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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也难逃法网

来源: 市纪委市监委   时间:2019-05-17

  二审终审的法槌敲响,彻底打破赖双平的侥幸和幻想。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原馆长、原党支部书记赖双平受贿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全部没收。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北京市首例“零口供”留置案,也是全国首例在“零口供”背景下被判处刑罚的案件。该案的宣判给那些心存侥幸者再次敲响警钟:万不可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一旦触碰,再隐蔽的方式、再聪明的手段、再顽固的对抗都将是徒劳。

  相比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有一定特殊性,“口供”往往是案件突破和定罪定性的关键。少部分调查对象据此选择“沉默”来对抗调查,而事实上“零口供”并非万能“保险柜”,有了充分完整的外围客观证据,“零口供”定罪同样能够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零口供”案件突破以扎实的外围取证为基础。面对被调查对象顽固对抗、不予配合的挑战,海淀区纪检监察干部迎难而上,以“零口供”的心态对待案件的查处,投注大量精力做好初核及外围取证。重视收集外围物证、书证、电子证据。依法调取涉案人员的电脑硬盘数据、音视频数据等电子信息,查询收集房产买卖信息、银行交易流水信息,现场查获手写受贿记录、赃款赃物,等等。通过扎实的外围调查取证,形成了电子证据、再生证据、有形物证等完整严密的证据链闭环。

  “零口供”案件的突破依托深入细致的分析比对。赖双平多次接收受购书卡后交予其子,联系“黄牛”兑现,借用多个亲戚的账户将受贿资金分笔、多次转账用以购房,并伪造借款合约……这些“隐身术”“障眼法”似乎已能瞒天过海。而在调查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看来,这些都不过是赖双平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作茧自缚”。纪检监察干部经过深入细致的比对分析,逐步梳理出行贿人、中间人等人物关系、分析银行资金流水关系……逐层抽丝剥茧,锁定“重点人员”和“特殊关系”,形成“多对一”的外围证据链条,达到多方证实的效果。

  “零口供”案件的突破有赖信息科技手段支撑。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已被“电子化”“信息化”。无论被调查对象如何小心谨慎,总会留下各种电子数据的痕迹。办案中有效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和方法对电子数据信息的获取、固定、分析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该案中,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准确收集和固定电子数据,其中成功获取赖双平向某行贿人索贿的数据信息成为案件突破的关键;进一步获取相关涉案人员的通讯、车辆、活动等信息记录,相互比对,分析印证。即便被调查对象缄口不言,通过其身边“会说话”的电子数据信息,可一定程度再现涉案人员的行为过程。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改革所形成的合力优势逐步显现,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惩治贪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无论赖双平是在“伸手”之初,还是其选择对抗组织调查之时,都应明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并不是一句空话。(文/范仲夏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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