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廉政北京

昌平:打造素质过硬巡察干部队伍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区委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近日,昌平区委出台《关于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推巡察质量提升。

  昌平区委巡察工作自20178月启动以来,已连续开展六轮,巡察43家处级单位,利剑作用逐步彰显,更加深入人心。“谋事创业,关键在人,区委巡察办坚持按‘标配’的思路来组建队伍,迅速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及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建立起200多人的巡察干部人才库,尤其注重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领域专业干部,充实到每个巡察组,为顺利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区委巡察办主任万会英如是说。

  为提升巡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优化日常管理与考核办法、健全激励机制,区委巡察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经五届区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区印发实施。

  《意见》开宗明义,提出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为区委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主要从强化巡察干部选拔、加强教育培训、做好监督考核、加强激励引导四个方面,阐明了提高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路径,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改进巡察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意见》强调,要严把“入口”,严格选用标准,着力优化巡察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职级结构,明确提出“各单位应负责任地推荐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对因不适应巡察工作遭退回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向区委作出说明。”同时畅通“出口”,确保巡察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一样,受到同等关心和重视,拥有同等晋升和交流机会,明确提出“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好干部要重点培养、择优使用。”

  《意见》的出台,立足于把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增强巡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生机活力,有效推动区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文/刘立 责编/郭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