监督效能。(文/刘军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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